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603085)_公司公告_天成自控: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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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8.13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59.8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27,983.18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利润分配条件,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流动资金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24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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