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前提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且确保募集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