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股份(603090)_公司公告_宏盛股份:宏盛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时间:2017年01月03日出资额:15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朗朗神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陆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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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02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宏盛股份”)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钮玉霞和钮法清(以下合称“控股股东”)以及深圳市薰衣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薰衣草企业”)分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的通知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钮玉霞与薰衣草企业于 2022年 3 月31日签署了《关于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钮玉霞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22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薰衣草企业。

本次转让前,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3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187 %;薰衣草企业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3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187 %;薰衣草企业持

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钮玉霞无限售流通股54,675,00054.675049,675,00049.6750
钮法清无限售流通股2,643,7002.64372,643,7002.6437
薰衣草企业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5.0000

二、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钮玉霞身份证号码:320212***********20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100号截至本公告日,钮玉霞持有公司股份54,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750%,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深圳市薰衣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RQF60C类型: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3日出资额:15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朗朗神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陆驰)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美年国际广场5栋704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本公告日,薰衣草企业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转让方

转让方:钮玉霞身份证号码:320212**********20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100号

(2)受让方

受让方:深圳市薰衣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RQF60C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美年国际广场5栋704

(二)标的股份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宏盛股份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宏盛股份总股本的 5.00%)转让给受让方。

(三)股份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同意交易价格确定为22元/股,本次交易价款总额为11,000万元。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受让方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第一笔交易价款6000万元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合规部交易确认函后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第二笔交易价款4000万元整。剩余1000万元交易价款在第二笔交易价款支付后15个交易日内付清。

(五)标的股份交割

双方同意,在取得交易所合规审查书面确认文件且受让方完成支付第二笔交易价款之后,转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一同向中登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的全部手续。

(六)协议签署及生效时间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为2022 年 3月31日,于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由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部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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