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芳琴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8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2、审议通过《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8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4)。
三、备查文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 8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