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2.52元/股(含本数)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5月27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亿元-1.4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广州酒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酒家: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回购报告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7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52元/股(含本数)。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8元(含税),不涉及转增股份和派发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3.00-0.48)÷(1+0)=22.52元/股(含本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本数)。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44万股至63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至1.12%。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后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