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 4 月22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 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 董事会秘书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 董事会秘书介绍审议的议案情况;
五、 董事会秘书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七、 推举参加计票和监票的股东代表;
八、 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
九、 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十、 网络投票结束后,宣读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会议结束。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股东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按会议议程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每位股东每次发言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主题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三、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四、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涂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无效。
五、 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包括有价证券),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钮法清先生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康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与会人员:
1、 截至2022年4月18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4、 其他人员。
七、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特别决议议案:无;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6、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会议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3、6、7以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八、 公司聘请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议案1: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部分 董事会运作基本情况
一、 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均依法运作,勤勉尽责,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 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各董事均符合任职资格,任免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均由董事长召集、召开,全体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
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所有监事均亲自出席历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由钮法清、钮玉霞、王立新、张莉、辛小标5人组成,其中张莉、辛小标为独立董事,钮法清为董事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由钮法清、王立新、姚莉、张莉、辛小标5人组成,其中张莉、辛小标为独立董事,钮法清为董事长。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钮玉霞、张莉和辛小标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钮法清、张莉和辛小标组成;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立新、张莉和辛小标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钮法清、钮玉霞、辛小标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莉、辛小标、姚莉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辛小标、钮法清、张莉组成;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莉、王立新、辛小标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钮法清、姚莉、辛小标组成。
三、 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全年共召开董事会10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董监高薪酬、财务预算与决算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召集并组织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的进一步发挥,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指导意见。
(三)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进行内控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a.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短期资金缺口,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子公司继续提供有限度的财务资助,以缓解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情况,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b.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用于日常经营,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运营能力,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贷款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C.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益,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75.5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钮法清,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资产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价格公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并且,钮法清承诺对公司向杭州宏盛出售产品的交易款项承担保证责任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因此,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2021年度,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配套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2021年共披露4项定期报告,48项临时公告。
第二部分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932.32万元,同比增长72.02%,实现营业利润1,231.72万元,同比增长26.54%,实现净利润1,470.26万元,同比增长84.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6.50万元,同比增长124.16%。其中,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18.74万元,同比增长57.96% ,实现营业利润-2,899.62万元,同比下降725.31%,实现净利润-2,967.97万元,同比下降696.84%。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6,866.55万元,同比增长10.11%,净资产52,733.92万元,同比增长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1,258.50万元,同比增长2.94%。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5.19万元,同比下降
213.2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5.58万元,同比下降111.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7.36万元,同比增长129.39%。
第三部分 公司发展展望
一、新年度的经营目标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科学高效决策,力争取得各项经营指标健康持续的增长,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继续夯实主营业务,全力拓展新业务,通过加强团队建设、发挥已有项目的示范效应、建立强大客户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等措施,扩大市场份额,培育长期客户,为未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在充分利用好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同时,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获得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支持。公司将继续优化财务结构,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及应收账款管理,切实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确保资金总体匹配业务发展。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子分公司将不断增加,管理难度和风险加大。公司将在制度建设和创新、内部控制方面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力争与公司发展速度、规模相匹配,进一步降低内控风险,保持公司持续安全快速发展。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继续以“专注,专业,创新”的核心价值观推动企业发展。在以新应用+传统领域的开拓市场方针指引下,逐步推动公司业务模式从单一工业设备零部件供应商向模块化和集成管理供应商转型,并通过投资、并购等手段,整合行业资源,优化产业链布局向着成为全球一流的热交换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和换热系统的制造商的战略目标奋进。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议案2: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事权,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都积极的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监事履职相关法津、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
2021年,公司监事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加强对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通过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加强与管理层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二)依法合规行使监事会权利,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监督
2021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全面了解公司总体运行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及表决程序进行监督。
