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5日下午14时30分在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监事会和公司监事更有效地履职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