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股份(603090)_公司公告_宏盛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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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9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3月14日通过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得到全体监事确认。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荣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4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规定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徐荣飞、姚莉娜、刘健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向德国宏盛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的议案》;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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