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603085)_公司公告_天成自控:天成自控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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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5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成自控”)于2021年4月13日、2021年5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1日。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1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延长公司202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

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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