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603037)_公司公告_凯众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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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1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4,01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92,125,848元减少至191,481,834元,股本总数由192,125,848股减少至191,481,83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

2、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月5日 (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3、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21-58388958

5、联系邮箱:kaizhongdm@carthane.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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