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知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董事钮玉霞女士、独立董事张莉女士、独立董事辛小标先生,其中张莉女士为主任委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董事姚莉女士、独立董事张莉女士、独立董事辛小标先生,其中张莉女士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独立董事张莉女士为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辛小标先生为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现场的方式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通过议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通过议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l、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人员持续关注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报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审计部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后续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内控制度》及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各业务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制度体系,提升了风险管控水平,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内控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关联交易管控
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a.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短期资金缺口,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子公司继续提供有限度的财务资助,以缓解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情况,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b.公司向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用于日常经营,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运营能力,
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贷款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C.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益,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75.5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钮法清,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资产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价格公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并且,钮法清承诺对公司向杭州宏盛出售产品的交易款项承担保证责任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因此,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7、现金分红回报情况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022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