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603006)_公司公告_联明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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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明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联明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联明股份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文件和资料均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均已保证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的一切为出具本报告所需材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2、本报告所发表的意见以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全面履行交易协议条款并承担其全部责任为假设提出;

3、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不构成对联明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完全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时,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联明股份董事会同时公告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之全文;

5、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1、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资产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提交并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内核机构审核。

5、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目 录

声明与承诺 ...... 2

目 录 ...... 4

重大事项提示 ...... 9

一、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调整 ...... 9

二、对前次未通过并购重组委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说明 ...... 11

三、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37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38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9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39

七、未来六十个月维持或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安排、承诺、协议的情况 ...... 41

八、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 41

九、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 43

十、利润补偿安排 ...... 43

十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6

十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50

十三、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51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58

十五、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 58

十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58

十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58

重大风险提示 ...... 67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和取消的风险 ...... 67

二、审批的风险 ...... 67

三、标的资产权属风险 ...... 67

四、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 67

五、业绩承诺的相关风险 ...... 68

六、整合的风险 ...... 69

七、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 69

八、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 69

释义 ...... 73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览 ...... 76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76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79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79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86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89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94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94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94

三、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96

四、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97

五、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 97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98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性、诚信情况 ...... 100

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 102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102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情况 ...... 107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107

四、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 107

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108

一、基本信息 ...... 108

二、设立情况及历史沿革 ...... 108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109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11

五、下属企业的情况 ...... 157

六、报告期内业务整合的情况 ...... 160

七、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165

八、资产、股权的权利限制及其他相关情况 ...... 167

九、主要资产情况 ...... 167

十、主要负债情况 ...... 174

十一、或有负债情况 ...... 174

十二、对外担保情况 ...... 174

十三、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 175

十四、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177

十五、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 177

十六、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 177

十七、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177

十八、员工安置情况 ...... 177

十九、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77

第五章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185

一、本次交易方案 ...... 185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 ...... 185

三、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 ...... 188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 ...... 190

五、独立财务顾问是否具有保荐机构资格 ...... 191

第六章 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 193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 193

二、对评估有重要影响的评估假设 ...... 194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以及相关依据 ...... 196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 207

五、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 238

六、重要的下属企业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 248

七、评估其他事项说明 ...... 262

八、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分析 ...... 274

九、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 304

十、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305

十一、结合规划、设计与制造环节的收入实现和确认依据,标的资产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及收入受疫情影响程度,与制造业务受疫情影响的差异,标的资产定制、排他的具体包装方案在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可能出现滞缓的情况下,实现相关收入可行性 ...... 306

十二、本次评估对汽车芯片供需变化对标的资产相关业务的影响的考虑情况,相关成本、费用覆盖情况,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影响情况 ...... 308

十三、结合汽车芯片供需变化对整车制造影响的风险、新客户拓展、现有客户稳定性、在手订单、同行业企业预测等情况,说明包装器具制造、维修保养等服务和汽车零部件检测及配套服务预测期增长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以及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 309

十四、结合标的资产单一客户依赖的现状、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标的公司盈利预测增长的可实现性及风险应对措施 ...... 316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329

一、《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329

二、《盈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 333

第八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37

一、基本假设 ...... 337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337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350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合理性 ...... 352

五、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 355

六、结合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 356

七、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理机制的分析 ...... 357

八、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 359

九、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对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分析 ...... 359

十、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或提出填补每股收益具体措施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补偿安排或具体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发表意见。 ...... 361

十一、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61

第九章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 362

一、内核程序 ...... 362

二、内核意见 ...... 362

第十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 364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365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65

二、备查文件地点 ...... 366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调整

(一)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经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事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后,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与前次方案相比,主要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了调整: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交易价格联明包装100%股权交易作价58,200.00万元联明包装100%股权交易作价54,900万元
股份发行数量64,594,894股60,932,297股
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0月31日
审计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2020年10月31日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联明投资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联明股份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当年及其后两年,本次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日当年作为补偿期间的第一个会计年度计算,即,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0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联明投资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联明股份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当年及其后两年,本次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日当年作为补偿期间的第一个会计年度计算,即,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1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和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1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以此类推。 联明股份与联明投资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承诺净利润数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净利润预测数(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计算),具体如下:2020年为4,190.00万元,2021年为5,673.00万元,2022年为6,138.00万元。如标的资产交割日时间延后导致业绩承诺期顺延,顺延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为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在该顺延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2023年;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2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以此类推。联明股份与联明投资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承诺净利润数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净利润预测数(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计算),具体如下:2021年为5,130万元,2022年为5,490万元,2023年为5,730万元。如标的资产交割日时间延后导致业绩承诺期顺延,顺延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为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在该顺延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与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调整有关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无需召开股东大会重新审议。2020年7月14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的事项包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调整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授权有效期截止2021年7月13日。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3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二、对前次未通过并购重组委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2903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认为:公司未充分说明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未充分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2020年11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前次否决事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和竞争优势分析

1、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联明包装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汽车零部件包装产业,主要为整车制造商、零部件供应商提供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以及维修保养等服务,助力实现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环节的降本增效。

联明包装可为客户提供包装器具从规划、设计到制造的各项服务。其中,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是联明包装的核心业务,该部分业务由联明包装全资子公司上海包装承担。联明包装已从事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近20年,已为上汽通用、北京奔驰、上汽大众等知名整车制造商完成超过120个完整车型的整车包装规划项目,完成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约10万种,具备丰富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经验和测试数据,建立形成了完整的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项目数据库和专业的人才队伍。联明包装的项目数据库包括规划设计基础规范类文件、器具设计技术标准、器具零配件选用标准及历史项目和产品数据,可以指导公司新规划设计项目的开展,提升项目效率。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和项目数据库的形成依赖于大量的规划设计项目经验,是其他包装器具供应商无法在短期内快速形成的竞争壁垒。

(1)包装器具的规划环节

在包装器具规划环节,联明包装基于客户的需求,按照客户提供的新车型零部件物料清单(BOM),秉承安全、质量、成本、人机工程、标准化、绿色环保的六大基本原则,根据不同零部件的规格尺寸及保护要求,规划新车型所有零部件在运输、装卸、上线过程中涉及的每个环节的包装策略,诸如标准包装、特殊包装等,最终形成零部件包装策划书。

某包装规划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规划布局图

3、供应链信息

4、零件信息

运输工具、零件特性装载率、标准化

零件质量操作便利生产布局、人机工程折叠返回比零部件厂主机厂物流卸货区

生产线包装器具集散中心

塑料小箱包装塑料大箱包装一次性包装金属箱包装标准包装

特殊包装运输包装

排序包装

自取包装

KIT包装

汽车零件包装运输规划基本原则:

安全、质量、标准化、人机工程、成本、绿色环保

项目策划书

零部件包装规划分解

(2)在包装器具设计环节,联明包装按照包装方案策划书形成的具体方案,根据零部件的规格、材质、外形等信息,以安全、质量、成本、人机工程、标准化、绿色环保为基本原则,对零件所需的包装器具进行概念设计、论证、图纸设计、打样、测试等工作,最终形成定型的包装器具设计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并统一交付给客户。

包装设计满足安全、质量、标准化、人机工程、成本、绿色环保6大基本原则

(一)

概念设计

3D建模装载率考虑满箱装载

运输成本考虑空箱返回

(二)

样架

制作

样架制作零件验证车间吊具验证

(三)

实验室测试验证

冲击测试运输台测控系

统颠簸测试

(四)

技术

文件

编制

与归档

设计施工图验收规范点检规范作业指导书

(3)包装器具的制造环节

对于包装器具生产环节,联明包装采用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相结合,并以外协生产为主的方式进行包装器具生产。

基于包装器具业务的优势、联明包装与整车制造商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联明包装对客户生产模式的理解及对生产环境的熟悉,联明包装根据整车制造商或零部件供应商服务需求在包装器具业务之外衍生提供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和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

为便于投资者更清晰地理解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本次申请文件将公司业务进行了重新命名,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前次申请文件业务分类本次申请文件业务分类
一、包装器具业务一、包装器具业务
11、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和制造1、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和制造
22、包装器具的线旁服务2、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
二、其他业务二、汽车零部件相关服务
31、第三方质量服务1、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
42、配套服务2、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
53、其他

(2)丰富项目经验形成的项目数据库

联明包装已从事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近20年,已为上汽通用、北京奔驰、上汽大众等知名整车制造商完成超过120个完整车型的整车包装规划项目,完成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约10万种,具备丰富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经验和测试数据,建立形成了完整的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和项目数据库。

联明包装的项目数据库包括规划设计基础规范类文件、器具设计技术标准、器具零配件选用标准及历史项目和产品数据,可以指导公司新规划设计项目的开展,提升项目效率。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和项目数据库的形成依赖于大量的规划设计项目经验,是其他包装器具供应商无法在短期内快速形成的竞争壁垒。

(3)整车规划设计能力

联明包装历经多年发展,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包装项目管理团队和管理体系,具有完整的项目管理流程、过程控制机制,整体包装器具策划、项目管理、非标设计能力,项目管理为交钥匙工程。

联明包装已从事包装器具业务近20年,拥有丰富的整车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经验,联明包装为主要整车制造商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及项目名称提供服务事项
1上汽通用包装项目超过120个车型整车包装规划项目,策划完成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约100,000种
2北京奔驰包装项目完成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约1,000种
3上汽大众包装项目完成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约1,000种
4北京宝沃包装项目完成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约1,500种

包装容积率、车辆装载率和器具重复利用率,降低库存面积、器具投入及物流运输等相关费用。

(5)试验测试能力

联明包装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按ISTA标准建立包装测试实验室,目前不仅已具有多台专用包装测试设备,如Lansmont Saver 3X90、斜面冲击平台、振动平台、跌落平台等,而且建立了完整的包装测试规范及规程,并配有2名经ISTA中国培训认可的测试工程师。

联明包装测试实验室已建立并安全运作多年,不仅可满足内部测试需求,而且常年为几十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包装测试服务。

(6)优质的客户资源

优质的客户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联明包装以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作为核心服务,与上汽通用合作近20年,对上汽通用的业务覆盖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等多个下属分子公司。

联明包装通过高质量、专业化的服务与上汽通用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由于在长期合作过程中熟悉客户业务需求和生产环境,标的公司在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之外进一步衍生出了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为标的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定保障。

目前,标的公司子公司上海包装已进入上汽大众合格供应商名录,与上汽大众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外,2021年1月,上海包装与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江苏时代签署了框架采购合同并获取了业务订单。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上汽大通无锡分公司、上柴股份、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了业务订单合同。

(7)专业的技术团队

联明包装具有一支技术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及包装设计经验,其中包括10名从事汽车零件包装行业十五年以上的资深专家级人员。

3、标的公司最新经营情况

(1)总体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未经审计)2020.10.31(经审计)2019.12.31
资产总额21,295.6120,644.2120,944.36
负债总额7,071.067,413.8311,579.61
资产净额14,224.5613,230.389,364.75
项目2020年度 (3)=(1)+(2)2020年11-12月 (未经审计)(1)2020年1-10月 (经审计)(2)2019年度
营业收入21,279.544,452.3416,827.2028,502.20
营业利润6,496.231,417.015,079.226,622.20
净利润4,859.80994.173,865.635,051.09

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约10万种。标的公司具备丰富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经验和测试数据,建立形成了完整的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项目数据库和专业的人才队伍。在规划方面,可对一辆汽车涉及的上千种零部件提供包装策略;在设计方面,可对车身、总装、动力总成等不同类别零件包装器具进行设计;在测试方面,拥有模拟多种工况、路况的测试设备,能全方位测试包装器具在供应链各环节的工作情况;在质量方面,能对包装器具的生产制造进行有效管控,确保产品质量。上述业务经验和业务实力使得标的公司具备进入相关客户合格供应商体系的能力。

联明包装所建立的丰富的项目数据库,可以指导公司新规划设计项目的开展,提升项目效率,有利于提升标的公司服务效率,有助于标的公司在竞标时提供更具竞争优势的报价,从而取得业务订单。凭借上述业务能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进入其供应商名录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新客户拓展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新客户拓展情况
1华人运通2020年9月,上海包装与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合同预估总金额为2,174,190.60元(不含税)。
2上汽大众2020年12月,上海包装与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业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上海包装已经通过上汽大众考核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就上汽大众的多次采购需求进行了报价。
3江苏时代2021年1月,上海包装与宁德时代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采购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190,120.00元(不含税)。
4联合电子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282,920.00元(不含税)。
5上柴股份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45,152.00元(不含税)。
6上汽大通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签订业务订单。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05,000.00元(不含税)。
项目前次申报情况本次申报情况
交易作价(万元)58,200.0054,900.00
市盈率(倍)11.5210.87
市净率(倍)6.214.15
产品2020年E2021年E2022年E2023年E2024年E2025年E
营业收入增长率-25.34%32.32%11.36%5.00%5.00%5.00%
预测期复合增长率4.95%
项目2018年2019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8.93%

未来,标的公司在维护原有上汽通用客户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去开拓其他客户,同时也扩展新的业务,从而提升业务量。因此与报告期数据比较,未来收入增长率具有合理性。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①与包装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选取截至2020年10月31日止纳入申万三级行业(包装印刷III)的上市公司中存在研究机构对其进行了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且已披露了2020年年报的公司,其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1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2022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
002014.SZ永新股份5.3019.0914.8912.94
002117.SZ东港股份-21.0529.7112.684.89
002191.SZ劲嘉股份4.9816.4015.2912.10
002243.SZ力合科创1.3916.6810.689.40
002522.SZ浙江众成16.3514.3817.1015.94
002585.SZ双星新材13.1720.2816.9916.78
002701.SZ奥瑞金12.6812.1313.3012.70
002752.SZ昇兴股份8.8257.0114.2124.96
002787.SZ华源控股6.8130.8718.3318.27
002846.SZ英联股份13.8226.4120.5520.15
300501.SZ海顺新材14.9431.4126.2524.00
603429.SH集友股份-30.8853.8336.3013.17
平均数3.8627.3518.0515.65
最小值-30.8812.1310.684.89
中位数7.8223.3516.1415.94

公司中存在研究机构对其进行了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且已披露了2020年年报的公司,其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1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2022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
000338.SZ潍柴动力13.277.366.739.08
000581.SZ威孚高科46.67-2.8811.1616.56
001696.SZ宗申动力36.4014.5614.6621.45
002048.SZ宁波华翔-1.499.689.525.77
002126.SZ银轮股份13.5314.6815.8914.70
002283.SZ天润工业22.9211.6616.6016.97
002406.SZ远东传动23.492.7220.4315.17
002454.SZ松芝股份-0.6526.579.1411.13
002472.SZ双环传动13.2428.9721.2520.98
002516.SZ旷达科技-5.1911.7813.136.23
002715.SZ登云股份11.0117.053.8110.49
002906.SZ华阳集团-0.2730.4822.3516.77
300428.SZ四通新材-1.387.477.064.30
300432.SZ富临精工21.2436.8749.1135.25
300816.SZ艾可蓝19.6470.0467.7950.57
600660.SH福耀玻璃-5.6719.8015.279.21
600699.SH均胜电子-22.3821.3210.881.45
600741.SH华域汽车-7.259.007.982.96
600742.SH一汽富维9.8439.0711.0019.25
600933.SH爱柯迪-1.3823.6517.5812.76
601311.SH骆驼股份6.8321.5818.6415.50
601689.SH拓普集团21.4153.1527.2633.26
601717.SH郑煤机3.0612.319.888.34
601799.SH星宇股份19.0320.7121.3020.34
603166.SH福达股份16.8717.5521.2418.54
603179.SH新泉股份21.2431.3528.3526.91
603305.SH旭升股份48.3359.2132.0746.11
603358.SH华达科技-1.0415.8414.059.35
603596.SH伯特利-3.6332.6920.1915.40
603950.SH长源东谷45.25-0.8617.2719.08
603982.SH泉峰汽车10.8130.1129.4523.12
603997.SH继峰股份-12.6017.1310.864.31
605068.SH明新旭腾22.8120.1426.3623.08
688386.SH泛亚微透13.2343.8637.1430.72
688667.SH菱电电控42.3237.3331.6537.03
平均数12.5423.2019.9218.06
最小值-22.38-2.883.811.45
中位数12.1220.1417.2716.56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1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2022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
600297.SH广汇汽车-7.0510.055.352.52
601965.SH中国汽研24.0612.6313.4516.60
00881.HK中升控股19.5914.6713.5815.92
03669.HK永达汽车9.2912.4811.3211.02
平均数11.4712.4610.9311.52
最小值-7.0510.055.352.52
中位数14.4412.55512.38513.47

②2021年及之后的收入预测

因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被评估单位2020年营业收入有较大波动,2020年数据参考性较弱,本次预测各项业务收入增长主要以2019年数据为基础。

(4)2021年以后继续增长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根据大华会计师提供的2018-2019年审计报告及标的公司盈利预测,标的公司2018-2019年营业收入、预测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E2021年E2022年E2023年E2024年E2025年E
营业收入26,164.5128,502.2021,279.5228,156.6531,356.0032,923.7934,569.9836,298.49
收入增长率/8.93%-25.34%32.32%11.36%5.00%5.00%5.00%

其中11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4.7万辆和277.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2.6%,11月汽车销量继续呈现两位数增长;12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

284.0万辆和28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7%和6.4%。我国汽车产业产销下滑趋势已逐渐放缓,并出现复苏迹象。

以2019年国家统计局总人口14亿人测算,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已达200辆,已经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千人保有量差距较大,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国家(如2018年美国780辆/千人,日本587辆/千人),也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如2017年巴西210辆/千人,墨西哥288辆/千人,泰国235辆/千人,马来西亚410辆/千人),千人汽车保有量相当于日本60年代、韩国80年代的水平。总的来说,目前我国汽车工业处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预计我国汽车工业仍将有20年的发展时间,从成长期进入成熟期,并达到400辆/千人的千人保有量,4,000-4,300万辆/年的汽车销量,年销量较目前仍有较大增长。

B.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和汽车行业鼓励政策落地执行,汽车消费需求将得到释放和恢复

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爆发的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居民出行不便,严重抑制了汽车终端需求。2020年一季度,乘用车综合销量306.73万台,同比下降

40.80%。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出行受限,私家车具有安全性及私密性的特点,一定程度也触发了无车消费群体的购车需求。随着目前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企业复工复产,社会秩序基本得到恢复,疫情期间被抑制和被触发的购车需求将逐步得到释放。

汽车产业链长、影响面宽,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之一;汽车消费占社会零售总额比重高,消费拉动效果显著,是社会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内容;汽车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具有加快科技进步、增加税收、促进贸易等重要功能。汽车行业从生产到使用环节对政策敏感度较高,2020年上半年,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因此,随着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落地实施,汽车行业的产销规模将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2020年11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4.7万辆和277.0万辆,环比分别

