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603067)_公司公告_振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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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0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红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并审议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08,416,1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149,958.38元(含税)。上述现金分红比例为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2%。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其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恪尽职守,实事求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双方秉着友好协商原则,确认2023年度报酬为人民币11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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