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内容 |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4、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
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档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至少保管十年。 |
除修改上述条款之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改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