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资料,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现就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3、拟参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吸引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