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证券简称:石大胜华公告编号:临2025-04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将本次募集资金的7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13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482,169,508.71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全资子公司借款利率参照公司综合平均融资成本,控股孙公司借款利率参照相关法规制度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等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8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胜华新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
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0,804,000.0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990,000,000.00元(含本数)。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830,467.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169,508.71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714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胜华新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和《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调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 | 500,000,000.00 | 482,169,508.71 |
2 | 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 |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3 | 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00 | 982,169,508.71 |
三、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类别 | 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17884565988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
法定代表人 | 郭建军 |
注册资本 | 125000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 2006-04-18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 |
总资产 | 5,700,626,578.67 | 6,234,969,833.44 |
总负债 | 3,392,568,217.03 | 3,901,354,706.99 |
净资产 | 2,308,058,361.64 | 2,333,615,126.45 |
营业收入 | 4,145,077,034.78 | 1,907,179,576.65 |
净利润 | 66,138,485.74 | 18,100,237.59 |
(二)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类别 | 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0MA3C5PGC93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市北外环路以南、石大路以西 |
法定代表人 | 宋垒 |
注册资本 | 58,000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成立时间 | 2016-01-19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技术开发利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ENCHEMCo.,Ltd.持有其49%股权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公司控股孙公司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 |
总资产 | 960,841,949.01 | 1,000,907,340.75 |
总负债 | 510,505,665.12 | 575,322,365.38 |
净资产 | 450,336,283.89 | 425,584,975.37 |
营业收入 | 117,147,247.20 | 129,749,517.97 |
净利润 | -41,467,592.65 | -25,410,160.09 |
(三)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类别 | 内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7MA7EC57P04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道群联村化工大道159号1栋1单元1楼1号 |
法定代表人 | 栗志 |
注册资本 | 70000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 2021-12-31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 |
总资产 | 1,494,970,800.27 | 1,508,792,785.72 |
总负债 | 958,559,520.60 | 1,023,099,012.58 |
净资产 | 536,411,279.67 | 485,693,773.14 |
营业收入 | 230,966,572.66 | 380,440,882.04 |
净利润 | -8,635,310.12 | -52,109,223.42 |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将本次募集资金的7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13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482,169,508.71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
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全资子公司借款利率参照公司综合平均融资成本,控股孙公司借款利率参照相关法规制度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具体工作及后续等相关事宜。
五、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将本次募集资金的7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13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482,169,508.71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将本次募集资金的7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1万吨添加剂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130,000,000.00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控股孙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0万吨液态锂盐项目”;将本次募集资金的482,169,508.71元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实施“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石大胜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