增长11.5%和7.6%,同比分别增长9.6%和12.6%。截至2020年11月,我国汽车产销已连续8个月呈现增长,其中销量已连续7个月增速保持在10%以上。2020年12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284.0万辆和283.1万辆,产量环比下降0.3%,销量增长2.1%,同比增长5.7%和6.4%。我国汽车产销同比继续保持增长,行业形势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

C.上汽通用逆势发力,稳步迈入上升通道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上汽通用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49%、77.76%和66.33%。上汽通用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其经营业绩发展的情况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影响。

虽然受我国2018年和2019年汽车消费放缓及2020年初新冠疫情影响,上汽通用2020年实现销售1,467,470辆,同比下降8.29%,但是自2020年10月以来,其单月产销量均保持在两位数的增长率,表现出其在疫情冲击下生产经营的韧性和弹性。面对消费放缓和疫情的双重冲击,上汽通用2020年仍实现了稳健经营,市场份额保持稳定,这充分体现了其强大的体系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上汽通用2020年7-12月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辆

指标名称上汽通用当月产量同比增长率上汽通用当月销量同比增长率上汽通用当年累计产量累计同比增长率上汽通用当年累计销量累计同比增长率
2020年7月115,72316.81%112,7671.08%640,834-29.89%668,973-29.26%
2020年8月128,017-14.84%129,262-3.37%768,851-27.76%798,235-26.05%
2020年9月149,680-4.04%153,3269.47%918,531-24.73%951,561-21.97%
2020年10月163,91633.13%156,01414.03%1,082,447-19.43%1,107,575-18.34%
2020年11月157,75617.05%166,01639.15%1,240,203-16.10%1,273,591-13.69%
2020年12月169,74222.54%193,87955.73%1,409,945-12.79%1,467,470-8.29%

2020年销量的关键。除加速产品的升级更新外,上汽通用还对营销策略进行调整,通过别克iBuick、雪佛兰MyChevy以及凯迪拉克MyCadillac超级App等三大品牌数字化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线上服务体验;同时积极探索线上直销模式,打通线上线下的全方位渠道,进一步拓宽销售路径。

面对汽车行业数字化变革与消费者年轻化趋势,上汽通用不仅在品牌和产品方面及时调整,而且营销体系不断创新。上汽通用的一系列产品布局和营销策略为其打开了进一步的上升空间。上汽通用迈入新的上升空间,也为其下游客户的持续经营提供了稳定的业务机会和业务增长空间,这也将成为标的公司业务增长的契机。D.新客户、新业务开发情况从汽车行业近两年的数据来看,我国2019年汽车产销量分别下降7.5%和

8.2%,而标的公司2019年的收入增长率为8.93%,可见虽然汽车行业整体下降但标的公司仍能保持收入增长,其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除原有业务外,不停地在开拓新的业务和新客户,从而使企业得以良性发展。

从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看,标的公司目前可向客户提供全面的包装器具服务,标的公司具备整车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和制造能力,是目前汽车行业内少数采用该模式的包装器具服务商,与客户具有较高的合作紧密度,能深入融合到客户的生产物流体系,具有高效率和成本效益优势。随着汽车产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该模式可以拓展到更多的整车制造商,目前标的公司已与华人运通、上汽大众、奇瑞捷豹路虎、华晨宝马、江苏时代、威马、上汽大通、联合电子、上柴股份等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行了接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新客户拓展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新客户拓展情况
1华人运通2020年9月,上海包装与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合同预估总金额为2,174,190.60元(不含税)。
2上汽大众2020年12月,上海包装与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同意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业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上海包装已经通过上汽大众考核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就上汽大众的多次采购需求进行了报价。
3江苏时代2021年1月,上海包装与宁德时代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采购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190,120.00元(不含税)。
4联合电子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282,920.00元(不含税)。
5上柴股份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45,152.00元(不含税)。
6上汽大通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签订业务订单。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05,000.00元(不含税)。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000659.SZ珠海中富154.403.91
000695.SZ滨海能源106.663.90
000812.SZ陕西金叶87.811.55
002014.SZ永新股份19.162.73
002117.SZ东港股份21.913.79
002191.SZ劲嘉股份14.991.80
002228.SZ合兴包装20.981.65
002229.SZ鸿博股份103.172.16
002243.SZ通产丽星27.372.65
002303.SZ美盈森12.591.40
002522.SZ浙江众成96.003.28
002565.SZ顺灏股份-23.782.42
002585.SZ双星新材61.921.33
002599.SZ盛通股份16.131.29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002701.SZ奥瑞金19.702.21
002735.SZ王子新材110.308.41
002752.SZ昇兴股份89.932.69
002787.SZ华源控股32.661.39
002799.SZ环球印务46.734.77
002803.SZ吉宏股份43.608.23
002831.SZ裕同科技24.823.79
002836.SZ新宏泽63.084.35
002846.SZ英联股份34.123.37
002951.SZ金时科技31.004.17
002969.SZ嘉美包装35.682.99
003003.SZ天元股份33.682.31
300057.SZ万顺新材32.081.27
300501.SZ海顺新材53.994.67
300849.SZ锦盛新材43.024.06
300883.SZ龙利得86.385.51
600076.SH康欣新材8.570.85
600210.SH紫江企业12.861.27
600836.SH*ST界龙-30.662.85
601515.SH东风股份19.571.91
601968.SH宝钢包装45.752.46
603022.SH新通联97.004.34
603058.SH永吉股份26.703.40
603429.SH集友股份69.2811.99
603499.SH翔港科技129.423.09
603607.SH京华激光23.572.87
603687.SH大胜达40.832.64
平均数51.223.31
中位数34.122.85
标的公司10.874.15

不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资产,而包装器具制造等需要固定资产投入的业务已主要采用外协模式进行,因此标的公司的资产规模较小,使得其市净率水平较高。

此外,由于标的公司的服务和产品主要用于汽车行业,选取截至2020年10月31日止纳入申万三级行业(汽车零部件III)的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进行比较,相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000030.SZ富奥股份15.242.01
000338.SZ潍柴动力13.182.55
000559.SZ万向钱潮36.123.72
000581.SZ威孚高科11.431.39
000622.SZ恒立实业130.907.66
000678.SZ襄阳轴承178.011.82
000700.SZ模塑科技51.772.24
000757.SZ浩物股份19.581.66
000760.SZ*ST斯太-3.33
000887.SZ中鼎股份22.371.51
000903.SZ云内动力66.132.21
000980.SZ*ST众泰-0.260.45
001696.SZ宗申动力21.492.13
002048.SZ宁波华翔10.441.12
002085.SZ万丰奥威20.472.56
002101.SZ广东鸿图145.850.91
002126.SZ银轮股份29.272.49
002213.SZ大为股份2,081.219.05
002239.SZ奥特佳129.512.50
002265.SZ西仪股份370.642.78
002283.SZ天润工业21.231.64
002284.SZ亚太股份-39.931.48
002328.SZ新朋股份37.631.58
002355.SZ兴民智通297.581.27
002363.SZ隆基机械38.281.00
002406.SZ远东传动16.291.53
002434.SZ万里扬39.032.53
002448.SZ中原内配39.901.33
002454.SZ松芝股份22.561.16
002472.SZ双环传动53.651.17
002488.SZ金固股份360.122.08
002510.SZ天汽模41.431.38
002516.SZ旷达科技34.261.60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002536.SZ飞龙股份45.061.43
002553.SZ南方轴承56.893.50
002590.SZ万安科技31.182.09
002592.SZST八菱-2.960.83
002625.SZ光启技术370.075.52
002662.SZ京威股份-3.022.06
002684.SZST猛狮13.9126.24
002703.SZ浙江世宝-21.272.22
002708.SZ光洋股份257.822.09
002715.SZ登云股份746.535.65
002725.SZ跃岭股份72.062.49
002765.SZ蓝黛科技-18.351.80
002813.SZ路畅科技-5.866.75
002863.SZ今飞凯达54.342.98
002865.SZ钧达股份108.222.03
002906.SZ华阳集团120.612.61
002921.SZ联诚精密41.192.72
002997.SZ瑞鹄模具24.116.31
200030.SZ富奥B5.922.31
200581.SZ苏威孚B5.511.60
300100.SZ双林股份-7.534.09
300258.SZ精锻科技38.863.35
300304.SZ云意电气43.863.07
300375.SZ鹏翎股份31.211.90
300428.SZ四通新材21.932.50
300432.SZ富临精工15.454.54
300473.SZ德尔股份52.881.40
300507.SZ苏奥传感67.204.48
300547.SZ川环科技24.293.27
300580.SZ贝斯特30.993.42
300585.SZ奥联电子138.866.03
300611.SZ美力科技126.693.69
300643.SZ万通智控160.727.40
300652.SZ雷迪克36.802.98
300680.SZ隆盛科技134.737.40
300681.SZ英搏尔-31.924.49
300694.SZ蠡湖股份28.712.50
300695.SZ兆丰股份21.232.43
300707.SZ威唐工业92.105.21
300733.SZ西菱动力150.692.81
300742.SZ越博动力-2.918.41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300816.SZ艾可蓝63.1721.81
300863.SZ卡倍亿133.4725.86
300893.SZ松原股份67.3114.87
600081.SH东风科技25.202.67
600148.SH长春一东103.944.76
600178.SH东安动力300.961.69
600480.SH凌云股份-99.941.51
600523.SH贵航股份46.242.46
600609.SH金杯汽车116.7316.82
600626.SH申达股份52.841.04
600660.SH福耀玻璃32.444.19
600676.SH交运股份43.000.93
600698.SHST天雁192.932.64
600699.SH均胜电子31.562.36
600741.SH华域汽车15.181.99
600742.SH一汽富维14.691.43
600933.SH爱柯迪26.492.85
600960.SH渤海汽车44.520.68
601311.SH骆驼股份15.591.42
601689.SH拓普集团88.555.48
601717.SH郑煤机17.171.40
601799.SH星宇股份56.779.18
603006.SH联明股份25.611.69
603009.SH北特科技-15.731.32
603013.SH亚普股份21.002.49
603023.SH威帝股份103.313.30
603035.SH常熟汽饰19.991.83
603037.SH凯众股份21.412.05
603040.SH新坐标26.034.28
603085.SH天成自控-7.178.05
603089.SH正裕工业35.803.24
603109.SH神驰机电33.712.99
603121.SH华培动力33.782.98
603158.SH腾龙股份38.374.41
603161.SH科华控股24.681.58
603166.SH福达股份29.041.80
603178.SH圣龙股份-9.753.29
603179.SH新泉股份51.485.54
603197.SH保隆科技29.434.90
603239.SH浙江仙通41.614.07
603286.SH日盈电子53.283.14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603305.SH旭升股份89.6711.93
603306.SH华懋科技26.052.57
603319.SH湘油泵40.014.64
603335.SH迪生力230.073.70
603348.SH文灿股份87.712.75
603358.SH华达科技37.162.18
603390.SH通达电气28.362.36
603586.SH金麒麟15.981.49
603596.SH伯特利35.606.37
603655.SH朗博科技266.5812.39
603701.SH德宏股份42.293.48
603730.SH岱美股份24.754.14
603758.SH秦安股份30.051.44
603767.SH中马传动36.331.88
603768.SH常青股份137.791.99
603786.SH科博达54.197.94
603788.SH宁波高发20.031.93
603809.SH豪能股份42.213.24
603917.SH合力科技22.811.78
603922.SH金鸿顺-24.122.08
603926.SH铁流股份17.451.86
603950.SH长源东谷23.775.86
603982.SH泉峰汽车45.382.66
603997.SH继峰股份26.861.77
605018.SH长华股份30.434.47
605088.SH冠盛股份26.754.17
605128.SH上海沿浦25.114.33
605255.SH天普股份30.064.59
605333.SH沪光股份61.7211.64
688386.SH泛亚微透87.6913.60
900946.SHST天雁B93.170.39
平均数86.563.13
中位数34.932.45
标的公司10.874.15

显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和行业中位数,位于行业较低水平;而市净率水平高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数,主要是标的公司是轻资产经营的公司,资产规模较小所致。

综上,标的公司市盈率水平较包装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上市公司显著偏低,而市净率水平相对较高,主要是标的公司是轻资产经营的公司,本身并不拥有大量的固定资产所致。总体而言,标的公司估值处于合理水平。

3、标的公司与近期披露的已完成交易项目估值水平比较分析

近期上市公司收购汽车零部件行业相关公司的静态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100%股权交易作价(万元)归母净利润(万元)静态市盈率(倍)
1000800.SZ一汽解放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2019.03.312,700,914.02145,255.8218.59
2601127.SH小康股份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2019.06.30769,858.2079,955.869.63
3600148.SH长春一东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2018.02.2833,141.052,164.4915.31
4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8.02.2859,692.316,491.389.20
5600081.SH东风科技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2020.03.31129,135.0114,969.338.63
6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2020.03.31109,541.9012,196.798.98
7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2020.03.3138,679.934,250.609.10
8东风佛吉亚(襄阳)排气系统有限公司2020.03.312,936.91127.6123.01
9东风富奥泵业有限公司2020.03.3111,876.49975.9712.17
10300375.SZ鹏翎股份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2018.06.30120,000.005,087.4723.59
平均值-428,419.5429,598.6512.74
中位值-59,692.316,491.389.63
11603006.SH联明联明包装2020.10.3154,9005,051.0910.87

股份

注:静态市盈率=标的资产100%股权交易作价/归母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取评估基准日前一会计年度的归母净利润;评估基准日为当年12月31日的,则取当年归母净利润。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静态市盈率低于近期收购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交易的静态市盈率平均值。近期上市公司收购汽车零部件行业相关公司的动态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动态市盈率(倍)
预测期第一年预测期第二年预测期第三年预测期前三年平均
1000800.SZ一汽解放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2019.03.3124.3925.4725.1524.99
2601127.SH小康股份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2019.06.3022.5219.8312.2016.97
3600148.SH长春一东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2018.02.287.327.298.557.68
4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8.02.288.026.826.767.16
5600081.SH东风科技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2020.03.3110.3810.2210.2510.28
6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2020.03.3110.3810.4710.0210.29
7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2020.03.3110.679.108.209.22
8东风佛吉亚(襄阳)排气系统有限公司2020.03.3113.1510.699.8111.04
9东风富奥泵业有限公司2020.03.3115.7412.559.5912.12
10300375.SZ鹏翎股份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2018.06.3010.008.637.578.62
平均值-13.6212.4911.1712.19
中位值-10.6710.479.8110.29
11603006.SH联明股份联明包装2020.10.3110.7110.009.5910.08

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交易的预测期前三年平均动态市盈率平均值。

综上,本次交易评估作价合理。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联明包装主要业务为“包装器具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明包装将被上市公司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标的公司的业务将与现有业务进行有机整合。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10月/2020年10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营业收入67,125.7883,828.04
营业利润9,829.1814,908.40
净利润7,897.4111,760.24
总资产195,319.33215,950.21
净资产115,962.88129,190.45
项目2020年1-10月/2020年10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毛利率23.24%26.47%
净利率11.77%14.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2%8.51%
资产负债率26.49%27.3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972.67
存货周转率(次)1.651.94
总资产周转率(次)0.340.38

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进一步增加,具体来看主要是由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提升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小幅上升,但仍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但毛利率、净利率等盈利指标得到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2、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近年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呈现稳定增长态势。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10月期间,标的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868.14万元、5,051.09万元和3,865.63万元。标的公司预计2021年实现净利润5,126.72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已对前次否决事由进行了整改落实,补充说明了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说明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情形。

2021年3月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次交易为公司拟通过收购联明包装100%股权的方式,将联明包装的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纳入上市公司体系,与公司现有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零部件供应链物流服务进行有机整合,从而提升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方案具体内容为: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联明包装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联明包装100%股权,并通过联明包装间接持有上海包装100%股权和烟台联驰100%股权。

本次联明包装100%股权的总体评估值为54,900.00万元,根据该评估值,交易对方所获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交易对方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总对价(万元)股份对价(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联明投资3,500100.00%54,900.0054,900.0060,932,297
合计3,500100.00%54,900.0054,900.0060,932,297

54,900.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的相关财务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的比重如下:

财务指标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作价财务指标/交易作价较高者占上市公司比重
总资产(万元)203,371.2520,644.2154,900.0026.99%
净资产(万元)110,950.3013,230.3854,900.0049.48%
营业收入(万元)103,601.0528,502.20不适用27.51%

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4,589,58859.97%
2吉蔚娣6,699,2003.51%
3张桂华3,760,0001.97%
4林茂波1,530,0000.80%
5马宁1,252,3000.66%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56%
7黄如凤1,000,0000.52%
8叶平812,6000.43%
9李政涛794,0000.42%
10戴财根774,6000.41%
合计132,278,57369.23%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5,521,88569.65%
2吉蔚娣6,699,2002.66%
3张桂华3,760,0001.49%
4林茂波1,530,0000.61%
5马宁1,252,3000.50%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42%
7黄如凤1,000,0000.40%
8叶平812,6000.32%
9李政涛794,0000.32%
10戴财根774,6000.31%
合计193,210,87076.67%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七、未来六十个月维持或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安排、承诺、协议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联明投资持股比例将上升至69.65%,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徐涛明、吉蔚娣,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未来六十个月维持或变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根据联明投资、徐涛明、吉蔚娣出具的承诺,其无在未来六十个月内变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业务范围将相应增加。除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无在未来六十个月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八、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公司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联明包装100%股权,交易对价为54,900.00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5月28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9.13元/股。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3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9.01元/股。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市公司拟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61,145,019.52元(含税)。前述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根据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联明投资支付股份对价54,900.00万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60,932,297 股。

3、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联明投资取得的对价股份锁定期如下:

1、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联明股份之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除遵守上述限售期承诺外,在补偿期间届满,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完成情况予以审核,并确认联明投资无需对联明股份补偿,或联明投资已完成了对联明股份的补偿后,联明投资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联明股份之股份方可上市交易或转让。

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联明投资持有的联明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联明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锁定期安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此外,联明投资、徐涛明、吉蔚娣、联明保安已出具《承诺函》,承诺:

1、对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由于联明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发生调整,上述锁定期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20年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联明包装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联明包装合并报表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3,230.38万元,评估值为54,900.00万元,评估增值41,669.62万元,增值率

314.95%

参考上述评估值,经上市公司和联明投资协商,共同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为54,900.00万元。

十、利润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联明投资为本次交易前联明包装的唯一股东,应承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的补偿责任。

联明投资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联明股份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当年及其后两年,本次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日当年作为补偿期间的第一个会计年度计算,即,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1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2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以此类推。

联明股份与联明投资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承诺净利润数参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净利润预测数(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计算),具体如下:2021年为5,130万元,2022年为5,490万元,2023年为5,730万元。如标的资产交割日时间延后导致业绩承诺期顺延,顺延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为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在该顺延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须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补偿机制的具体内容

