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017证券简称:中衡设计公告编号:
2025-010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名。
、业务规模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
项目合伙人 | 郑斌 | 2004年 | 2002年 | 2004年 | 2012年 |
签字会计师 | 范翃 | 2010年 | 2008年 | 2010年 | 2023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李晨 | 1997年 | 1997年 | 2001年 | 2024年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姓名:郑斌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02年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权益合伙人 |
(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姓名:范翃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08年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高级经理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姓名:李晨
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2001年至今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权益合伙人 |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125 | 115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30 | 30 |
合计 | 155 | 145 |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