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元旦,系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27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
2024年度共向7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81亿元,涉及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业,商务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聘请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对其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认可,提议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续聘议案。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12月以来,审计委员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通过现场会议+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了沟通会,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对可能构成本期重要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在取得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