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对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进行专项审核后,若联明包装在补偿期间内截至各年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高于或等于对应期间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联明投资无需对联明股份进行补偿。否则,联明投资应就专项审核报告核定的联明包装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以股份方式对联明股份进行补偿,具体措施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末标的公司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末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联明投资出售标的资产的作价÷发行价格-联明投资已补偿股份数量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若含有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上述联明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总数及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均不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当年联明投资持有股份如有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的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上述发行价格指双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联明投资应在需补偿当年的年报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依据以上所列公式计算并确定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将其持有的该等股份划转至联明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若依据《盈利补偿协议》所列公式计算出来的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负数或零,

则计算当年不新增锁定股份数量,也不减少原已锁定股份数量。补偿期限届满后,联明股份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意见。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联明投资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则联明投资应另行补偿股份。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联明投资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依照下述公式计算: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联明投资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发行价格。若在补偿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则应补偿股份数量和已补偿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联明股份应在上述减值测试工作完成后的30日内,依据以上所列公式计算并确定联明投资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联明投资自前述需补偿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其持有的该等股份划转至联明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如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发生需联明投资对联明股份进行补偿的情形,联明投资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联明股份股票数量。

补偿期间及补偿期届满时,如发生联明投资对联明股份进行股份补偿的情形,联明股份应在补偿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按照《盈利补偿协议》进行专项审核后,就上述锁定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尽快召开股东大会,联明投资将回避表决。若该等事宜获股东大会通过,联明股份将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上述锁定专户中存放的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联明投资提供的其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网站下载的《股东冻结查询表》、联明投资提供的编号为“0268201902702”、“0268201902602”、“DLQY202001030035Z03”、“106011020200001201”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20日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联明投资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3,500万股,占联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54%,占联明股份总股本的18.32%,该等质押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份质押数量 (万股)融资额度 (万元)质权人质押期限质押用途
12501,000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银行贷款
22501,000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银行贷款
32,00010,000大连银行上海分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银行贷款
41,00010,000杭州银行上海浦东支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银行贷款
合计3,50022,000---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191,078,186股。根据交易方案,公司本次拟向联明投资发行60,932,297股作为购买资产的对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4,589,58859.97%
2吉蔚娣6,699,2003.51%
3张桂华3,760,0001.97%
4林茂波1,530,0000.80%
5马宁1,252,3000.66%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56%
7黄如凤1,000,0000.52%
8叶平812,6000.43%
9李政涛794,0000.42%
10戴财根774,6000.41%
合计132,278,57369.23%

联明股份

徐涛明

联明保安

59.97%

联明投资

吉蔚娣其他股东

0.13%

3.51%

36.40%

89.0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5,521,88569.65%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吉蔚娣6,699,2002.66%
3张桂华3,760,0001.49%
4林茂波1,530,0000.61%
5马宁1,252,3000.50%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42%
7黄如凤1,000,0000.40%
8叶平812,6000.32%
9李政涛794,0000.32%
10戴财根774,6000.31%
合计193,210,87076.67%

联明股份

徐涛明

联明保安

69.65%

联明投资

吉蔚娣其他股东

0.10%

2.66%

27.60%

89.00%

100.00%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191,078,186股,联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14,589,588股,通过联明保安持有公司239,94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0.1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52,010,483股,联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75,521,885股,通过联明保安持有公司239,940股,合计持股比例69.74%,联明投资仍为控股股东,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徐涛明、吉蔚娣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实施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两大板块。上市公司“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主要为车身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目前的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为乘用车配套,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整车制造商及部分零部件供应商,产品配套车型包括上汽通用别克品牌、雪佛兰品牌、凯迪拉克品牌,上汽大众的大众品牌、斯柯达品牌等诸多车型。

上市公司“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为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信息管理、集散管理、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目前具体业务主要包括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业务、供应商管理库存、入场物流业务等,主要客户为大型制造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等。

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包装器具业务,一方面,该业务与现有的“物流服务业务”在上下游、业务互补方面具有较高的协同效应,使得上市公司在重组后具有提供覆盖物流产业上下游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与上市公司的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进行整合,提升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的开发和生产、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以及零部件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12月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万元)203,371.25224,30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110,950.30120,315.05
营业收入(万元)103,601.05130,295.72
净利润(万元)7,894.3912,607.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03.3712,016.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7
项目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0月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万元)195,319.33215,950.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115,962.88129,190.45
营业收入(万元)67,125.7883,828.04
净利润(万元)7,897.4111,76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05.5111,168.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4

2020年7月14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年3月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联明投资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并同意与公司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文件。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主要批准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审批、审查或核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

十三、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联明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后,若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重组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任何减持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联明股份承诺函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收到上海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 “现查明2019年12月18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05号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对上述罚款已经缴纳完毕。上述行政处罚的金额较小,本公司已对上述不合规事项整改完毕,并已通
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对本次重组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特此承诺。
联明投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本公司作为联明股份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联明股份之股份,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联明股份之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鉴于本公司拟与联明股份就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3年内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盈利补偿协议,为保障补偿协议明确可行,本公司承诺,除遵守上述限售期承诺外,在补偿期间届满,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完成情况予以审核,并确认本公司无需对联明股份补偿,或本公司已完成了对联明股份的补偿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联明股份之股份方可上市交易或转让。 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联明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联明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关于拟出售资产完整权利的说明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即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合法和完整、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不存在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解散、清算或破产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以标的资产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及保证系真实、自愿做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本公司作为联明股份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联明股份的控股股东,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2、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违规的承诺和声明作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郑重承诺和声明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公司作为联明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联明股份的控股股东,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联明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今后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联明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2、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联明股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如联明股份提出要求,本公司承诺将出让本公司在前述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联明股份对前述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3、如出现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联明股份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 1、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联明股份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明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联明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明股份股东大会对有关本公司及
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为联明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保持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作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股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与联明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互相独立。 1、资产独立 本公司保证联明股份对其所有的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联明股份资产与本公司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 2、人员独立 本公司保证联明股份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本公司完全独立。本公司向联明股份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联明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联明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联明股份工作,并在联明股份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3、财务独立 本公司保证联明股份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联明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联明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联明股份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兼职;联明股份依法独立纳税;联明股份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机构独立 本公司保证联明股份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联明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业务独立 本公司保证联明股份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联明股份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在本公司与联明股份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重组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承诺方无任何减持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联明投资关于质押股份事项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其不存在于锁定期及业绩补偿期限内质押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的承诺函2、自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其在与联明股份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其不会质押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确保其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影响; 3、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其将承担赔偿责任。
徐涛明、吉蔚娣关于保持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本人作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股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联明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持互相独立。 1、资产独立 本人保证联明股份对其所有的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联明股份资产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本人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占用的情形。 2、人员独立 本人保证联明股份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本人向联明股份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联明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财务独立 本人保证联明股份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联明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联明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联明股份依法独立纳税;联明股份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本人在联明股份股东大会对有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本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联明股份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4、机构独立 本人保证联明股份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联明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业务独立 本人保证联明股份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联明股份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在本人与联明股份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本人作为联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特作出如下承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保证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声明向参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
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人作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股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联明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今后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联明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2、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本人控制或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联明股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如联明股份提出要求,本人承诺将出让本人在前述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联明股份对前述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3、如出现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联明股份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联明股份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明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在本人与联明股份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实际控制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内容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联明投资、徐涛明、吉蔚娣、联明保安承诺函1、对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由于联明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发生调整,上述锁定期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办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开、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严格履行相关审批要求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进行核查,并已分别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并将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批。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行使股东权利。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单独统计并披露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四)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和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本次交易中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新增股份进行了锁定期安排,具体参见本报告“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重组支付方式”之“

、股份锁定期”。

(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的每股收益变化如下:

项目2019年度
本次交易前(实际)本次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万元)103,601.05130,295.72
净利润(万元)7,894.3912,607.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03.3712,016.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7
项目2020年1-10月
本次交易前(实际)本次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万元)67,125.7883,828.04
净利润(万元)7,897.4111,76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05.5111,168.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4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上市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为确保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后,若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

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上市公司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强化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所采取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1)联明投资的持股比例将由59.97%上升至69.65%,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改变,徐涛明、吉蔚娣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将由

63.61%上升至72.40%,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2)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人员构成未发生改变;(3)公司的《公司章程》未发生改变。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联明股份为强化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所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中小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诉权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中小股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权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股东大会层面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措施

(1)中小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权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中小股东对股东会的提案权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3)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4)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5)选举董事、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规定,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4、董事会层面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措施

(1)设置独立董事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2)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理由的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

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保障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考察。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第三十六条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5、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联明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优先采取以现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不足30%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综上,联明股份已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制定了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的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措施将继续有效。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和取消的风险

1、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程中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公司将持续敦促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守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信息,避免发生内幕交易行为,但本次交易仍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

二、审批的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取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之前,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授权、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三、标的资产权属风险

根据联明包装的工商登记资料及交易对方说明,交易对方所拥有的联明包装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在本次交易交割前,如果标的股权出现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将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构成不利影响和风险。

四、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联明包装100%股权。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

联明包装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3,230.38万元,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联明包装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54,900.00万元,比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增值41,669.62万元,增值率为314.95%。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评估的相关规定,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或预测不一致,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五、业绩承诺的相关风险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联明投资为本次交易前联明包装的唯一股东,应承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的补偿责任。

联明投资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联明股份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当年及其后两年,本次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日当年作为补偿期间的第一个会计年度计算,即,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1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2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以此类推。

联明股份与联明投资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承诺净利润数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净利润预测数,具体如下:2021年为5,130万元,2022年为5,490万元,2023年为5,730万元。如标的资产交割日时间延后导致业绩承诺期顺延,顺延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为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在该顺延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

业绩承诺期内,联明包装截至各年末累计实现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否则业绩补偿方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自身经营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外,标的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还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同行业竞争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影响。如以上因素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则存在联明包装未能完成承诺业绩,从而触发业绩补偿方对

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风险。业绩补偿方亦存在因偿付能力不足而无法及时补偿的风险。

六、整合的风险

标的公司联明包装主要经营“包装器具业务”,该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的“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领域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双方的整合能有效提升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尽管如前所述,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能否有效整合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资产和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在业务和管理等方面可能会给上市公司带来挑战,若上市公司不能进行有效整合,可能导致管理效率下降,进而导致重组效果不如预期,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七、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将相应增加。

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并且上市公司也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就标的公司的业绩实现情况作出了承诺。但并不能排除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从而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的可能性,使得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一定下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八、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受汽车整车制造业发展状况影响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服务客户为整车制造商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故其市场需求与整车制造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如果整车制造行业景气度出现下滑,将会影响到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从而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标的公司对第一大客户上汽通用的营业收入占比达到60%以上,客户集中度较高,尽管标的公司同主要客户上汽通用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并且已经保持了长期的合作,但如果未来上汽通用相关订单转移至其他供应商,或者因其他原因使得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标的公司订单下降,将直接影响到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对标的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业务持续下滑的风险

标的公司包装器具规划、设和制造业务收入分别为12,291.73万元、12,091.53万元和4,376.55万元,呈现逐期下降的趋势。报告期内,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48%、26.16%、41.61%万元。2020年1-10月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业务毛利率在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大幅上升,系受新冠疫情影响毛利率较低的制造类业务收入占比大幅下降所致,导致毛利率较高的规划、设计业务收入占比相应提升。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存在标的公司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毛利率下滑,进而导致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业务毛利持续下滑的风险。

(四)新客户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凭借一体化包装设计管理能力,标的公司已与上汽通用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为北京奔驰、上汽大众提供过包装规划服务。联明包装子公司于2020年9月与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框架采购合同;于2020年12月与上汽大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业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于2021年1月与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江苏时代签署了框架采购合同并获取了业务订单;于2021年3月,分别与联合电子、上柴股份、上汽大通签署了业务合同/订单。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与上汽大众的战略合作尚无进一步进展,双方亦未签署具体业务合同;上海包装已取得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江苏时代110多万元的采购业务订单,其他新客户业务订单约270万元,来自新客户的业务收入较低。

虽然标的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并取得了新客户的业务订单,但如果未来新客户拓展不及预期或新订单增长不及预期,将对打开标的公司收入增长空间造成不利影响。

(五)人才流失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之一是在包装器具业务方面,具有整车包装方案规划设计能力、新车型同步研发设计能力等,这与标的公司一直重视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相关。近年来,标的公司技术人才队伍保持稳定,流失率较低。但由于包装器具行业的技术人才大多数是在企业的经营实践活动中培养形成的,行业内专业人才相对较少,如果技术人才因相关原因出现流失,将对标的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影响的风险

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并逐步在全球蔓延,此次疫情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预计将对我国乃至全球经济造成较大的不确定性影响。在此情况下,基于疫情对汽车行业的影响及标的公司的复工复产情况,本次交易在编制未来盈利预测和评估时,标的公司按照所受的影响对2020年的商业规划和预测数据进行了调整。

2020年末至2021年初,国内疫情控制在取得一定成效的情况下出现反弹,疫情在国外多个国家或地区仍有持续以及进一步蔓延的趋势,且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次疫情最终的影响范围及持续的时间,本次疫情在未来是否会对相关行业及标的公司经营造成进一步的不利影响,以及相关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均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疫情带来的风险。

(七)汽车芯片的供需变化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影响的风险

受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初大部分芯片供应商降低产能或关停工厂,再加上对车市的预测偏悲观,作为以订单情况来规划产能的半导体制造商,在没有接到足够订单的情况下,也主动降低了产能。随着中国疫情逐渐受到控制,乘用车市场也得到显著恢复,车企产能增加也带动了芯片需求量的提升,

与供应侧出现“错配”。本次汽车芯片短缺主要为MCU(微控制器)。从原材料角度来看,汽车芯片主要使用8英寸晶圆制造,属于成熟制程工艺。中芯国际、华虹半导体、华润微等企业均有8英寸晶圆生产线,国内企业不存在因受限于技术水平无法生产的情形。从芯片生产角度来看,国内企业如比亚迪电子、杰发科技、芯旺微电子均具备供应车规级MCU的能力。目前,半导体芯片厂商已经开始着手扩大产能来应对突然增加的需求。根据粤开证券的研究报告预计,汽车芯片短缺预计持续至2021年四季度。从长期来看,汽车芯片短缺终将在市场的调节作用下缓解、消除。

如果汽车芯片供给紧张的局面在2021年四季度无法得到有效缓解甚至进一步加剧,可能会因此进一步制约国内整车制造商的生产计划和安排,使得整车制造商的生产经营滞缓。由于标的公司主要服务客户为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如果汽车芯片供给紧张对汽车产业产生长期持续影响,也将间接影响到标的公司的业务量及生产经营。

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联明股份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本次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联明包装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交易对方/联明投资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明保安上海联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业绩补偿方签订《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交易对方,即联明投资
标的公司/联明包装/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联明包装100%股权
上海包装上海联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
烟台联驰烟台联驰机械有限公司
联众设计联众包装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上汽通用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
上汽大众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
北京奔驰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宝沃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时代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
华人运通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
联合电子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上柴股份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41.SH
奇瑞捷豹路虎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
华晨宝马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
中芯国际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981.SH
华虹半导体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华润微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396.SH
比亚迪电子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杰发科技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
芯旺微电子上海芯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750.SZ
安吉智行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
一般名词
中久科技中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久物流有限公司
宁波喜悦/喜悦智行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良才苏州中集良才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04.SH
威马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汽大通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
报告期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10月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国浩/国浩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东洲评估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Frost & Sullivan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成立于1961年,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是一家独立的国际咨询公司,在全球设立45个办公室,为多家全球1000强公司,新兴企业和投资机构提供了市场投融资及战略与管理咨询服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组报告书《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出具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购买资产协议》《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盈利补偿协议》《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
《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专项审核报告》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联明包装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一般名词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元、万元、百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专有名词
包装器具在供应链物流途中或者生产线旁对零部件提供支撑、固定、保护等作用,避免零部件在运输、装卸、配送等过程中出现划伤、变形、断裂、掉落等问题的物品。
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用于支撑、保护汽车零部件的器具,包括周转箱、料箱、料架以及托盘等
包装器具规划基于客户的需求,按照客户提供的新车型零部件物料清单(BOM),秉承安全、质量、成本、人机工程、标准化、绿色环保的基本理念,来规划新车型所有零部件在运输、装卸、上线过程中涉及的每个环节的包装策略,最终形成零部件包装策划书的过程。
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在客户生产线旁对已投入运营的包装器具在其生命周期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提供分类、清洗、维修保养、整理等相关业务。
包装容积率单个包装可装载的零部件数量
汽车保有量一个地区拥有车辆的数量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览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效应,通过整合能更有效配置资源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两部分,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主要为车身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类别包括轮罩总成、柱类总成、天窗框总成等,主要客户有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整车制造商及部分零部件供应商。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为供应链管理服务,提供包括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供应商管理库存、入场物流等业务,主要客户有上汽通用、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等大型制造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有的两类主营业务已经在行业内拥有了较强的竞争能力。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包装器具业务,包装器具主要为在供应链物流途中或者生产线旁对零部件提供支撑、固定、保护等作用,以保护汽车零部件在运输、装卸、配送等过程中免受外力的损害或破坏。标的公司的包装器具业务涉及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以及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目前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华域汽车等整车制造商或零部件供应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协同效应,一方面,上市公司现有的物流服务业务与标的公司的包装器具业务在重组后,上市公司在物流领域能形成覆盖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物流供应链管理的服务能力,打通了物流产业链的上下游;另一方面,结合上市公司在汽车零部件开发和生产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上市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或零部件供应商的上游厂商,可向整车制造商或零部件供应商提供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的开发和生产、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以及零部件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综合服务,从而有利于更高效地配置公司资源。

2、汽车产业仍面临结构性发展机会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我国汽车工业经过多年快速发

展,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截至2020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81亿辆,已较早年有大幅提升。

虽然如此,但我国汽车产业仍面临结构性发展机会。一方面,我国汽车保有量和人均汽车拥有量虽较以前大幅上升,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仍较低,目前仅接近世界平均水平,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国家,千人汽车保有量仍有提升空间;另一方面,我国汽车产业目前处于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汽车销量将逐渐由新增需求向替换需求转变,整车制造商面对行业竞争的压力,但同时也面临产业结构性调整的机会;随着电池技术的发展,国家双积分政策的推行,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也将逐渐提高,传统能源汽车面临被新能源汽车替代的压力。在此情况下,行业内龙头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企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会,汽车产业也拥有结构性发展的空间。此外,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促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改善消费环境,发改委、工信部等多个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并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号牌限额,后续或将有更多政策落地,切实推动汽车行业复苏。

