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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9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刘筱玲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在审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规定,并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对外报出。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78,682,564.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474,516.82元。母公司以2023年度净利润186,474,516.82元为基数,加往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1,064,242,924.46元,减2022年现金红利38,454,893.25元,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12,262,548.0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60,603,07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9,090,460.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88%。公司将另行通知,召开2023年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和股东大会。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选择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13、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监事刘筱玲先生、马琳琳女士、王玉梅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

因公司监事刘筱玲、马琳琳、王玉梅均参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均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授权业务运营中心管理制度和流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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