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9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网络投票: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会议流程
1、与会人员签到;
2、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3、宣读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5、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6、股东发言及提问;
7、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8、统计表决结果;
9、待网络投票结束,根据现场和网络的表决情况,宣布表决结果,宣读大会决议;10、由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11、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2、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
料,方可出席会议。
七、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八、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九、本次会议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〇”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1981年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 ||||
首席合伙人 | 李惠琦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9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359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445人 | ||||
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6.14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1.03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4.82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29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3.86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6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致同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9.0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致同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刘志永 | 1999年 | 1997年 | 2017年 | 2025年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刘勇 | 2015年 | 2013年 | 2018年 | 2025年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刘毅 | 2006年 | 2004年 | 2020年 | 2025年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公司近三年审计费用情况如下:
年度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 内控审计费用 | 合计 |
2022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5万元 | 15万元 | 110万元 |
2023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5万元 | 15万元 | 110万元 |
2024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5万元 | 15万元 | 110万元 |
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致同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11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天健
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丰富经验。天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对天健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