3、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是汽车产业链上游企业的业务发展趋势

汽车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专业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所带来的生产效率和成本优势推动了汽车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逐渐形成零部件供应商、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整车制造商、销售和售后服务商等覆盖整个汽车产业链的分工协作局面。其中,随着汽车科技程度越来越高,整车制造商存在将除整车研发、制造、销售外的业务外包给专业服务提供商的趋势,以将资源集中于自身的优势环节,进一步降低自身的研发、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这种趋势一方面推动了外包服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服务提供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零部件供应商、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等处于产业链上游的企业而言,突出自身的核心业务优势,提高对下游客户的专业服务能力,将有利于在产业分工日趋专业的情况下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对于汽车产业而言,整车制造环节正向着

高端化、智能化、模块化的方向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也是整车制造商对上游企业所提出的需求。

4、响应国家号召支援湖北建设,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为在湖北武汉运营的实体企业,在武汉当地解决了约300个就业岗位。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标的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严格做到有序防疫、有序复工复产。本次交易实施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借助上市公司这一平台获得更多的支持和长远发展,符合党中央近期确定的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针,也是上市公司响应国家提出支持湖北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做好保当地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一项具体举措。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作为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

鉴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发展状况,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综合考虑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公司制定了“以制造与物流为重要业务发展方向,稳定发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向智能制造和智慧物流方向进行外延式发展,将公司打造成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的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收购联明包装后,联明包装目前从事的“包装器具业务”将纳入公司范围,该业务将与公司现有的“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相整合,以此形成覆盖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制造、零部件供应链管理的业务体系,从而提升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因此,本次交易是公司落实既有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综合服务供应商的重要举措。

2、整合集团内汽车相关业务,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

联明包装所从事的包装器具业务目前主要用于汽车行业,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明投资旗下与汽车相关的业务将整合进入上市公司体系,从而有利于统筹集团层面的相关业务和资源,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原有业务与标的公司业务之间的协同

效应,实现相关业务的有机整合,进一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重组方案不得实施。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批准过程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年5月2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年7月14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年3月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联明投资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并同意与公司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文件。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主要批准程序: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审批、审查或核准前,本次交易方案不得实施。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联明包装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联明包装100%股权,并通过联明包装间接持有上海包装100%股权和烟台联驰100%股权。

本次联明包装100%股权的总体评估值为54,900.00万元,交易对方所获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如下表:

交易对方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总对价(万元)股份对价(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联明投资3,500100.00%54,900.0054,900.0060,932,297
合计3,500100.00%54,900.0054,900.0060,932,297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5月28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9.13元/股。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3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9.01元/股。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61,145,019.52元(含税)。前述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根据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联明投资支付股份对价54,900.00万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60,932,297 股。

3、股份锁定期安排

(1)本次交易联明投资取得的对价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联明投资取得的对价股份锁定期如下:

①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联明股份之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② 除遵守上述限售期承诺外,在补偿期间届满,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完成情况予以审核,并确认联明投资无需对联明股份补偿,或联明投资已完成了对联明股份的补偿后,联明投资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联明股份之股份方可上市交易或转让。

③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联明投资持有的联明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联明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锁定期安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2)本次交易前联明股份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联明股份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及一致行动人联明保安已出具《承诺函》,承诺:

① 对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由于联明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② 若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发生调整,上述锁定期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联明股份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及一致行动

人联明保安就本次交易前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符合《证券法》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作价情况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20年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联明包装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联明包装合并报表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3,230.38万元,评估值为54,900.00万元,评估增值41,669.62万元,增值率

314.95%

参考上述评估值,经上市公司和联明投资协商,共同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为54,900.00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联明投资为本次交易前联明包装的唯一股东,应承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的补偿责任。

联明投资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联明股份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当年及其后两年,本次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日当年作为补偿期间的第一个会计年度计算,即,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1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2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以此类推。

联明股份与联明投资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承诺净利润数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净利润预测数(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计算),具体如下:2021年为5,130万元,2022年为5,490万元,2023年为5,730万元。如标的资产交割日时间延后导致业绩承诺期顺延,顺延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为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在该顺延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

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须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补偿机制的具体内容

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对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进行专项审核后,若联明包装在补偿期间内截至各年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高于或等于对应期间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联明投资无需对联明股份进行补偿。否则,联明投资应就专项审核报告核定的联明包装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以股份方式对联明股份进行补偿,具体措施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末标的公司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末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联明投资出售标的资产的作价÷发行价格-联明投资已补偿股份数量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若含有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上述联明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总数及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均不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当年联明投资持有股份如有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的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上述发行价格指双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联明投资应在需补偿当年的年报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依据以上所列公式计算并确定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将其持有的该等股份划转至联明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若依据《盈利补偿协议》所列公式计算出来的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负数或零,则计算当年不新增锁定股份数量,也不减少原已锁定股份数量。

补偿期限届满后,联明股份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意见。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联明投资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则联明投资应另行补偿股份。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

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联明投资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依照下述公式计算: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联明投资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发行价格。若在补偿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则应补偿股份数量和已补偿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联明股份应在上述减值测试工作完成后的30日内,依据以上所列公式计算并确定联明投资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联明投资自前述需补偿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其持有的该等股份划转至联明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如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发生需联明投资对联明股份进行补偿的情形,联明投资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联明股份股票数量。

补偿期间及补偿期届满时,如发生联明投资对联明股份进行股份补偿的情形,联明股份应在补偿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按照《盈利补偿协议》进行专项审核后,就上述锁定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尽快召开股东大会,联明投资将回避表决。若该等事宜获股东大会通过,联明股份将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上述锁定专户中存放的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联明投资提供的其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网站下载的《股东冻结查询表》、联明投资提供的编号为“0268201902702”、“0268201902602”、“DLQY202001030035Z03”、“106011020200001201”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20日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联明投资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3,500万股,占联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54%,占联明股份总股本的18.32%,该等质押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份质押数量 (万股)融资额度 (万元)质权人质押期限质押用途
12501,000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银行贷款
22501,000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银行贷款
32,00010,000大连银行上海分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银行贷款
41,00010,000杭州银行上海浦东支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银行贷款
合计3,50022,000---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资产为203,371.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110,950.30万元。本次交易中,联明包装100%股权的作价为54,900.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的相关财务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的比重如下:

财务指标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作价财务指标/交易作价较高者占上市公司比重
总资产(万元)203,371.2520,644.2154,900.0026.99%
净资产(万元)110,950.3013,230.3854,900.0049.48%
营业收入(万元)103,601.0528,502.20不适用27.51%

114,589,588股,持股比例为59.97%,为公司控股股东,徐涛明先生直接持有联明投资89.00%股权;吉蔚娣女士持有公司6,699,200股,持股比例为3.51%;联明保安持有公司239,940股,持股比例为0.13%,联明投资持有联明保安100%的股权。徐涛明、吉蔚娣夫妇合计控制公司63.6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4,589,58859.97%
2吉蔚娣6,699,2003.51%
3张桂华3,760,0001.97%
4林茂波1,530,0000.80%
5马宁1,252,3000.66%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56%
7黄如凤1,000,0000.52%
8叶平812,6000.43%
9李政涛794,0000.42%
10戴财根774,6000.41%
合计132,278,57369.23%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5,521,88569.65%
2吉蔚娣6,699,2002.66%
3张桂华3,760,0001.49%
4林茂波1,530,0000.61%
5马宁1,252,3000.50%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42%
7黄如凤1,000,0000.40%
8叶平812,6000.32%
9李政涛794,0000.32%
10戴财根774,6000.31%
合计193,210,87076.67%

联明保安持股比例为0.10%,徐涛明、吉蔚娣夫妇合计控制公司72.40%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联明投资,徐涛明、吉蔚娣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在本次交易前后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191,078,186股。根据交易方案,公司本次拟向联明投资发行 60,932,297 股作为购买资产的对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4,589,58859.97%
2吉蔚娣6,699,2003.51%
3张桂华3,760,0001.97%
4林茂波1,530,0000.80%
5马宁1,252,3000.66%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56%
7黄如凤1,000,0000.52%
8叶平812,6000.43%
9李政涛794,0000.42%
10戴财根774,6000.41%
合计132,278,57369.23%

联明股份

徐涛明

联明保安

59.97%

联明投资

吉蔚娣其他股东

0.13%

3.51%

36.40%

89.0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5,521,88569.65%
2吉蔚娣6,699,2002.66%
3张桂华3,760,0001.49%
4林茂波1,530,0000.61%
5马宁1,252,3000.50%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42%
7黄如凤1,000,0000.40%
8叶平812,6000.32%
9李政涛794,0000.32%
10戴财根774,6000.31%
合计193,210,87076.67%

联明股份

徐涛明

联明保安

69.65%

联明投资

吉蔚娣其他股东

0.10%

2.66%

27.60%

89.00%

100.00%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191,078,186股,联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14,589,588股,通过联明保安持有公司239,94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0.1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52,010,483股,联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75,521,885股,通过联明保安持有公司239,940股,合计持股比例69.74%,联明投资仍为控股股东,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徐涛明、吉蔚娣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实施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两大板块。上市公司“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主要为车身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目前的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为乘用车配套,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整车制造商及部分零部件供应商,产品配套车型包括上汽通用别克品牌、雪佛兰品牌、凯迪拉克品牌,上汽大众的大众品牌、斯柯达品牌等诸多车型。

上市公司“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为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信息管理、集散管理、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目前具体业务主要包括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业务、供应商管理库存、入场物流业务等,主要客户为大型制

造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等。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包装器具业务,一方面,该业务与现有的“物流服务业务”在上下游、业务互补方面具有较高的协同效应,使得上市公司在重组后具有提供覆盖物流产业上下游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与上市公司的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进行整合,提升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的开发和生产、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以及零部件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12月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万元)203,371.25224,30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110,950.30120,315.05
营业收入(万元)103,601.05130,295.72
净利润(万元)7,894.3912,607.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03.3712,016.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7
项目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0月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万元)195,319.33215,950.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115,962.88129,190.45
营业收入(万元)67,125.7883,828.04
净利润(万元)7,897.4111,76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05.5111,168.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4

和52.88%,业绩提升较为明显。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Lianming Machinery Co., Ltd.
曾用名称上海联明机械有限公司、上海联明六和机械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证券代码603006
成立时间2003年1月30日
上市日期2014年6月30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本总额191,078,186股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65419113
法定代表人徐涛明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90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5楼
经营范围生产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汽车关键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015年12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5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14号)核准,公司向联明投资非公开发行14,494,793股购买上海联明晨通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完成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4,494,793股。

2、2016年1月,授予限制性股票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月29日,公司向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在内的激励对象授予17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该次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6,258,793股。

3、2016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96,258,7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96,258,793股变更为192,517,586股。

4、2016年8月,授予限制性股票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8月15日,公司向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在内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该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92,917,586股。

5、2017年3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3月21日,公司对3名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相关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192,835,586股。

6、2018年3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3月14日,公司对6名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相关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192,359,586股。

7、2018年10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0月15日,公司对1名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相关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192,324,586股。

8、2019年6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6月20日,公司对因公司2018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57人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相关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191,078,186股。

该次股本变化后,公司总股本未再发生变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4,589,58859.97%
2吉蔚娣6,699,2003.51%
3张桂华3,760,0001.97%
4林茂波1,530,0000.80%
5马宁1,252,3000.66%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56%
7黄如凤1,000,0000.52%
8叶平812,6000.43%
9李政涛794,0000.42%
10戴财根774,6000.41%
合计132,278,57369.23%

月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四、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五、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以及物流服务业务。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的主要产品为构成汽车白车身的冲压及焊接总成零部件,包括轮罩总成、柱类总成、天窗框总成、后端板总成、衣帽板总成、尾灯支架总成、侧围总成和中通道总成等,产品主要用于乘用车市场整车的配套。物流服务业务的主要服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用于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信息管理、集散管理、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2019年,随着中国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虽然我国汽车产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但是生产和销售量呈现一定颓势。特别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103,601.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5%,其中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218.41万元,较上期下降0.13%;仓储物流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284.76万元,较上期下降3.84%。受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业绩进一步承压。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91,078.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09%,其中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752.82万元,较上期下降11.51%;物流服务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80.78万元,较上期下降6.76%。

(二)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0/312019/12/312018/12/31
总资产195,319.33203,371.25211,421.86
总负债51,748.3965,404.7876,463.65
净资产143,570.94137,966.46134,958.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5,962.88110,950.30108,539.75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67,125.78103,601.05109,805.48
利润总额9,844.2012,146.3015,651.50
净利润7,897.417,894.3911,865.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05.517,303.3711,596.44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380.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6,593.6821,594.8610,62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075.815.64
毛利率23.24%23.05%21.31%
资产负债率26.49%32.16%36.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2%6.50%11.31%
公司名称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徐涛明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6楼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3826105H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汽车、

摩托车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销售,本企业经营范围配套设施设计及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明投资为控股型公司,自身未开展实际业务。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徐涛明先生通过联明投资控制联明股份60.10%股权,吉蔚娣女士直接持有联明股份3.51%股权,徐涛明、吉蔚娣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徐涛明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徐涛明曾用名
性别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2241962********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目前主要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任职起止日期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联明投资1994年至今董事长
联明股份2003年至今董事长
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至今董事长
上海联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015年至今董事
烟台联明众驰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至今董事长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置业有限公司2009年至今执行董事
上海龙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1997年至今执行董事、总经理
姓名吉蔚娣曾用名
性别国籍澳大利亚
护照号码PA100****
住所**** SOUTHBANK VIC 3006, AUSTRALIA
通讯地址**** SOUTHBANK VIC 3006, AUSTRALIA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目前主要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任职起止日期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联明股份

徐涛明

联明保安

59.97%

联明投资

吉蔚娣其他股东

0.13%

3.51%

36.40%

89.00%

100.00%

七、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性、诚信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020年1月15日,上市公司收到上海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消)行罚决字[2020]5006号),因上市公司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问题,上海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对上市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对上述罚款已经缴纳完毕。上述行政处罚的金额较小,且已对相关不合规事项整改完毕,并已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因此上述行政处罚对本次重组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联明包装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联明投资。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6楼
法定代表人徐涛明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3826105H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汽车、摩托车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销售,本企业经营范围配套设施设计及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徐涛明120.0040.00%
刘俊50.0016.67%
徐锡华50.0016.67%
徐培华40.0013.33%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徐明珠30.0010.00%
上海浦东晨盛实业公司10.003.33%
合计300.00100.00%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徐涛明274.0085.63%
吉蔚娣20.006.25%
徐明珠20.006.25%
徐锡华6.001.88%
合计320.00100.00%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徐涛明280.0087.50%
吉蔚娣40.0012.50%
合计320.00100.00%

本,转增完成后联明工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本次转增完成后,联明工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徐涛明445.0089.00%
吉蔚娣55.0011.00%
合计500.00100.00%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徐涛明3,115.0089.00%
吉蔚娣385.0011.00%
合计3,500.00100.00%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徐涛明3,115.0089.00%
徐斌210.006.00%
徐俊175.005.00%
合计3,500.00100.00%

2019年11月25日,经联明投资股东会审议通过,徐斌与徐俊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的联明投资210万元出资转让给徐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明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徐涛明3,115.0089.00%
徐俊385.0011.00%
合计3,5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202,325.22219,845.82
非流动资产160,407.35160,112.77
资产总额362,732.57379,958.59
流动负债158,197.27175,820.85
非流动负债16,737.4718,620.69
负债总额174,934.74194,441.54
归母所有者权益111,703.91107,692.50
所有者权益187,797.83185,517.0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164,800.19171,331.01
营业利润16,287.2118,393.31
利润总额16,669.3818,738.56
净利润9,929.3313,085.72

徐涛明先生直接持有联明投资89%股权,是联明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六)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联明包装及其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联明投资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主体如下:

产业类别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房产建筑上海联明新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00096%建筑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置业有限公司2,800100%房产开发
上海联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00100%建筑
环保上海天名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3,000100%土壤检测服务
旅游上海曹路生态旅游有限公司1,00070%旅游服务
安保安防上海联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000.04100%安保服务
上海俊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00100%安防工程
金融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00070%小额贷款
上海高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60%股权、证券投资
文化影视上海三寸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080%文化艺术活动举办
凝梦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300100%动漫影视制作
其他上海龙涛车辆配件53.55100%自有房屋

联明投资徐涛明

徐涛明徐俊
89%11%
产业类别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有限公司租赁
烟台联诚金属机械有限公司12,000100%自有房屋租赁
上海联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500100%职业技能培训

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联明包装100%股权。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通用大道57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通用大道57号
法定代表人顾玉兴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9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077702422W
经营范围汽车金属包装容器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联明投资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资增加出资2,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武汉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武恒审字[2018]第101号)对出资情况进行验证,经审验,联明包装已收到股东联明投资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出资2,500万元。

2018年9月18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夏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此次增资后,联明包装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联明投资3,500.00100.00%
合计3,500.00100.00%

联明投资联明包装

联明包装100%

(二)实际控制人

联明投资持有联明包装100%股权,为联明包装的唯一股东。徐涛明先生为联明投资实际控制人,也是联明包装的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联明包装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影响的内容,也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投资协议。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不影响联明包装与其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

(五)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联明包装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六)交易标的为企业股权的相关说明

1、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联明包装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联明包装的唯一股东联明投资已经出具承诺函,承诺和声明:

“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即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合法和完整、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不存在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解散、清算或破产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以标的资产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

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及保证系真实、自愿做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是否已取得交易标的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唯一股东为联明投资,联明投资转让全资子公司联明包装100%股权无需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本次交易也不存在其他股权转让的前置条件。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联明包装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汽车零部件包装产业,主要为整车制造商、零部件供应商提供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以及维修保养等服务,助力实现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环节的降本增效。

汽车零部件从供应商到整车制造商,再从整车制造商仓库到生产线涉及到复杂的物流运输环境。为避免汽车零部件在运输、装卸、配送等过程中受外力的损害或破坏,不同规格和尺寸的零部件有不同的支撑、固定、保护要求。因此,科学合理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可显著提高零部件在供应链中的周转效率,优化供应链资源配置,从而降低整车制造商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经营效率。

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是联明包装的核心业务,该部分业务由联明包装全资子公司上海包装承担。联明包装已从事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近20年,已为上汽通用、北京奔驰、上汽大众等知名整车制造商完成超过120个完整车型的整车包装规划项目,完成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约10万种,具备丰富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经验和测试数据,建立形成了完整的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项目数据库和专业的人才队伍。