2021年1月1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3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1年4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5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21年6月9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2021年6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年8月20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21年8月27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11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议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决议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能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保证了监事会及监事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各位监事均能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运作情况的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等,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工作中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监事会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a.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短期资金缺口,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子公司继续提供有限度的财务资助,以缓解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情况,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b.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用于日常经营,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运营能力,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贷款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C.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益,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75.5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钮法清,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资产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价格公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并且,钮法清承诺对公司向杭州宏
盛出售产品的交易款项承担保证责任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因此,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金分红回报情况
公司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3月 29日
议案3: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议案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2)第02042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认为:
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宏盛股份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 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流动资产 | 46,026.77 | 37,783.40 | 8,243.37 | 21.82% |
非流动资产 | 30,839.78 | 32,026.69 | -1,186.91 | -3.71% |
资产总额 | 76,866.55 | 69,810.09 | 7,056.46 | 10.11% |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76,866.55万元,比期初增加7,056.46万元,变动幅度
10.11%。其中:流动资产46,026.77万元,比期初增加8,243.37万元,变动幅度为
21.82%,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和存货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30,839.78万元,比期初减少1,186.91万元,变动幅度为-3.71%,主要系剥离杭州宏盛后长期应收款减少所致。
(二) 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流动负债 | 23,598.90 | 18,335.79 | 5,263.11 | 28.70% |
非流动负债 | 533.73 | 562.03 | -28.30 | -5.04% |
负债总额 | 24,132.63 | 18,897.83 | 5,234.80 | 27.70% |
报告期末负债总额24,132.63万元,比期初增加5,234.80万元,变动幅度
27.70%。其中:流动负债23,598.90万元,比期初增加5,263.11万元,变动幅度为
28.70%,主要系短期借款和采购应付款项增加所致;非流动负债533.73万元,比期初减少28.30万元,变动幅度为-5.04%,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三) 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实收资本 | 10,000.00 | 10,000.00 | ||
资本公积 | 22,232.38 | 22,232.38 | ||
盈余公积 | 2,375.88 | 2,375.88 | ||
未分配利润 | 16,651.77 | 15,185.27 | 1,466.50 | 9.66% |
少数股东权益 | 1,475.42 | 1,118.73 | 356.69 | 31.88%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52,733.92 | 50,912.27 | 1,821.65 | 3.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1,258.50 | 49,793.54 | 1,464.96 | 2.94% |
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总额52,733.92万元,比期初增加1,821.65万元,变动幅度3.58%,主要系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四) 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55,932.32 | 32,514.93 | 23,417.39 | 72.02% |
营业总成本 | 53,600.23 | 31,594.80 | 22,005.43 | 69.65% |
营业利润 | 1,231.72 | 973.38 | 258.34 | 26.54% |
净利润 | 1,470.26 | 799.04 | 671.22 | 84.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66.50 | 654.22 | 812.28 | 124.16% |
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55,932.32万元,较上年增加23,417.39万元,变动幅度72.02%;营业总成本53,600.23万元,较上年增加22,005.43万元,变动幅度
69.65%;营业利润1,231.72万元,较上年增加258.34万元,变动幅度26.54%;净利润1,470.26万元,较上年增加671.22万元,变动幅度84.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6.50万元,较上年增加812.28万元,变动幅度124.16%。报告期营业总收入增加主要是换热器订单增加所致。营业总成本增加主要是收入增加、原材料涨价导致成本增加所致。
(五) 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75.19 | 4,657.01 | -9,932.20 | -213.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5.58 | 6,790.16 | -7,545.74 | -111.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7.36 | -6,116.14 | 7,913.50 | 129.3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28.78 | 4,999.04 | -9,527.82 | -190.59% |
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275.19万元,比上年减少-9,932.20万元,变动幅度为-213.27%,主要系本期订单增加导致垫付流动资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55.58万元,比上年减少7,545.74万元,变动幅度为-111.13%,主要系上期理财产品投资净额较大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97.36万元,比上年增加7,913.50万元,变动幅度为129.39%,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净额增加所致。
(六) 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偿债能力 | 流动比率 | 1.95 | 2.06 |
速动比率 | 1.25 | 1.54 |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22.35% | 25.40% |
资产负债率 | 31.40% | 27.07% | |
营运能力 | 应收款项周转率 | 3.16 | 1.86 |
存货周转率 | 5.27 | 4.56 | |
营业周期 | 182.00 | 272.00 | |
总资产周转率 | 0.76 | 0.45 | |
盈利能力 | 销售毛利率 | 18.05% | 24.43% |
销售净利率 | 2.63% | 2.46% | |
资产净利率 | 2.00% | 1.10% | |
净资产收益率 | 2.94% | 1.31% | |
发展能力 | 销售增长率 | 72.02% | -33.75% |
净收益增长率 | 84.00% | -75.47% | |
净资产增长率 | 3.58% | -0.39% | |
总资产增长率 | 10.11% | -6.98% |
报告期,公司实现收入超5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经营目标,取得了同比增长72.02%的良好成绩。但是,由于报告期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比上期升值约7%)、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主要原材料铝锭报告期平均价格比上期涨价约33%)等因素叠加,导致公司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约6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上升,公司的营运能力有所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仍处于良好状态。未来,公司正通过积极与客户沟通,提升产品价格,同时,在公司内部开展降本增效行动,以增强产品盈利能力。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议案5: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附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前提
1、预算年度所涉及主营业务及日常经营管理模式与上年比较未发生重大变动。
2、预算年度资产的范围未发生重大调整,本预算未考虑资产并购、增资等资本运作项目。
3、预算所依据的会计政策与上年比没有发生变化。
4、预算未考虑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人民币汇率等波动。
二、预算范围
公司预算范围: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锡宏盛换热系统有限公司、无锡市冠云换热器有限公司、无锡宏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预算情况说明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预算情况如下:
母公司预计营业收入5,000.00万元,净利润500.00万元;宏盛换热系统预计营业收入28,000.00万元,净利润1,800.00万元;冠云预计营业收入16,000.00万元,净利润1,780.00万元;宏盛新能源预计营业收入4,000.00万元,净利润100.00万元。
2022年度,股份公司合并报表口径预计营业收入53,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00.00万元。
本预算系依据现有的信息和经营目标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预计,不视为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的保证。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议案6: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议案7: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