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603081)_公司公告_大丰实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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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6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207会议室会议召集人:董事会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介绍股东到场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3、宣读大会有关议案并审议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5、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6、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7、收集现场表决票并计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8、休会,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9、宣读股东大会决议10、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1、宣布股东大会闭幕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特别提醒:鼓励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证明文件、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一、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参加表决和发言。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

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录音笔、相机等设备。为使会议正常召开,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设为静音状态。

九、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一:

《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二:

《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三:

《关于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独立董事应当向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材料已经公司公告,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费忠新、王石、顾江)》。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四:

《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二)。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五:

《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六:

《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七: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08,123.8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52,366,456.68元。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6,525,4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893,719股计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332,127.3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55,332,127.37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9,823,540.9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25,155,668.3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3.7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5,332,127.3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5.64%。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5,332,127.3720,452,07561,444,126.8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64,608,123.83101,002,917.42286,993,540.92
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352,366,456.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37,228,329.1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0,868,194.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37,228,329.1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90.96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002557)、美邦股份(605033)、万朗磁塑(60315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俞华,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603081)、科拜尔(920066)、英力股份(3009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李鑫,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丰实业(603081)、英力股份(300956)等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南芯科技(688484)、莱斯信息(688631)、永新股份(002014)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与2024年度相比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九:

《关于审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十: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票据池、金融衍生品、跨境直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十一: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开拓海外市场等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44亿元,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云鸿建设有限公司100%102.44%0.300.94%自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DAHONGHOLDINGSSINGAPOREPTE.LTD100%94.29%-0.51.57%
HONGKONGDAFENGINDUSTRIALDEVELOPMENTCO.LTD100%82.78%-0.51.57%
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77.16%1.517.84%
浙江大丰文化100%91.56%-0.51.57%
有限公司
深圳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81.61%-0.50.31%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孙)公司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云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100%52.37%-0.11.57%自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100%36.46%0.5401.69%

1、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员处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对外担保方式、签署担保协议等具体事项。

2、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内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其中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以未来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5、本次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6、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上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5)。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24年税前薪酬(万元)
1丰华董事长、总经理60
2丰岳副董事长50
3丰其云董事0
4GAVINJLFENG董事、副总经理66
5赵红美职工董事13.12
6杨金生职工董事69.5004
7王石独立董事12
8顾江独立董事12
9费忠新独立董事12

本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24年税前薪酬(万元)
1严华锋监事会主席64
2马文杰职工监事20.3386
3苏彬监事30

本议案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

议案十四: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拟变更用途的股份数量为10,893,71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0%。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并于2023年9月26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9),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22.50元/股,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所回购股份拟优先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转股来源。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回购股份2,090,100股,成交总金额19,963,965.4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并于2024年3月12日、3月19日分别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所回购股份拟优先用于公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转股来源。截至2025年3月1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803,619股,成交总金额100,434,867.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次回购计划均已完成,共计已回购股份10,893,719股尚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893,719股用途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132,60003,132,6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33,392,868-10,893,719422,499,149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10,893,719-10,893,7190
股份合计436,525,468-10,893,719433,392,868

注:1、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股本数;

2、上述表格中股本变动数不含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成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合计3,132,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

3、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

附件一: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拓展,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2月26日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3月11日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1、《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5、《关于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7、《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4、《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15、《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6、《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8、《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2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2、《关于修订公司若干管理制度的议案》23、《关于审议<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24、《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25、《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2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2024年6月17日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8月27日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0月16日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1月6日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11月28日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审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审慎和高效。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3次会议。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审议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审议<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9、《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27日1、《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1次会议。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10月16日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2次会议。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1、《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11月28日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1次会议。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23日1、《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5、《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各位董事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持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现场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网上投资者活动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了解。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权利,及时、全面、积极地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表达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时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根据发展战略及市场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有质量的可持续增长及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控信息披露风险,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二: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1、《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4、《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1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8月27日1、《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1月28日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会议情况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法定监督作用,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经营活动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特别是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防止违规事项的发生。

(三)财务活动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

(四)管理人员监督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事会主

要针对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督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公司能够贯彻授权控制原则,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行事,没有违反章程规定,基本上做到了股东大会行使权力机构的职能,董事会行使决策机构的职能,监事会行使监督机构的职能,经理层行使执行机构的职能。另外,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做好关联交易管理,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作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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