联明包装的项目数据库包括规划设计基础规范类文件、器具设计技术标准、

器具零配件选用标准及历史项目和产品数据,可以指导公司新规划设计项目的开展,提升项目效率。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和项目数据库的形成依赖于大量的规划设计项目经验,是其他包装器具供应商无法在短期内快速形成的竞争壁垒。根据汽车零部件的不同运输环境及包装要求,联明包装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到制造的全方位服务。联明包装拥有可模拟不同环境、工况下产品试验测试能力,同时拥有与整车制造商进行同步研发的能力,可向整车制造商在整个产品研发周期提供服务,是国内少数具有整车包装器具规划设计能力的服务提供商之一。凭借一体化包装设计管理能力,联明包装已与上汽通用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为北京奔驰、上汽大众提供过包装规划服务。随着标的公司新市场的进一步开拓,联明包装子公司上海包装于2020年12月与上汽大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业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联明包装子公司上海包装于2021年1月与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签署了框架采购合同并获取了业务订单。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上汽大通无锡分公司、上柴股份、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了业务订单合同。

1、标的资产曾为北京奔驰等其他客户提供包装器具设计服务的相关业务订单、收入及毛利等详细情况,及对报告期财务数据影响情况

(1)标的资产曾为北京奔驰等其他客户提供包装器具设计服务的相关业务订单、收入及毛利等详细情况,及对报告期财务数据影响情况

标的公司曾为北京奔驰等客户提供的包装器具设计服务的相关业务订单、收入及毛利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合作期间合作业务类型收入成本毛利
北京奔驰项目2007-2011年规划、设计、制造1,323.65891.50432.15
上汽大众项目2012-2015年规划、设计237.5749.02188.55
北京宝沃项目2016-2018年规划、设计、制造1,138.72943.54195.18

合作期间为2016年-2018年,标的公司与北京宝沃2018年的业务往来影响了标的公司2018年的财务数据。2018年标的公司北京宝沃项目产生收入235.55万元、成本195.71万元,使得标的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加235.55万元,营业成本增加195.71万元。

(2)后续未持续合作的具体原因

标的公司后续未持续与北京奔驰等其他客户合作的具体原因如下:

①北京奔驰项目

标的公司与北京奔驰合作项目为克莱斯勒车型。受2007年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出售美国克莱斯勒影响,克莱斯勒不再与北京奔驰保持业务合作,导致北京奔驰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标的公司也因此未及时进行商务维护和跟踪,故后续双方未再进行合作。

②上汽大众项目

上汽大众项目系标的公司为上汽大众新疆工厂提供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项目。除该合作项目在包装器具规划设计方面采取了外包模式以外,上汽大众其他工厂包装器具规划多以内部自行规划为主。由于上汽大众新疆工厂生产车型较为单一,后续较少有新车型或改款车型推出,故该项目结束后,标的公司与上汽大众在规划设计方面未再合作,但标的公司一直保持与上汽大众之间就包装器具业务的交流。2020年12月,标的公司子公司上海包装与上汽大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业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③北京宝沃项目

标的公司未持续与北京宝沃继续合作主要系项目的利润率较低,客户回款速度慢,标的公司在该项目结束后未参与其后续项目的商务报价。

综上,标的公司后续未与北京奔驰等客户继续合作的原因具备合理性。

2、上汽大众目前的包装器具业务模式及供应商情况,与上汽大众开展实质合作、签订采购协议情况,进入合格供应商的实质障碍,拟开展业务的方式及可

行性

(1)上汽大众目前的包装器具业务模式及供应商情况

上汽大众是上汽集团下属企业,主要从事乘用车生产、制造、销售。上汽大众包装器具规划主要系内部自行规划,根据需求向供应商采购标准化包装产品或需要进一步设计的非标准包装产品。根据安吉智行、喜悦智行、金虹包装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官网介绍信息,其服务的客户包括上汽大众。

安吉智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37228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MATHAEUS FRIEDBERG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米泉路258号
成立日期2002年5月21日
股权结构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CEVA Logistics Headoffice B.V.持股5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管理服务、技术咨询,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国内货运代理服务(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外轮理货除外);汽车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无船承运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业务领域覆盖了物流网络、汽车零部件物流、非汽车社会化物流、包装业务等。其包装业务包括包装产品和包装服务,包装服务为众多行业的国内物流和出口物流提供多元化包装设计、一体化包装管理及网络化包装共享的服务。
公司名称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768537876J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志强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1111号
成立日期2005年2月3日
股权结构慈溪天策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8.40%、宁波旺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60%、罗志强持股7.07%、罗胤豪持股7.07%、宁波悦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58%,其他10名股东合计持股32.28%
经营范围塑料包装制品、智能物流技术、环保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开发和生产厚壁热压成型塑料衬垫和其他厚壁热压成型塑料可回收包装产品;家电保养、维修;金属制品、五金配件制造;塑料包装箱、铁架的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国内陆路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可循环整体塑料包装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结合各系列产品特点及定制化设计,为客户提供整体物流可循环包装解决方案。
公司名称金虹包装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594717139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纪鹤路2号第5幢C123室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9日
股权结构姜健持股90%、辛欣持股5%、昆山金虹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持股5%
经营范围从事包装材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塑料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除专控),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提供全方位的物流包装解决方案,主要生产吸塑制品、纸制品、金属料架等。

(2)标的公司与上汽大众开展实质合作、签订采购协议情况,进入合格供应商的实质障碍,拟开展业务的方式及可行性

2020年12月,标的公司子公司上海包装与上汽大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业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上海包装通过了上汽大众的考核,其已经进入了上汽大众合格供应商名录。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包装已根据上汽大众的多次采购需求进行报价,目前主要涉及的合作业务为包装器具设计制作业务。

鉴于上海包装与上汽大众就其新疆工厂在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的方面有过历史合作关系,且标的公司具备丰富的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经验和较强的服务能力,标的公司拟通过与上汽大众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领域达成战略合作的业务契机,就包装器具规划业务与上汽大众开展洽谈,推动双方在该业务领域合作的实质性进展。

综上,上海包装已进入上汽大众合格供应商名录,具备参与上汽大众业务报价的资格并进行了多次报价,双方合作已有实质性进展,上海包装未来取得上汽大众包装器具相关业务具有可行性。

3、宁德时代子公司目前的包装器具业务模式及供应商情况及该采购业务订单的可持续性

上海包装新开拓的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江苏时代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根据独立财务顾问对江苏时代相关采购人员的访谈,其目前的包装器具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①对于原已采购过的包装器具,江苏时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图纸由供应商制造;②对于新产品所需包装器具,与供应商共同讨论包装器具的设计,并交由供应商设计并制作包装器具产品。根据访谈了解的情况,江苏时代的供应商信息为其商业秘密,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

2021年1月,上海包装与江苏时代签署了框架采购合同,框架采购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包装已陆续取得了江苏时代的多笔业务订单,合计订单金额超过110万元。

考虑到目前行业内具备提供包装器具设计能力的企业较少(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之“(八)行业竞争格局”相关内容),标的公司拥有丰富的整车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经验,能够为江苏时代提供全流程的规划、设计、制造解决方案,因此预计上海包装与江苏时代之间的业务订单具有可持续性。

4、正在接洽的新客户目前的包装器具业务模式及供应商情况及标的资产获取新客户的可行性

(1)正在接洽的新客户目前的包装器具业务模式及供应商情况

除上汽大众和江苏时代外,标的公司在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及制造方面接洽的客户还包括华人运通、奇瑞捷豹路虎、华晨宝马、威马、上汽大通、联合电子、上柴股份等企业。根据标的公司与相关客户沟通情况及独立财务顾问对部分客户访谈了解到的情况,其中部分新客户业务模式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①华人运通

华人运通成立于2017年,致力于智能电动汽车业务。其目前的包装器具业务模式为企业内部对包装器具进行规划,供应商根据需求提供包装器具的设计和制造服务。华人运通的供应商信息为其商业秘密,也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

②奇瑞捷豹路虎

奇瑞捷豹路虎由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捷豹路虎汽车共同出资组建而成。根据Frost & Sullivan发布的《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模式及未来趋势分析》报告,奇瑞捷豹路虎的包装器具业务模式实现了部分一体化,即部分车型或部分零部件由供应商提供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作一体化服务。根据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官网信息,其子公司中久科技服务的客户包括奇瑞捷豹路虎。

中久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久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395107936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伟松
住所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内
成立日期2014年8月7日
股权结构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包装器具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工装夹具、治具、磨具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相关备件的代理及销售,仓储设施、设备的销售、租赁,物流方案咨询与设计,三方物流运作,汽车工程服务,设备维护、保养,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项目投资,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及用品、办公及生产材料、计算机硬件及软件服务和销售,其他相关物流业务及相关增值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智能物流系统设计、集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项目除外);供应链管理,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焦炭、煤炭、服装衣帽、家居用品、针纺织品及原料、化妆品、厨卫用品、日用杂货、灯具、装饰品、家用电器、一类医疗器械、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及制品(除专控)、化肥、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汽车及其零配件、摩托车及其零配件、卡车及其零配件、农业机械及其配件、电气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大型物件运输(四),工业设备及精密仪器包装器具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代理销售、器具包装、维修维护和生产辅助。

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约10万种。标的公司具备丰富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经验和测试数据,建立形成了完整的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项目数据库和专业的人才队伍。在规划方面,可对一辆汽车涉及的上千种零部件提供包装策略;在设计方面,可对车身、总装、动力总成等不同类别零件包装器具进行设计;在测试方面,拥有模拟多种工况、路况的测试设备,能全方位测试包装器具在供应链各环节的工作情况;在质量方面,能对包装器具的生产制造进行有效管控,确保产品质量。上述业务经验和业务实力使得标的公司具备进入相关客户合格供应商体系的能力。

标的公司所建立的丰富的项目数据库,可以指导公司新规划设计项目的开展,提升项目效率,有利于提升标的公司服务效率,有助于标的公司在竞标时提供更具竞争优势的报价,从而取得业务订单。结合新客户的业务需求、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发展趋势来看,标的公司作为国内少数具有整车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等一体化服务能力企业,具备丰富的包装器具规划和设计经验,具备获取新客户的能力。从标的公司已取得的新客户华人运通、上汽大通无锡分公司、上柴股份、联合电子等新客户的业务订单来看,标的公司获取其他新客户业务订单也具备可行性。

(二)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包装行业采取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我国包装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有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行业自律机构有中国包装联合会。

国家发改委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

工信部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中国包装联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行业协会之一,其主要任务

有:落实国家包装行业方针政策,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包装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包装行业国家五年发展规划;开展全行业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发展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中国包装联合会下设的中国包装联合会运输包装委员会,负责推动运输包装的技术进步与发展,加强运输包装行业内各环节的交流与合作,确保包装产品的运输安全与规范,提高运输包装相关行业的整体素质。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我国与包装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上述文件研究制定了与包装密切相关的条款,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不同领域内的包装细则。

行业的相关产业政策如下:

颁发时间文件名颁发单位主要内容
2019年2月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24个部门以绿色物流为突破口,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绿色供应链,使用绿色包材,推广循环包装,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推行实施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支持集装箱、托盘、笼车、周转箱等单元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以及托盘服务运营体系建设,推动二手集装箱交易流转。
2017年10月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贯彻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标准,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
2017年8月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开展仓储智能化试点示范。结合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基地示范工作,推广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及装备,加快智能化发展步伐,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降低仓储管理成本。加强物流装载单元化建设。加强物流标准的配套衔接。推广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
颁发时间文件名颁发单位主要内容
基础模数,从商贸领域向制造业领域延伸,促进包装箱、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上下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推动标准装载单元器具的循环共用,做好与相关运输工具的衔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包装、搬倒等成本。
2017年8月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建立社会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扩大托盘循环共用规模,完善运营服务网络,由托盘向周转箱、包装等单元器具循环共用延伸;推动“物联网+托盘”平台建设,拓展“配托+配货”服务,鼓励“带托运输+共同配送”、“带托运输+多式联运”;探索托盘交易、租赁、交换、回收可自由转换的市场流通机制。
2016年12月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国包装联合会加快包装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现代包装强国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包装工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显著提升包装工业对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的服务能力与贡献水平。
2016年12月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商务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对接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推动生产方式转变和供给结构优化。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构建军民包装标准通用、产品共用、技术互通的发展格局。产业保持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逐步实现由包装大国向包装强国转变。

(1)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和制造

一辆汽车涉及的零部件多达上千种,为满足不同零部件的尺寸要求,适应不同运输环境下的路况、运输工具等实际情况,提高零部件运输过程中的包装容积率及运输装载率,降低包装投入成本和供应链各环节中的成本,提高业务流程操作的效率,整车制造商或零部件供应商需要对汽车零部件的物流包装进行规划和设计。

①包装器具的规划环节

包装方案的规划,一方面有助于提高零部件运输过程中的包装容积率及运输装载率,降低包装投入成本和供应链各环节中的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贯彻人机工程和标准化理念,有助于提高业务流程操作的效率。

在包装器具规划环节,联明包装基于客户的需求,按照客户提供的新车型零部件物料清单(BOM),秉承安全、质量、成本、人机工程、标准化、绿色环保的六大基本原则,根据不同零部件的规格尺寸及保护要求,规划新车型所有零部件在运输、装卸、上线过程中涉及的每个环节的包装策略,诸如标准包装、特殊包装等,最终形成零部件包装策划书。

某包装规划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规划布局图

3、供应链信息

4、零件信息

运输工具、零件特性装载率、标准化

零件质量操作便利生产布局、人机工程折叠返回比零部件厂主机厂物流卸货区

生产线包装器具集散中心

塑料小箱包装塑料大箱包装一次性包装金属箱包装标准包装

特殊包装运输包装

排序包装

自取包装KIT包装

汽车零件包装运输规划基本原则:

安全、质量、标准化、人机工程、成本、绿色环保

项目策划书

零部件包装规划分解

A.包装器具规划遵循的六大原则具体如下:

? 安全:零部件包装需确保各个环节中的使用安全,如部分车间使用的所

有包装材料必须是阻燃的。

? 质量:零部件的质量需要得到有效保护,防止零部件在运输或存储过程

中受损、污染、生锈、受潮等,如所有内饰件、外饰件、功能件等重要零件必须采用有效的衬垫进行保护。

? 标准化:除必需的特殊包装外,包装规划设计时首先考虑使用标准箱包装,降低包装成本。

? 人机工程:为包装使用者创造出舒适和安全的工作环境,小件包装重量须符合人机工程相关要求,如包装器具毛重≤15KG;大件设计按照《大件包装设计人机工程评估表》执行。

? 成本:零件包装要以储存运输过程中零件不损坏为原则,尽可能降低成本。长途运输包装以整体物流包装综合成本最低为原则选择包装器具,避免过度包装,零件尽量不单独包装。

? 绿色环保:指能够循环复用、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而且在产品的整个

生命周期中对人体及环境不造成公害的适度包装,旨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B.零部件包装规划分解:联明包装结合丰富的项目经验,根据具体项目车型的具体零部件的规格尺寸及保护要求,确定包装项目中每个零部件的包装方式、包装尺寸,及包装项目所需的标准包装、特殊包装的数量和类型。C.项目策划书:根据零部件包装规划分解结果,形成项目策划书,用于指导包装项目管理、实施,使得项目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

②包装器具的设计环节

在包装器具设计环节,联明包装按照包装方案策划书形成的具体方案,根据零部件的规格、材质、外形等信息,以安全、质量、成本、人机工程、标准化、绿色环保为基本原则,对零件所需的包装器具进行概念设计、论证、图纸设计、

打样、测试等工作,最终形成定型的包装器具设计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并统一交付给客户。

包装设计满足安全、质量、标准化、人机工程、成本、绿色环保6大基本原则

(一)

概念设计

3D建模装载率考虑满箱装载

运输成本考虑空箱返回

(二)

样架

制作

样架制作零件验证车间吊具验证

(三)

实验室测试验证

冲击测试运输台测控系

统颠簸测试

(四)

技术文件编制与归档

设计施工图验收规范点检规范作业指导书

A.概念设计:遵循安全、质量、标准化、人机工程、成本、绿色环保6大基本原则,通过3D设计软件进行概念图设计,完成3D建模并形成设计图纸。零件包装要以储存运输过程中零件不损坏为前提,尽可能降低成本,设计时需考虑满箱装载和空箱返回装载率最优化,达到节约运输成本的目的。

B.样架制造:根据3D建模所得设计图,生产管理部门将图纸资料分发到相应车间进行加工制造,并将样架制造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结果及时反馈给样架指

导员或设计人员。通过使用样架包装零部件,来验证汽车零部件包装方案的可行性、设计结构的合理性、使用者操作的便捷性。C.实验室测试验证:在联明包装测试实验室中对样架进行冲击测试、振动测试,分别模拟样架在流通过程中历经水平冲击(铁路车厢编组、卡车紧急启动和刹车、叉车叉运等)时可能受到的影响和样架在流通过程中历经振动环境时可能受到的影响,通过运输台测控系统实时收集、分析测试数据,最终输出实验报告,以此判定包装方案是否满足零件的质量需求。D.技术文件编制与归档:编制施工图、验收规范、点检规范、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并归档。其中施工图用于指导包装器具的准确生产制作;验收规范为质量检验人员提供包装器具验收依据;点检规范为包装器具使用方提供点检依据;作业指导书为包装器具使用方提供操作指导。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是联明包装的核心业务。联明包装已从事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近20年,已为上汽通用、北京奔驰、上汽大众等知名整车制造商完成超过120个完整车型的整车包装规划项目,完成零部件包装器具设计约10万种,具备丰富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经验和测试数据,建立形成了完整的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项目数据库和专业的人才队伍。

联明包装的项目数据库包括规划设计基础规范类文件、器具设计技术标准、器具零配件选用标准、及历史项目和产品数据,可以指导公司新规划设计项目的开展,提升项目效率。包装规划设计管理体系和项目数据库的形成依赖于大量的规划设计项目经验,是其他包装器具供应商无法在短期内快速形成的竞争壁垒。

③包装器具的制造环节

对于包装器具生产环节,联明包装采用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相结合,并以外协生产为主的方式进行包装器具生产。

联明包装建立了完备的设计、测试和质量控制体系。在设计方面,可对车身、总装、动力总成等不同类别零件包装器具进行设计;在测试方面,拥有模拟多种工况、路况的测试设备,能全方位测试包装器具在供应链各环节的工作情况;在质量方面,能对包装器具的生产制造进行有效管控,确保产品质量。

(2)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

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是指联明包装在客户生产线旁对已投入运营的包装器具在其生命周期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提供分类、清洗、维修保养、整理等相关业务。

联明包装凭借在包装器具领域的专业性,通过为客户提供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可以延长包装器具的使用寿命,降低包装器具的投入成本,减少零件的质量损失,提高客户的运营效益。

2、汽车零部件相关服务

基于包装器具业务的优势、联明包装与整车制造商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联明包装对客户生产模式的理解及对生产环境的熟悉,联明包装根据整车制造商或零部件供应商其他服务需求在包装器具业务之外衍生提供以下服务:

(1)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

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是指对整车制造商生产过程发现质量问题的同一批次零部件或试生产项目采购的零部件进行检测,快速确定和纠正任何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为客户的零部件提供检测、筛选、返修等服务,防止不合格零件流入生产线,造成生产质量问题。

