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告编号:2019-002)。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 号 | 产品购 买日期 | 签约 银行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产品 类型 | 产品 起息日 | 产品 到期日 | 预期年 化收利率 | 公告号 | 赎回 日期 | 赎回 金额 (万元) | 利息 (元) |
1 | 2019年8月30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公司JG1003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180天) | 6,5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9年 8月 30日 | 2020年 2月 26日 | 3.75% | 2019-066 | 2020年2月26日 | 6,500 | 1,198,437.5 |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均已到账。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8,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的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