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66,7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4元,共计募集资金334,693,16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335,249.04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357,918.96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0月9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9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简称新东方油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及新东方油墨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本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 33050166220000000591 |
新东方油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 | 3714734422388 |
新东方油墨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15990422981588 |
新东方油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 | 81020078801900000040 |
新东方油墨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14453000000034817 |
合 计 | / | /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调整如下:
(1)将原项目中“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新材料”),实施地点调整为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合并在滕州新材料“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中实施;终止实施“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原“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由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继续实施。
(2)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1,343.08万元,现调整为“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43.08万元,其余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滕州新材料的“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
根据以上会议决定,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重新调整,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2019年8月16日,公司及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四方协商一致达成《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编号为:2019-065)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新东方油墨有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银行回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账号 3714734422388;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号14453000000034817。上述专用账户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不再使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9-068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