联明包装拥有专业的质量工程师,并熟悉客户生产流程,可以随时调配专业检测人员为客户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

零件检测工作台零件检测设备

(2)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

整车制造商为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通常会将与整车制造核心环节不相关的辅助服务交由外部服务商提供。

联明包装在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基础上,根据客户的不同辅助服务需求,衍生出了为客户提供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如搬运设备管理、汽车顶衬总成装配服务等。

①搬运设备管理

搬运设备管理是指对整车制造商车间流水线物料搬运设备如叉车、拖车、无人车等设备提供维修、保养、充放电、年检等管理服务。

搬运设备维修搬运设备充电管理

②汽车顶衬总成装配

汽车顶衬总成即汽车顶部盖板。采用汽车顶衬总成装配服务有利于节约整车制造商生产车间空间、提升生产效率。联明包装根据客户需求,根据客户生产计划安排,将客户的汽车顶部盖板各类零部件在生产车间外装配成汽车顶衬总成以供客户直接用于生产线上整车装配。

顶衬总成装配过程汽车顶衬总成

(四)主要业务的流程图

联明包装主要业务流程图如下:

1、包装器具规划主要流程

2、包装器具设计主要流程

项目中标项目启动

项目启动项目计划进度表

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计划进度表

资源配置跟踪项目运作

定期汇报偏移分析

跟踪项目运作

定期汇报偏移分析

项目结束

项目结束各部门支持

各部门支持项目实施和控制

项目实施和控制记录存档

记录存档项目结算项目交接项目审计

3、包装器具制造主要流程

(五)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落料工序金工工序

金工工序焊接工序

焊接工序油漆喷塑工序

油漆喷塑工序装配工序

装配工序可分为锯管机落料、剪板机落料、冲压落料、压床折弯等工艺,检验后流转下道工序

可分为锯管机落料、剪板机落料、冲压落料、压床折弯等工艺,检验后流转下道工序可分为车床加工、铣床加工、刨床加工、钳工加工等工艺,检验后流转下道工序

可分为车床加工、铣床加工、刨床加工、钳工加工等工艺,检验后流转下道工序按工序依次分为部件焊接、部件总拼、整形打磨,检验后流转下道工序

按工序依次分为部件焊接、部件总拼、整形打磨,检验后流转下道工序通过委外方式完成,检验后流转下道工序

通过委外方式完成,检验后流转下道工序油漆合格后料架与五金件、成型件、加工件进行装配,成品检验后合格品入库

油漆合格后料架与五金件、成型件、加工件进行装配,成品检验后合格品入库合格品入库

合格品入库原材料领用

原材料领用接受委托

接受委托获取零件信息

获取零件信息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方案内部评审

方案内部评审方案客户评审

方案客户评审方案确认

方案确认样架图纸设计

样架图纸设计样架制作

样架制作样架内部评审

样架内部评审样架客户评审

样架客户评审样架测试

样架测试图纸完善

图纸完善图纸校对审核

图纸校对审核图纸归档

1、经营模式

联明包装结合自身优势及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从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到制造的全方位服务,同时还提供其他与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服务。目前,联明包装已建立了一整套独立、完善的业务承接模式,形成了稳定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联明包装生产所需原材料或服务一般采用统一批量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建立了认可的供应商名录,通过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质量好、供货能力强的供应商,确保所需原材料、服务的质量。在具体采购时,通常向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综合各方面因素后确定供应商,并最终通过采购订单来确定采购内容。

(2)生产模式

联明包装的生产活动主要涉及提供规划、设计等服务及包装器具的制造等。

联明包装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等业务,按照客户需求制作完成项目策划书、项目技术文件等资料交付客户。

对于包装器具制造业务,在取得业务订单后具体生产时,采用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方式。随着联明包装的发展重点逐渐偏向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等高附加值业务,包装器具制造已主要采用外协生产为主的方式。

(3)销售模式

①联明包装取得业务订单的方式

联明包装主要客户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或零部件供应商,在汽车行业里,汽车整车制造商的供应商管理体系规范,只有通过整车制造商的认可,供应商才能向其提供服务,进入壁垒较高。

联明包装获取的主要客户订单包括服务类业务(比如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等)和制造类业务(比如包装器具制造)的订单。相关订单获取方式如下:

对于服务类业务,客户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联明包装在取得客户邀

标书后参与投标。联明包装需要根据客户项目的具体需求,形成项目技术方案,并报送客户业务部门进行评审,在技术方案通过客户评审后,联明包装向客户采购部门报送项目商务方案,经采购部门评审比价后,双方达成业务合作并签订合同。对于制造类业务,联明包装在取得客户资质认证的基础上,就相关产品生产制造的商务方案向客户业务部门及采购部门进行方案介绍,双方就实施范围、商务条款等进行谈判并经客户招投标或评审比价后,由客户综合评审确定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联明包装的订单主要通过评审、招投标等方式取得,由联明包装直接与客户相关部门对接,客户通过独立、严格的招投标和评审程序,经审核后确定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及服务价格。

②联明包装取得业务方式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不存在关系

联明包装主要从事包装器具的相关业务,具体涉及到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制造以及维修保养等服务,目前主要集中在汽车行业。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

联明包装与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整车制造商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存在客户重叠情况,主要重叠的为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上海延锋金桥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联明包装从事的业务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业务不同。对于重叠的客户,所对接的通常是客户不同的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各自独立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考核。同时客户内部制度严格,存在对不同部门的采购活动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存在通过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关系帮助联明包装获得订单的情况。

联明包装的订单均是独立从客户处直接取得,并直接与客户进行定价。控股股东、上市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存在帮助联明包装获得订单的安排或协议。

综上所述,联明包装的订单是由联明包装独立获取,并直接与客户进行定价,相关定价经客户评审或竞价投标后确定,控股股东、上市公司与客户之间也不存

在帮助联明包装获得订单的安排和协议,相关定价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明包装与上市公司对于主要客户的订单评审、招投标等方式不会发生变化,所对接的客户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也不会发生变化,仍将保持交易前的业务机制。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明包装的订单获取和定价方式不会发生变化。

2、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联明包装通过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或零部件供应商提供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制造及维修保养等服务实现盈利。

结算模式方面,联明包装与客户一般定期进行结算,在开具销售发票后一定期限内由客户付款,相关款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

(六)主要服务产品的销售情况

联明包装业务重点专注于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等业务,包装器具的生产制造主要委托外部供应商完成,本身不直接进行包装器具的批量化生产,不涉及自身产量和产能利用情况。

1、主要服务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包装器具业务9,330.7055.45%20,016.4270.23%20,736.1379.25%
汽车零部件相关服务7,309.0643.44%8,272.8429.03%5,107.0519.52%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16,639.7698.99%28,289.2699.25%25,843.1898.77%
其他业务收入187.431.11%212.940.75%321.331.23%
合计16,827.20100.00%28,502.20100.00%26,164.51100.00%
期间序号单位名称销售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年1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4,707.1427.97%
期间序号单位名称销售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0月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3,039.3418.06%
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2,243.8613.33%
上汽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801.804.76%
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369.212.19%
小计11,161.3566.33%
2上海安吉速驰物流有限公司1,501.438.92%
上海安吉通汇汽车物流有限公司924.875.50%
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537.083.19%
辽宁安吉联合物流有限公司99.660.59%
小计3,063.0418.20%
3武汉美嘉机械塑料有限公司286.741.70%
小计286.741.70%
4赛科利(南京)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125.290.74%
上海中国弹簧制造有限公司49.920.30%
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11.470.07%
华域汽车车身零件(烟台)有限公司0.990.01%
华域视觉科技(烟台)有限公司0.240.00%
华域动力总成部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0.070.00%
小计187.981.12%
5和承汽车配件(太仓)有限公司167.000.99%
小计167.000.99%
合计14,866.1188.35%
2019年1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8,120.3228.49%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7,765.7627.25%
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3,230.7511.34%
上汽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1,665.735.84%
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1,381.964.85%
小计22,164.5377.76%
2上海安吉通汇汽车物流有限公司786.512.76%
上海安吉速驰物流有限公司621.242.18%
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38.410.84%
小计1,646.165.78%
3武汉通林物流有限公司344.001.21%
赛科利(南京)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275.360.97%
上海中国弹簧制造有限公司190.710.67%
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186.600.65%
华域汽车车身零件(烟台)有限公司26.060.09%
期间序号单位名称销售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18.470.06%
小计1,041.203.65%
4和承汽车配件(太仓)有限公司226.630.80%
小计226.630.80%
5上海泽济实业有限公司207.210.73%
小计207.210.73%
合计25,285.7488.72%
2018年1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6,672.0025.50%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6,097.7923.31%
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3,962.0815.14%
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1,443.005.52%
上汽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1,314.195.02%
小计19,489.0474.49%
2上海中国弹簧制造有限公司251.110.96%
武汉通林物流有限公司176.230.67%
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118.660.45%
华域汽车车身零件(烟台)有限公司109.560.42%
华域汽车车身零件(武汉)有限公司83.980.32%
赛科利(南京)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60.310.23%
赛科利(烟台)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12.380.05%
赛科利(武汉)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6.340.02%
小计818.583.13%
3辽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622.272.38%
小计622.272.38%
4尤耐尼得(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84.801.47%
小计384.801.47%
5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332.801.27%
小计332.801.27%
合计21,647.5082.74%

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华域汽车车身零件(武汉)有限公司、赛科利(烟台)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赛科利(武汉)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华域视觉科技(烟台)有限公司和华域动力总成部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均属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

联明包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未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

3、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相关交易定价的原则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进行了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承接了联众设计原先的经营业务和客户关系。联众设计自2002年已开始从事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相关的业务,并与主要客户上汽通用保持了近20年的合作关系。通过长期的稳定合作,标的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成为上汽通用稳定的供应商之一。

目前,标的公司向上汽通用提供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制造和维修保养服务,此外也提供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和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等。其中,标的公司独家向上汽通用提供包装器具规划、设计服务,是包装器具规划、设计服务的唯一供应商,其他类别服务由标的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共同提供。

在定价原则方面,标的公司主要根据具体业务内容,在分析人工、费用、材料、外协成本等基础上,测算项目整体成本,按照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原则向客户报价,客户对标的公司的报价进行评审,确认最终的价格。

因此,标的公司的订单由标的公司独立取得,由标的公司报价并经对方评审后,确定最终的供应价格,相关定价具有公允性。

4、与主要客户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签订合同期限,相关交易的可持续性

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占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标的公司与上汽通用签订的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期限举例如下:

序号业务类型主要条款条款内容
1包装器具业务服务内容包装设计管理;包装设计、样架制作、料箱料架验收等
付款条件开票后的第40天付款
有效期(合同期限)一年
2汽车零部件相关服务服务内容零部件返修/筛选
付款条件开票后的第40天付款
序号业务类型主要条款条款内容
有效期(合同期限)一年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标的公司所提供的具体的包装器具方案、设计通常为特定车型所定制,具有定制性、排他性的特征;另一方面,标的公司所具有的包装器具服务能力并不限于特定的客户和车型,不具有定制性、排他性的特征。具体分析如下:

(1)具体的包装器具方案、设计具有定制性和排他性

一种全新的车型通常会匹配一套新规格、新型号的零部件,而新零部件往往需要匹配新的包装方案及新设计的包装器具,因此,包装器具与车型之间一般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由于新车型的零部件规格、数量、上线流程等多方面存在差异,故特定车型的包装器具方案通常不能用于其他车型,因此,标的公司所提供的具体包装方案通常是根据特定客户的特定车型进行定制,而不能用于其他车型,具有定制性、排他性的特点。

(2)标的公司包装器具服务能力不具有定制性和排他性

从标的公司的服务提供能力而言,其包装器具服务不只面向某一客户或某一车型,标的公司除为上汽通用提供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服务外,也曾为北京奔驰、上汽大众、北京宝沃等其他知名整车制造商提供包装器具服务,比如曾为北京奔驰提供1,000多种包装器具设计,为上汽大众提供1,000多种包装器具设计,为北京宝沃提供1,500多种包装器具设计。因此,标的公司拥有的包装器具服务能力并不具有定制性和排他性。

7、向上汽通用的售价、毛利率情况及稳定性,报告期同类产品或服务对于不同客户的定价是否存在差异

根据业务类型,标的公司采用不同的定价模式确定向上汽通用的售价,其中,包装器具的制造业务根据具体订单中的型号确定单价;汽车零部件相关服务类业务根据在分析全年人工、费用、材料、外协成本等基础上,测算项目整体成本,按照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上汽通用报价,上汽通用对标的公司的报价进行评审,确认最终的价格。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上汽通用提供的服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一、包装器具业务
1、规划、设计和制造3,838.8134.3910,442.2347.118,773.7445.02
2、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4,852.5843.487,902.3235.658,137.5041.75
二、汽车零部件相关服务
1、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1,427.1912.791,919.848.662,266.3911.63
2、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1,042.779.341,900.148.57182.440.94
小计11,161.35100.0022,164.53100.0019,360.0799.34
其他业务//128.980.66
合计11,161.35100.0022,164.53100.0019,489.05100.00
项目2020年1-10月较2019年变动(百分点)2019年度较2018年度变动(百分点)
主营业务一、包装器具业务
1、规划、设计和制造15.19-4.63
2、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6.113.85
二、汽车零部件相关服务
1、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2.917.01
2、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1.29-7.85
小计9.83-0.41
其他业务//
合计9.83-0.27

要客户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后,相关影响因素将消除,毛利率的提高并不具有可持续性。

② 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

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以人工成本为主,2019年度毛利率在收入下降的情况下上升3.85个百分点,主要是标的公司通过人员精简、提高效率等方式控制成本,同时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收入中含有不随业务量变动的固定收入所致。2020年1-10月毛利率上升6.11个百分点,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特别是武汉地区2、3月基本未开展相关业务,人工成本及费用支出减少,固定收入占比增加,因此毛利率较2019年提升。

③ 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

2019年度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毛利率水平较2018年度上升7.01个百分点,主要是标的公司通过人员精简、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所致。2020年1-10月上升2.91个百分点,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特别是武汉地区2月、3月基本上没有开展相关业务,人员工资及费用支出减少,而其中的固定收入未受到疫情影响,因此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2020年1-10月较2019年度毛利率增长。

④ 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

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主要于2019年开始形成的新的利润增长点,前期效率较低,成本较高,后期毛利率将随着效率提升而增长。

(2)其他业务收入

2018年度标的公司向上汽通用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销售材料,2019年度、2020年1-10月无此类业务。

由于包装器具通常具有定制性的特点,与向上汽通用提供的服务相比,标的公司向其他客户提供的相关服务的具体内容存在不同,相关服务的定价因此也存在不同,最终的价格和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标的公司在向不同客户进行定价时,对于同类业务,一般采用相同的定价原则。

(七)主要采购情况

1、主要材料采购和接受的服务

目前,标的公司的包装器具制造业务已主要采用外协生产为主的方式,报告期内采购内容主要为外协加工服务,其他还包括用于包装器具设计、维修保养等业务的原辅料,以及水、电等能源等。

标的公司包装器具制造主要采用包工包料的外协生产方式,即标的公司向外协供应商按总价进行结算,生产所涉及的原材料、人工等均由外协供应商安排采购。

包装器具制造业务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标的公司取得客户销售订单后,通常向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以确定具体的外协供应商,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合同周期根据销售订单交货期限要求确定,合同双方根据包装器具的不同型号以及主要原材料的实时价格约定采购价格。

根据合同约定,外协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内向标的公司交货,并负责将合同项下的货物送至标的公司指定地点,并由标的公司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标的公司按照合同价格全额计入存货以备交付客户。外协加工的包装器具满足存货、收入等确认条件,相关会计处理合规。

2、报告期内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年度排名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采购额 (万元)占当期采购 总额比重
2020年1-10月1烟台锦轩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421.468.13%
烟台酷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320.216.18%
小计747.6814.31%
2上海明航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302.075.83%
3武汉法思特瑞莱勃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222.704.30%
4烟台海岳汽车空调有限公司仓储服务205.743.97%
5嘉兴市华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182.753.53%
合计1,654.9431.93%
2019年1沈阳可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1,672.5318.86%
年度排名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采购额 (万元)占当期采购 总额比重
2烟台酷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806.089.09%
3嘉兴市华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707.177.98%
4上海明航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638.957.21%
5武汉安德菲尔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597.796.74%
合计4,422.5249.88%
2018年1沈阳可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1,398.8316.39%
2上海明航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1,183.5613.86%
3上海安燕工贸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799.789.37%
4嘉兴市华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703.308.24%
5烟台酷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协加工服务527.216.18%
合计4,612.6854.03%

3、前五大供应商中提供外协加工服务的企业生产规模和人员构成报告期内,为标的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的供应商共有7家,其生产规模、人员构成及采购金额如下:

(1)烟台酷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规模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收入(万元)338.411,458.291,167.82
资产总额(万元)189.23885.00800.00
采购金额(万元)320.21806.08527.21
占销售收入比例94.62%55.28%45.14%
人员构成(目前)
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总人数
279
生产规模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收入(万元)748.16//
资产总额(万元)585.96//
采购金额(万元)421.46//
占销售收入比例56.33%//
人员构成(目前)
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总人数
82129
生产规模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收入(万元)2,105.003,270.001,831.00
资产总额(万元)1,285.00988.00905.00
采购金额(万元)54.851,672.531,398.83
占销售收入比例2.61%51.15%76.40%
人员构成(目前)
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总人数
133548

(4)嘉兴市华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规模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收入(万元)2,105.006,000.005,000.00
资产总额(万元)8,000.007,800.007,500.00
采购金额(万元)182.75707.17703.30
占销售收入比例8.68%11.79%14.07%
人员构成(目前)
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总人数
196079
生产规模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收入(万元)3,124.004,200.003,800.00
资产总额(万元)3,651.003,610.003,500.00
采购金额(万元)302.07638.951,183.56
占销售收入比例9.67%15.21%31.15%
人员构成(目前)
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总人数
174562
生产规模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收入(万元)450.261,444.511,505.13
资产总额(万元)1,692.501,692.001,609.51
采购金额(万元)-589.90799.78
占销售收入比例-40.84%53.14%
人员构成(目前)
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总人数
32023
生产规模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销售收入(万元)230.00900.00800.00
资产总额(万元)86.00220.00150.00
采购金额(万元)48.90597.79258.65
占销售收入比例21.26%66.42%32.33%
人员构成(目前)
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总人数
41115

生产规模与人员数量基本呈正相关关系,生产规模与人员构成相匹配。

从标的公司采购金额占供应商销售收入的比例看,除为标的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外,供应商亦向其他方提供服务,标的公司并非是供应商的单一客户;供应商的人员主要为一线员工,占总人数的比例均在70%以上,人员构成符合一般制造型企业的特征,具有为标的公司提供外协加工生产包装器具的能力,因此,标的公司的采购金额与供应商的生产规模、人员构成具有匹配性。

