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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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2,740,735.6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4,548,392.54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流动资金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22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2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