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2证券简称:新通联公告编号:临2025-015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木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联数据”)4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转让价格为20,760,00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木联数据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与上海钢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参股公司木联数据的40%股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木联数据系公司与上海钢联于2023年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持有木联数据的40%股权,上海钢联持有木联数据的60%股权,双方均已实缴出资。现经双方友好沟通与协商,上海钢联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持有的木联数据的全部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20,760,00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木联数据股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7557680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1,872.142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军红成立日期:2000年4月30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金属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亚东兴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5.37%),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钢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1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87 |
营业收入 | 813.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1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海钢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226,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概况
公司名称:上海木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CHPPX419
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6楼。
法定代表人:朱军红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3年5月11日营业期限:2023年5月11日-2043年5月10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的木联数据40%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股权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木联数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1 |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60% | 5,000 | 100% |
2 |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40% | - | - |
合计 | 5,000 | 100% | 5,000 | 100% |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项目 |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245.30 | 5,245.40 |
负债总额 | 26.17 | 54.61 |
净资产 | 5,219.13 | 5,190.79 |
营业收入 | 46.69 | 212.69 |
利润总额 | 28.34 | 152.65 |
净利润 | 28.34 | 114.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70 | -72.35 |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是以木联数据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基准。按照公司的持股比例,本次交易的转让价为20,760,000元。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转让方: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目标公司:上海木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甲方货币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乙方货币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
按照协议确定的条件和条款,转让方同意转让,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附属于标的股权的一切权益(包括任何滚存未分配利润,且无论是否已形成分配决议)将一并转让。
(二)股权转让数量、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
1、本次股权转让以目标公司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基准。转让方将所持有目标公司40%股权作价人民币20,760,000元转让给受让方;
2、在目标公司完成修改公司章程,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后(以工商部门核准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之日为基准日)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甲方账户。
3、受让方应积极配合转让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手续未能完成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上海钢联自有资金)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所称违约责任是指: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因转让方或受让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不履行、不能履行或无效、或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2、如转让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1)继续履行本协议,配合并协助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2)向受让方支付相应违约损失;(3)如转让方违约行为具有持续性,则应当每日按照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到转让方根据受让方要求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3、如受让方未依约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从逾期第一日起,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缴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受让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转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同时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木联数据的股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