4、与外协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外协供应商采取直接签署业务订单方式进行合作,未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标的公司未与外协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主要系公司可供替代的外协供应商较多,每次采购均会向多家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综合各方面因素后确定供应商,并最终通过采购订单来确定采购内容。

5、报告期向沈阳可歆采购的金额出现重大变化的合理性,替代供应商情况

沈阳可歆报告期内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2018年
采购金额54.851,672.531,398.83

外协供应商,均可以成为替代沈阳可歆的外协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可提供服务
1烟台酷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外协加工
2烟台锦轩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外协加工
3嘉兴市华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外协加工
4上海明航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外协加工
5上海安燕工贸有限公司外协加工
6武汉安德菲尔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外协加工

联明包装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联明包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受到重大处罚。

2、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制度

联明包装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制定了《废料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规范日常操作中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料、边角料、报废零件的处置进行有效管理。

(2)报告期内环境保护情况

联明包装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联明包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管理体系

联明包装建立了适合其经营管理模式的质量控制体系,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19001-2016/ISO9001:2015的标准。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联明包装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成文信息,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汇编》相关的作业文件和记录表,做到了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在质量管理体系上的全覆盖。

2、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联明包装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有关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生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技术标准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标的公司的产品技术阶段

联明包装目前主要的产品技术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用途所处阶段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用途所处阶段
1一种新型挂钩的研发研究新结构的DOLLY挂钩,改善现有挂钩挂接人机工程的不佳测试
2开发门总成模块化料架建立门总成料架的模块化和共用化,不同项目间切换降低料架投入成本量产
3发动机插销联动机构改变现有多个插销分别拔插情况,实现联运操作1次实现多个插销共同拔插,提高工作效率70%以上量产
4工位机构设备对接DOLLY的研发研发与机运链配套对接结构,形成企业标准件。论证
5新能源电池包包装方案研究
量产
6复合材料托盘引入研究新材料托盘引入,降低托盘投入成本,并减少木材使用量测试
7同一平台相同品种零件,包装共用性研案研究包装共用性,减少包装投入量,降低成本和能耗(以传动轴为例)量产
8立体库对接包装研究研究统一立体库与包装器具接口处标准,兼容老器具,降低设备或包装投入成本和操作成本试产
9包装设计管理系统的开发提高项目管理工作效率、设计工作效率及设计工作质量开发
10PP发泡板料盒制作新工艺研案对不同工况、板材,建立PP发泡板不同的加工工艺规范,降低PP发泡板料箱的维修率20%量产
11压杆式座椅托盘结构开发研究开发压杆式座椅机构,将人工操作更改为自动操作,减少操作人员量产
12研究、引入悬臂料架新结构研究料架悬臂新材料、结构可行性,以提高现有结构强度、耐用性量产
13布袋的结构优化改进布袋缝制工艺,降低布袋重量10%,减少不必要的布袋复杂机构,降低布袋制作成本10%量产
143D打印技术引入研究研究3D打印在包装设计、验证阶段快速制造定位块的可行性,缩短样品制作时间量产
15AGC Dolly 结构标准化统一AGC Dolly设计标准,结构统一化、标准化量产
16自动取料料架结构研究研究适用机器人自动取料料架新型结构,以适用生产、物流需求量产
17配合无人叉车用料架结构研究研究适合无人叉车系统所用料架结构,形成设计标准论证
18发动机料架模块化检具研究研究发动机料架检具,通过更换检测块,达到同平台料架检具共用目标试产
19一种新型旋转料架结构研发研发一种新型旋转式料架,以提高料架的包装数量,降低物流费用量产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用途所处阶段
20一种新型电子化料架生命周期管理设备的引入通过引入一种电子化设备,形成料架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库,提高管理有效率测试
序号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专利类型申请人目前进展预计申请完成时间
1一种中央通道的物流运输料架组件202022603642.42020年11月12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2一种便于汽车运输的后底板料架202022544989.62020年11月06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3一种前门总成物流运输料架202022593523.52020年11月11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4一种用于物流运输汽车车顶料架202022589510.02020年11月11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5一种适用于前盖外板的物流运输料架202022589510.02020年11月11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6一种便于汽车物流运输的金属箱储物装置202022533557.52020年11月05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7一种后桥专用物流运输料架202022561114.72020年11月09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8一种后轮罩专用物流运输料架202022560398.82020年11月09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9一种汽车后端板物流运输料架202022560384.62020年11月09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10一种后门总成专用物流运输料架202022561111.32020年11月09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11一种便于汽车物流运输的DOLLY料架202022534390.42020年11月05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12一种下仪表板定型物流运输料架202022607394.02020年11月12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13一种用于物流运输保护的侧围外板料架202022603643.92020年11月12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14一种后盖内板专用物流运输料架202022544957.62020年11月06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15一种对汽车传动轴体进行保护的安全料架202022543449.62020年11月06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16一种后盖外板专用物202022561112.82020年11月09实用上海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序号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专利类型申请人目前进展预计申请完成时间
流运输料架新型包装
17一种用于周转汽车顶衬的安全料架202022607379.62020年11月12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18一种便于汽车物流运输的门槛外板料架202022533139.62020年11月05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19一种便于汽车物流运输的前地板料架202022535185.X2020年11月05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20一种防晃动天窗加强框物流运输料架202022543446.22020年11月06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21一种适用于前盖轮罩的物流运输料架202022593531.X2020年11月11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22一种稳定支撑保护副车架的料架202022589528.02020年11月11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23一种适用于前盖内板的物流运输料架202022589538.42020年11月11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24一种发动机料架202022545016.42020年11月06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25一种便于汽车物流运输的门槛内板料架202022533970.12020年11月05日实用新型上海包装已受理审核中2021年8月

因此,如本次交易前上述专利未办理完毕,不会影响标的公司对这些技术的拥有和使用,不影响标的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能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

(十一)技术人员特点及变动情况

1、技术人员情况

在标的公司体系内,技术研发工作主要由上海包装负责,上海包装设立技术部,承担标准化和新技术开发,包装器具规划、设计、测试等工作;此外,联明包装本身和烟台联驰也承担包装器具优化设计等辅助性研发工作。

截至2020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体系共有75名技术人员。其中27名系专门从事标准化和新技术开发的人员,构成标的公司的研发团队,该等27名人员所从事的技术研发工作,对标的公司后续进行包装器具规划、设计、测试等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该部分人员的薪酬计入研发费用。其余48名技术人员主要从事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测试等工作,直接用于标的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该部分人员的薪酬计入成本核算。

标的公司根据总经理办公室决议确定各年的研发项目立项情况及相关项目所需人员清单,其中从事标准化和新技术开发的核心研发人员构成标的公司的研发团队,其余人员为技术人员。标的公司研发团队及技术人员的划分标准在报告期内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团队离职率分别为3.85%、10.71%和14.39%,离职人员均为研发团队普通成员,标的公司研发团队整体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取决于标的公司拥有的整个项目管理团队,建立的包装器具项目管理体系,以及近20年与上汽通用的业务合作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所形成的项目数据库,是在包括研发人员在内的整个团队人员共同协作下形成的成果,该等成果由标的公司整体拥有,不只是一个或者多个人员的个人体现。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依赖某一或多个研发或技术人员的情形。

此外,标的公司内部也采用了技术资料加密、人员权限划分、岗位职能隔离等相关措施,使得相关人员无法随意接触或获取标的公司的技术、机密等;与员

工签署《保密协议》使得相关人员离职后二年内不得在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内任职或兼职。综上,虽然报告期内研发团队离职率逐年增高,但均为研发团队普通成员,不会对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标的公司研发人员离职后无法通过带走标的公司技术方式与标的公司展开业务竞争。因此,标的公司研发团队离职率逐年增长不会对标的资产获取订单、开展业务等核心竞争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报告期离职人员对标的公司研发能力、经营能力的影响情况及标的资产核心竞争力是否依赖某一或多个研发或技术人员的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团队共离职8人,离职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离职时间在标的公司任职时间(年)学历岗位及主要负责领域离职时同岗位或同领域总人数
1刘*2018-11-166大专标准化16
2朱*2019-9-304大专新技术开发9
3王*2019-9-154大专标准化19
4李*2019-7-313大专新技术开发9
5周**2020-5-114大专标准化17
6季*2020-6-193大专新技术开发10
7赵*2020-6-302大专标准化17
8张**2020-10-112本科标准化17

争力主要取决于标的公司拥有的整个项目管理团队,建立的包装器具项目管理体系,以及近20年与上汽通用的业务合作所积累的丰富经验,是在包括研发人员在内的整个团队人员共同协作下形成的成果,该等成果由标的公司整体拥有,不只是一个或者多个人员的个人体现。此外,标的公司内部也采用了技术资料加密、人员权限划分、岗位职能隔离等相关措施,使得相关人员无法随意接触或获取标的公司的技术、机密等。因此,标的公司不存在依赖某一或多个研发或技术人员的情形。

3、标的资产研发团队成员的学历水平、专业背景、工作年限情况及现有的技术人才储备与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规模匹配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27名专门从事标准化和新技术开发的人员,构成标的公司的研发团队。

标的公司研发团队学历水平统计如下:

学历人数占比
本科1037.04%
大专1555.56%
中专27.41%
合计27100.00%
专业背景人数占比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相关1659.26%
机电一体化518.52%
船舶工程技术13.70%
焊接技术与工程13.70%
机制工艺与装备13.70%
计算机应用13.70%
汽车服务工程13.70%
现代纺织技术13.70%
合计27100.00%
工作年限范围人数占比
0-5年622.22%
6-10年933.33%
10年以上1244.44%
合计27100.00%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
营业收入21,279.5228,156.6531,356.0032,923.7934,569.9836,298.4936,298.49
营业收入预测期复合增长率4.95%
净利润4,763.075,126.725,488.185,726.635,972.506,222.886,222.88
净利润预测期复合增长率4.26%

4、最近一期内研发和技术人员的离职情况和离职原因,维持研发和技术人员稳定性的措施和可行性

最近一期内,标的公司研发人员离职人数为4人,其离职情况和离职原因如下:

序号姓名离职时间学历离职原因
1周**2020-5-11大专个人原因
2季*2020-6-19大专个人原因
3赵*2020-6-30本科个人原因
4张**2020-9-30本科个人原因
序号姓名离职时间学历离职原因
1叶**2020-7-15大专个人原因
2于**2020-7-29本科个人原因
3余**2020-9-23本科个人原因
4许*2020-10-13大专个人原因
5黄**2020-10-30本科个人原因

B.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二年内,不得在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企业、公司以及其他组织内任职或兼职,或从前述企业、公司或组织以及其代理人处接受或获取任何形式的权益、利益,或向前述相关个人、企业、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咨询服务或其他协助,并不得设立、经营或参与经营与甲方相关或类似行业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实体。

C.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约定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保密补偿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最后六个月从甲方取得的工资及其它奖金等收入总额的违约金,并就违约金所不能补偿的甲方经济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甲方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实现本权利,甲方采取调查、起诉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该项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D.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或其它因乙方行为导致的侵权人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获得的利益超过甲方损失额的,则甲方有权要求前述利润归入甲方。本款列明的前述利润包括乙方自己生产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生产经营、技术入股、在第三方任职,以及协助任何第三方所产生的利润和收入中,虽经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但仍不能弥补的部分。

② 建立并不断完善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的薪酬制度

标的公司建立了市场化的薪酬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提高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把相关人员的贡献和薪酬紧密联结起来,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的薪酬水平待遇在行业内以及市场上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③ 建立健全培训制度体系

标的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培训制度体系,包括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培训奖励等制度。同时,标的公司根据各岗位不同的职能要求,从专业角度设置了一整套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的培训课程,增加了培训的实用性和多样性。这不仅提升了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也从工作态度和心理等方面培养了他们对企业组织的忠诚感。

④ 协助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标的公司建立了岗位胜任能力管理机制,协助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进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明确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内部的各种发展途径,并明确在每一个等级上其可以享受到的福利,使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对自己未来的发展和收获有一个明确的规划。

⑤ 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标的公司建立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积极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平台,以吸引并留住人才。标的公司从员工招聘、培训、工作设计到薪酬福利制度、职业生涯管理和激励体系,全方位关注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的核心需求,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使他们获得持续的工作成就感和使命感。

⑥ 从招聘源头控制离职风险

标的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招聘流程和人事制度并不断根据市场情况作出调整。标的公司在招聘环节会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及应聘者的职业发展规划进行判断,选择愿意与公司共同成长及发展的应聘者进入公司,尽可能避免在源头上引入了不稳定的因素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采取了与该等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并对员工的竞业禁止义务进行约定、建立并不断完善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的薪酬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培训制度体系、协助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从招聘源头控制离职风险等措施来维持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稳定性。

标的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拥有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履行机制,同时,标的公司始终把稳定技术人才队伍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标的公司正在切实履行上述稳定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的措施,提高公司人才稳定性。因此,标的公司采取的为维持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稳定性的措施具备可行性。

(十二)境外生产经营及拥有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也未在境外拥有资产。

五、下属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联明包装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持股比例
1上海包装上海100%
2烟台联驰烟台100%
公司名称上海联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406室
法定代表人吉蔚萍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AH7H9B
经营范围包装设计,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从事机电科技、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制品、通用设备的修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检测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0/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合计7,827.226,326.83-
非流动资产合计485.98618.47-
资产总计8,313.206,945.30-
流动负债合计3,769.774,108.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3,769.774,108.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543.432,836.70-
股东权益合计4,543.432,836.7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8,313.206,945.30-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8,528.1911,240.98-
营业利润2,174.192,534.07-
利润总额2,174.052,481.70-
净利润1,706.731,836.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6.731,836.70-
公司名称烟台联驰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街46号
法定代表人吉蔚萍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CKGAXXF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及相关配套设施、金属包装容器的设计及制造,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提供上述产品和业务的相关技术服务及咨询,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明众驰持有烟台联驰100%股权。2019年4月,烟台联明众驰与联明包装签订《烟台联驰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烟台联明众驰将其持有的烟台联驰100%股权转让给联明包装。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明包装持有烟台联驰100%的股权。上述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烟台联驰的注册资本及股东结构未再发生变化。2019年4月,烟台联明众驰向标的公司转让烟台联驰100%股权时,烟台联明众驰系联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而非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该次股权转让后,联明投资于2019年9月向上市公司子公司转让烟台联明众驰100%股权,烟台联明众驰于2019年9月成为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向标的资产转让烟台联驰股权后,短期内又通过本次交易收购烟台联驰的情形。上述股权转让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对于烟台联明众驰向联明包装转让烟台联驰100%股权的交易,于转让时,烟台联明众驰与联明包装同为联明投资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转让未进行评估,以转让标的烟台联驰截止2019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参考价格进行转让。

3、主要经营业务

烟台联驰在联明包装体系内主要从事包装器具优化设计、制造、销售、维修保养服务等业务。

4、简要财务数据

烟台联驰最近两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0/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合计3,219.802,634.183,800.36
非流动资产合计288.91322.49514.98
资产总计3,508.712,956.684,315.33
流动负债合计324.50457.191,810.07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324.50457.191,810.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184.212,499.492,505.26
股东权益合计3,184.212,499.492,505.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508.712,956.684,315.33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3,383.705,084.147,116.92
营业利润921.901,322.961,504.20
利润总额921.901,326.701,499.74
净利润684.72994.231,106.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4.72994.231,106.41

受让联众设计业务经营相关的资产。自2019年4月1日起,联众设计不再从事任何经营业务,上海包装承接联众设计原经营业务。该次业务转移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

1、履行的相关程序

上海包装与联众设计于2019年3月31日签署《购买资产合同》,并就联众设计既有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存续业务,与联众设计签署《加工承揽合同》,为联众设计继续履行既有合同业务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2、业务转移的具体方案

(1)业务转移的基准日

业务转移的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将联众设计截至2019年3月31日与业务经营相关的资产、人员、合同关系转入上海包装。自2019年4月1日起,上海包装承接联众设计所经营的业务。

(2)业务转移涉及的资产范围

根据上海包装与联众设计签署的《资产购买合同》,本次业务转移联众设计向上海包装转让的资产如下:

资产类别转让价格(万元)
无形资产157.87
固定资产299.12
在建工程133.40
在制品25.68
原材料186.59
库存商品598.13
其他7.27
合计1,408.05

自2019年4月1日起,联众设计不再从事任何经营业务,原业务由上海包装承接。

对于原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合同主体由联众设计变更为上海包装,由上海包装接替联众设计,继续履行联众设计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于个别暂时不能将合同主体变更为上海包装的,则联众设计和上海包装签署《加工承揽合同》,委托上海包装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在上述股权和业务转移完成后,联明投资旗下从事包装器具业务的主体均纳入联明包装体系,股权关系、管理架构等得到优化,有利于提高整体的经营效率。

3、联众设计全部经营业务先由上海包装承接而非直接注入上市公司的原因

联众设计过往从事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相关的业务,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境外离岸公司控制的企业。

联明投资未将联众设计的股权、业务直接注入联明股份,主要基于如下考量:

联明股份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投资、控制若干家从事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相关业务的企业,包括联明包装、烟台联驰、联众设计。为筹划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优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实际控制人需要将前述若干公司股权进行重组、整合,即以联明包装为控股主体,将烟台联驰、联众设计的股权、业务、资产注入联明包装,上市公司再收购联明包装的股权。

由于联众设计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如联明股份直接发行股份购买联众设计股权,则构成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股份的行为。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等情形需取得商务部的批准。由于联众设计外方股东U-BRIGHT国际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在英属维京群岛成立的离岸公司,其资产总额不足1亿美元,其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足5亿美元,U-BRIGHT国际有限公司并不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于外国战略投资者取得A股上市公司股权的要求。因此,联明股份无法直接向联众设计外方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联众设计的股权。

如联众设计外方股东U-BRIGHT国际有限公司将联众设计100%股权先行转让给内资企业,继而由联明股份收购联众设计股权。在前述交易模式下,联众设

计的企业性质将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根据彼时有效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前述变更需要取得商委部门的同意,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次交易前相关标的资产重组的进度。为简化本次交易前相关标的资产重组的流程、步骤,加快推进本次交易前相关标的资产重组进度,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决定先由联明包装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包装以业务合并方式承接联众设计的经营业务,再由联明股份通过本次交易收购联明包装股权。

4、本次业务转移相关协议的有效性

为完成联众设计相关业务的转移,联众设计(作为业务转出方)、上海包装(作为业务接收方)办理了如下手续:

(1)相关方内部决策

2019年3月25日,联众设计执行董事做出执行董事决定,因联众设计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将包装器具相关业务资产转让给上海包装,总金额为人民币14,080,488.71元。

