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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8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下属子公司有厂房建设、设备升级改造以及树木种植、林木采运等投入,预计2022年将有较大资金支出需求。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588,963.1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672,850.36元,截止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283,575,567.77元,资本公积金134,634,289.96元。鉴于2022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升级改造以及树木种植、林木采运等方面需要较大资金投入,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和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为了更好的提升下属子公司产能,公司将对下属子公司的厂房建设和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同时为了延伸公司产业链(林木种植和木材收购、加工),降低包装业务综合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预计2022年公司将会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202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因公司2022年存在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需集中资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以此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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