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勇先生、独立董事许述财先生及董事许筱荷女士,其中陈勇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 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以下是报告期间会议召开情况:
时 间 | 届 次 | 议 案 |
2022年4月10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审议《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审议《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7、审议《2022年度审计计划》;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10、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12、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1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2年8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1、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2022年10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3、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财务等相关审计工作中,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我们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监管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
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范、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建设内控体系并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宜,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交流沟通,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陈勇、许述财、许筱荷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