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了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正裕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亿元,期限6年。“正裕转债”自2020年7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共有183,000元(1,830张)“正裕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21,309股。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上述期间转股由223,717,447股增加至223,738,756股,注册资本需相应由223,717,447.00元变更至223,738,756.00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章程原条款内容 | 章程修订后条款内容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71.7447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73.8756万元。 |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 秘书、财务负责人。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额为22,371.744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371.7447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额为22,373.875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373.8756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 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草案)》。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