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8,157,643.03元,盈余公积为20,871,998.43元,资本公积为1,375,614,375.14元。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母公司主要客户为汽车等行业客户,受经济形势和竞争态势影响,对设备厂家有降价要求,为稳住市场份额,母公司因竞标适应客户降价要求,致使毛利率继续下降导致毛利减少所致。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20,871,998.43元和资本公积377,285,644.60元,两项合计398,157,643.03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998,328,730.54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元。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母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