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上午在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公司行政楼二楼8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邦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4名董事为胡志强、陈勇、许述财、陈昀)。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详见2022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详见2022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5)详见2022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