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603020)_公司公告_爱普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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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黄采鹰女士、黄彦宾先生,杨燕女士等3名监事组成,于2022年9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2022年9月15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黄采鹰女士、黄彦宾先生,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采鹰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新一届监事会的选举产生,对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促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共16项议案。

2、2022年6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共1项议案。

3、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共3项议案。

4、2022年9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1项议案。

5、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1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比欧(浙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比欧”)无法实现约定的业绩承诺,经各方一致同意,原股东方以人民币0元

向公司及其他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浙江比欧股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有效运转和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七)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市场公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当时的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进入敏感期前以电话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九)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 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职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及子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页无正文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盖章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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