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13时在上海市高平路733号公司8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6人,通讯出席3人(董事陶宁萍女士、吕勇先生、卢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