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9,543,879.97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0,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062,43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以465,337,56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266,878.4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39.87%。
公司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23,266,878.40元,加上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金额9,816,102.92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3,082,981.3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3,266,878.40 | 120,418,963.97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362,211.19 | 161,516,282.74 | -156,710,193.1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829,543,879.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3,685,842.3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056,100.2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43,685,842.3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682.4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影响因素,符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