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刚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议案提出如下建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同意公司在限售期满后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