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公司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进行调整。经认真审核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调整符合《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关于调整受让价格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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