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按照《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胡世明先生(主任委员)、何筱娜女士和第五婷婷女士。
2025年1月,独董何筱娜女士因任期满6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离任申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审计委员会构成为:胡世明先生(主任委员)、雷玟女士和第五婷婷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23日 | 年度审计预沟通会:1、听取审计会计师汇报《2023年度审计计划》;2、与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及年审安排进行提问。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6日 | 年度审计总结沟通会:1、由公司审计会计师汇报《2023年度审计总结》;2、与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就年审问题进行提问。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2023年年报相关议案: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
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9、《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0、《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15日 | 审议议案:1、《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议案:1、《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20日 |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监管动态、违规案例、公司年度审计规划等事项的探讨与交流,明确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重点关注事项。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所涉及的全部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未发现公司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及从业资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胜任
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经表决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立信签字会计师及其审计团队就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我们认为立信勤勉尽责、认真负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专项意见真实、中肯。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1、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划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使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2、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立信会计师就内控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关注和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是日常经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整体金额较低,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生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更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