东方材料(603110)_公司公告_东方材料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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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0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岳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10,0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3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35%。

公司监事徐芳琴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429,200股(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0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2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0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上述董事、监事在本次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岳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10,0000.5635%IPO前取得:810,000股
徐芳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429,2001.69%IPO前取得:2,429,2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 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 比例减持期间减持 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 金额(元)减持完成 情况当前持股 数量(股)当前持 股比例
王岳法00%2019/10/10~2020/4/7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150,000股810,0000.5635%
徐芳琴00%2019/10/10~2020/4/7集中竞价交易0-00未完成:562,300股2,429,2001.6900%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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