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603037)_公司公告_凯众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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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037证券简称:凯众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众股份”)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凯众股份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王华斌,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炯昕,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胡蕴,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未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会议,一致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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