2019年3月25日,上海包装股东联明包装做出股东决定,同意上海包装购买联众设计包装器具相关业务资产,转让价款为14,080,488.71元。

(2)签署并履行《资产购买合同》

2019年3月31日,上海包装与联众设计签订《资产购买合同》,约定:①联众设计将其持有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无形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下称“经营性资产”)作价14,080,488.71元出售给上海包装;

②于《资产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上海包装将资产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联众设计。

上述资产转让价格系依据联众设计相关经营性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2019年5月,上海包装向联众设计支付了资产转让价款。2019年7月,联众设计就本次资产转让缴纳了相关税金。

(3)完成相关业务合同的转移

本次资产转让后,联众设计不再从事任何经营业务,其原有业务由上海包装承接。对于本次资产转让时联众设计正在履行的合同,联众设计负责与合同对方沟通,将该等合同的签约主体由联众设计变更为上海包装,并按原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等合同签约主体变更程序已办理完毕。

(4)签署并履行《加工承揽合同》

对于暂时不能将合同主体由联众设计变更为上海包装的情况,联众设计和上海包装签署《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由联众设计委托上海包装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2019年4月1日,联众设计和上海包装签署《加工承揽合同》,约定:①联众设计委托上海包装加工料箱等产品,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

②联众设计提供产品制作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等信息资料,上海包装应根据联众设计提出的要求和相关的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完成产品加工制作;③当月5日前上海包装依据联众设计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产品检验报告等上月1日至月末的费用清单以书面的形式交由联众设计确认,联众设计确认费用后,上海包装出具正式发票(如联众设计对清单有异议,可在收到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包装提出,双方应重新确认)。联众设计收到上海包装发票后3天内支付100%货款。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联众设计已无实际经营业务,上述《加工承揽合同》作为联众设计业务转移给上海包装的过渡期安排已经结束,终止履行。

综上,上海包装与联众设计就本次业务转移已履行了内部批准程序,双方就本次业务转移签署的《资产购买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合法有效并已切实履行,双方就本次业务转移涉及的业务合同履行主体变更已取得相关业务合同相对方的同意,本次业务转移相关协议合法、有效。

5、本次业务转移是否导致上海包装需一并承继联众设计原有或潜在法律责任的情形

本次业务转移的具体方式为(1)上海包装购买联众设计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2)变更联众设计原有业务合同的主体,并由上海包装继续履行;(3)上海包

装与联众设计签署《加工承揽合同》,向联众设计提供产品加工服务;(4)上海包装接收联众设计的员工,并按照员工与联众设计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重新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除前述情形外,本次业务转移不涉及承继联众设计原有融资、担保及其他原有或潜在法律责任。

七、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联明包装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0/312019/12/312018/12/31
流动资产合计11,735.8511,431.4318,985.19
非流动资产合计8,908.369,512.9310,016.50
资产总计20,644.2120,944.3629,001.69
流动负债合计6,905.5311,043.2314,776.57
非流动负债合计508.30536.37570.06
负债合计7,413.8311,579.6115,346.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3,230.389,364.7513,655.05
股东权益合计13,230.389,364.7513,655.0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0,644.2120,944.3629,001.69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16,827.2028,502.2026,164.51
营业利润5,079.226,622.205,991.11
利润总额5,079.086,706.316,334.67
净利润3,865.635,051.094,868.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5.635,051.094,868.14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97.397,026.137,252.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5.91-903.5213,530.69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1.34-6,326.57-20,189.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460.58-203.45593.41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76-4.8860.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3.11131.75471.5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1.2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894.123,622.90
其他(个税手续费返还)0.018.9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14-2.53-3.96
所得税影响额-38.11-31.08-134.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114.34987.374,025.5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10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5.635,051.094,868.14
非经常性损益114.34987.374,025.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1.294,063.72842.55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2.96%19.55%82.69%
项目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872.764.23%
交易性金融资产1,701.248.24%
应收账款8,311.4540.26%
应收账款融资100.000.48%
预付款项153.570.74%
其他应收款79.640.39%
存货517.202.51%
流动资产合计11,735.8556.85%
项目金额占比
投资性房地产241.871.17%
固定资产6,712.5432.52%
在建工程95.850.46%
无形资产1,579.797.65%
长期待摊费用85.740.42%
递延所得税资产170.590.83%
其他非流动资产21.970.11%
非流动资产合计8,908.3643.15%
资产总计20,644.21100.00%
项目2020/10/31
余额占比
库存现金4.580.53%
银行存款868.1799.47%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872.76100.00%
项目2020/10/31
余额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小计1,701.24100.00%
其中:非保本浮动收益银行理财产品1,701.24100.00%
合计1,701.24100.00%

账龄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0/31
余额占比
6个月以内7,957.1595.27%
6个月-1年290.513.48%
1-2年97.271.16%
2-3年0.990.01%
3年以上6.170.07%
应收账款余额8,352.09100.00%
账期2020/10/312019/12/312018/12/31
开票后30天付款1,488.15681.69-
开票后40天付款4,598.756,257.998,523.73
开票后次月25日前付款568.55236.7094.33
开票后90天付款252.49300.58215.29
其他489.04706.86442.87
合计7,396.988,183.829,276.22
客户名称2020/10/31占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期后回款(截至2021/1/31)期后回款占比(%)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4,522.0454.144,522.04100.00
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2,432.6529.131,123.7246.19
赛科利(南京)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136.081.6378.3257.55
武汉美嘉机械塑料有限125.551.5091.7573.08
客户名称2020/10/31占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期后回款(截至2021/1/31)期后回款占比(%)
公司
常州凯恩迪斯汽车零件分选服务有限公司91.011.0918.0619.84
合计7,307.3387.495,833.8979.84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形成原因2020年10月末金额期后回款(截至2021/1/31)期后回款占比(%)
上海安吉通汇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515.88430.9783.54
上海安吉速驰物流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1,246.84527.5642.31
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568.5563.8111.22
辽宁安吉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101.39101.39100.00
安吉智行物流有限公司小计2,432.651,123.7246.19
账龄2020/10/312019/12/312018/12/31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个月以内(含6个月)7,957.15-9,195.01-10,127.75--
6个月-1年(含1年)290.5114.5398.434.9276.633.835
1-2年(含2年)97.2719.4548.969.7958.1311.6320
2-3年(含3年)0.990.506.173.08--50
3年以上6.176.17----100
合计8,352.0940.649,348.5717.8010,262.5015.46-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期主要分布在开票后30-90天内,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主要在6个月以内,2018年、2019年、2020年10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个月以内占比分别为98.69%、98.36%和95.27%。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占应收账款总额近90%,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主要为整车制造商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主要为上汽通用、上汽集团下属公司或合营企业,客户资金实力雄厚,信誉优良,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存在重叠,因此执行相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中对6个月内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为0,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4、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0/31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7,727.651,795.90-5,931.75
机器设备504.32172.71-331.61
运输设备1,355.761,006.39-349.37
电子设备及家具413.37313.84-99.53
仪器设备10.3210.03-0.29
合计10,011.423,298.88-6,712.54
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建筑面积(m2)
1联明包装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2974号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9,428.34
2联明包装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2990号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52.13
3联明包装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2993号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603.93
4联明包装鄂(2017)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0161号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181.55
5联明包装鄂(2017)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0174号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3,732.74
序号所有权人产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建筑面积(m2)
6联明包装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2980号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10,920.78
7联明包装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38196号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7,123.56
8联明包装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38199号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9,078.00
项目2020/10/31
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673.61225.94-1,447.68
软件320.52251.76-68.76
车辆牌照72.649.28-63.36
合计2,066.77486.98-1,579.79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位置使用权类型用途终止日期面积(m2)
1联明包装夏国用(2014)第234号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出让工业用地2064年2月17日60,468.13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位置租赁期限租赁面积 (㎡)
1上海包装联明投资金海路3288号4幢4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111
2上海包装联明投资春耘路201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200
3上海包装上海浦东新区曹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浦东新区瑞祥路160号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4,120.145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位置租赁期限租赁面积 (㎡)
4烟台联驰烟台联明众驰机械有限公司烟台福山高新区延峰路11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1,850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坐落位置租赁期限租赁面积 (㎡)
1联明包装武汉联明晨通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用大道57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4,000
序号名称经营主体经营范围/项目有效期限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海包装普通货运2023.10.24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联明包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2024.05.20
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上海包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2024.07.23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烟台联驰普通货运2021.10.22

十、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联明包装合并口径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2,010.9027.12%
应付账款3,171.7542.78%
合同负债70.520.95%
应付职工薪酬783.5510.57%
应交税费608.928.21%
其他应付款250.843.38%
其他流动负债9.040.12%
流动负债合计6,905.5393.14%
递延收益508.306.86%
非流动负债合计508.306.86%
负债合计7,413.83100.00%

2019年6月14日,联明包装与交通银行武汉江夏支行签署了《抵押合同》,联明包装为与交通银行武汉江夏支行在2019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日期间签署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抵押物为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的6栋不动产,具体如下:

序号产权证编号建筑面积(㎡)用途他项权利
1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2974号9,428.34工业抵押
2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2990号52.13工业抵押
3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2993号603.93工业抵押
4鄂(2017)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0161号181.55工业抵押
5鄂(2017)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0174号3,732.74工业抵押
6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2980号10,920.78工业抵押

值为9,364.75万元,评估增值48,835.25万元,增值率521.48%。本次东洲评估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联明包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评估结果为54,900万元,较银信评估的结果低3,300万元,差异率为5.67%。

本次东洲评估与前次银信评估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评估基准日不同

两次评估基准日间隔10个月,本次评估时标的公司2020年实际实现的业绩与银信评估预测2020年业绩不一致,且2020年末国内新冠疫情出现局部地区反弹的情形,因此,本次评估与银信评估预测的主要参数发生了变化。

2、预测营业收入不同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及以后
前次评估营业收入(万元)27,037.7433,478.9936,122.0138,531.9441,105.5841,105.58
本次评估营业收入(万元)21,279.5228,156.6531,356.0032,923.7934,569.9836,298.49
本次与前次差异率-21.30%-15.90%-13.19%-14.55%-15.90%-11.69%
项目WACC
前次评估折现率10.90%
本次评估折现率11.20%

而导致两次计算的无风险报酬率、市场风险溢价、目标企业权益资本比例等发生改变所致。折现率的提升将导致评估结果的下降。

十四、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联明包装不存在影响本次重组的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重大情况。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十五、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章“九、主要资产情况”所述的租赁情况外,联明包装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事项。

十六、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为购买联明包装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七、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或债务转移的情况,联明包装的债权和债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由联明包装享有和承担。

十八、员工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不影响联明包装与其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

十九、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

(1)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标的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 销售商品收入

标的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对产品的质量、品种规格等验收确认,标的公司在收到客户确认反馈信息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 关于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分析和介绍

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系订单式生产经营模式,产品中标并成功签订合同即意味着未来产品的销售已经确定,根据订单完成产品并经验收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③劳务服务收入

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包装器具维修保养服务;及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和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在提供服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月末按当月实际提供服务量及与客户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确认收入。

(2)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① 标的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 标的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标的公司;

⑤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标的公司在期末按实际提供劳务量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标的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收入确认具体原则

① 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标的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对产品的质量、品种规格等验收确认,标的公司在收到客户确认反馈信息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 关于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分析和介绍

标的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相应的业务特点系订单式生产经营模式,产品中标并成功签订合同即意味着未来产品的销售已经确定,根据订单完成产品并经验收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③ 标的公司劳务服务收入的确认政策和时间标准

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包装器具维修保养服务;及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和汽

车零部件配套服务,在提供服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月末按当月实际提供服务量及与客户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确认收入。

2、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合同履约成本

标的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标的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标的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标的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

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企业的差异

联明包装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型资产及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4、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019年2月,标的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联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4月向关联方联众包装设计(上海)有限公司购入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上述资产购买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三条规定比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编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0/10/312019/12/312018/12/31
联众设计
烟台联驰
上海包装

报告期内发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被合并方权益比例合并日变化原因
烟台联驰100%2019年5月同一控制下合并
联众设计100%2019年4月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包装100%2019年2月设立

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标的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4)标的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该准则的规定,标的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于2020年1月1日,标的公司将原预收账款调整为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的分类的调节表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累积影响金额2020年1月1日
重分类重新计量小计
预收款项2,031,855.15-2,031,855.15-2,031,855.15
合同负债1,799,238.631,799,238.631,799,238.63
其他流动负债232,616.52232,616.52232,616.52
负债合计2,031,855.152,031,855.15

第五章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联明包装100%的股权。根据交易各方于2020年5月27日、2021年3月3日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联明包装100%股权,联明包装100%股权的总体估值为54,900.00万元,根据该估值,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54,900.00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

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支付的对价具体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名称总对价(万元)股份对价(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联明投资54,900.0054,900.0060,932,297
合计54,900.0054,900.0060,932,297

单位:元/股

序号定价基准日(即2020年5月28日)前均价①底价 ①×90%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即2020年5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调整前发行价调整后发行价
120个交易日10.1349.12111.389.139.01
260个交易日11.25110.126
3120个交易日11.13910.025

的股份数量为 60,932,297 股。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交易,联明投资取得的对价股份锁定期如下:

1、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联明股份之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除遵守上述限售期承诺外,在补偿期间届满,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完成情况予以审核,并确认联明投资无需对联明股份补偿,或联明投资已完成了对联明股份的补偿后,联明投资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联明股份之股份方可上市交易或转让。

3、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联明投资持有的联明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联明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锁定期安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此外,联明投资、徐涛明、吉蔚娣、联明保安已于出具《承诺函》,承诺:

1、对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由于联明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若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发生调整,上述锁定期将根据法律法

规及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联明投资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相关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作出的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交易对方已经公开承诺: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上述具体承诺请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三、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三、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191,078,186股。根据交易方案,公司本次拟向联明投资发行 60,932,297 股作为购买资产的对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4,589,58859.97%
2吉蔚娣6,699,2003.51%
3张桂华3,760,0001.97%
4林茂波1,530,0000.80%
5马宁1,252,3000.66%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56%
7黄如凤1,000,0000.52%
8叶平812,6000.43%
9李政涛794,0000.42%
10戴财根774,6000.41%
合计132,278,57369.23%

联明股份

徐涛明

联明保安

59.97%

联明投资

吉蔚娣其他股东

0.13%

3.51%

36.40%

89.0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5,521,88569.65%
2吉蔚娣6,699,2002.66%
3张桂华3,760,0001.49%
4林茂波1,530,0000.61%
5马宁1,252,3000.50%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42%
7黄如凤1,000,0000.40%
8叶平812,6000.32%
9李政涛794,0000.32%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0戴财根774,6000.31%
合计193,210,87076.67%

联明股份

徐涛明

联明保安

69.65%

联明投资

吉蔚娣其他股东

0.10%

2.66%

27.60%

89.00%

100.00%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191,078,186股,联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14,589,588股股份,通过联明保安持有公司239,94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0.1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52,010,483股,联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75,521,885股,通过联明保安持有公司239,940股,合计持股比例69.74%,联明投资仍为控股股东,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徐涛明、吉蔚娣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万元)203,371.25224,30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110,950.30120,315.05
资产负债率32.16%34.32%
流动比率(倍)2.131.93
速动比率(倍)1.501.41
营业收入(万元)103,601.05130,295.72
净利润(万元)7,894.3912,607.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03.3712,016.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7
项目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0月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万元)195,319.33215,950.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115,962.88129,190.45
资产负债率26.49%27.39%
流动比率(倍)2.612.47
速动比率(倍)1.811.78
营业收入(万元)67,125.7883,828.04
净利润(万元)7,897.4111,76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05.5111,168.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4

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要求的资格。

第六章 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评估值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评估对象为联明包装股东全部权益。东洲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对联明包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联明包装合并报表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3,230.38万元,评估值为54,900.00万元,评估增值41,669.62万元,增值率314.95%。

(二)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4,900.00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9,089.33万元高35,810.67万元,高187.60%。

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各种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企业各项资产现时重建的角度进行估算;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综合获利能力去考虑,导致各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三)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联明包装是一家轻资产企业,主要从事包装器具的相关业务,具体涉及到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以及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目前主要集中在汽车行业,主要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零部件供应商提供包装方案规划、包装器具设计、制造及维修保养等服务。报告期内,联明包装2018年、2019年净资产收益率均超过40%,具备很强的盈利能力,而其较强的获利能力直接反映在收益法估值中。

联明包装是国内较早专门从事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相关业务的企业,积累了丰富的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经验,建立了稳定的新技术研发、方案规划、

样品设计和测试的团队,并拥有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服务能力,目前在国内从事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的企业中位于前列。其积累的业绩经验和能力在资产基础法中无法得到充分体现。联明包装的主要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企业所拥有的人才团队、服务能力、管理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而资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但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而公司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收益法价值内涵包括企业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所以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鉴于收益法评估方法能够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内在价值,故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四)标的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联明包装2020年10月31日合并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3,230.38万元,评估值为54,900.00万元,评估增值41,669.62万元,增值率314.95%,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差异原因如下:正是基于采用收益法评估结论的原因,公司拥有企业账面值上未反映的人才团队、服务能力、管理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价值,因此采用收益法比账面值有所增值。

二、对评估有重要影响的评估假设

(一)基础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

2、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

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对资产拟进入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使用用途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2、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3、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

4、被评估单位现在及将来的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

(三)收益法评估特别假设

1、被评估单位目前及未来的管理层合法合规、勤勉尽职地履行其经营管理职能,本次经济行为实施后,亦不会出现严重影响企业发展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

2、未来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变动事项。

3、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重要性方面保持一致。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5、联明包装及其子公司存在多处租赁取得的生产经营等场所,本次评估假设租赁合同到期后,被评估单位能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条件获得续签继续使用,或届时能以市场租金价格水平获取类似条件和规模的经营场所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以及相关依据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市场法,具有评估数据直接选取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可能存在并非每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充分识别并单独评估价值的情形。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现行条件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本评估项目能满足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经营资料。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

值,其评估结果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同时,被评估企业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将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确定、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经查询与被评估企业同一行业的国内上市公司,业务类型、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未来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可予比较的上市公司很少;且近期产权交易市场类似行业特征、经营模式的股权交易较少,相关交易背景、交易案例的经营财务数据等信息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条件。综上分析,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收益法介绍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DCF)是收益法常用的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量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由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DCF)具体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基本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其中:

(1)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及溢余性资产价值

(2)经营性资产价值=明确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预测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之和P,即

式中:Fi—未来第i个收益期自由现金流量数额;

n—明确的预测期期间,指从评估基准日至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状况的时间;

g—明确的预测期后至永续期,预计未来收益每年增长率;

r—所选取的折现率。

(三)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类

货币资金系现金及银行存款。对人民币现金及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基准日二级市场交易价净值评估。

3、应收款项类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在扣除评估风险损失后,按预计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关联方往来等有充分理由相信能全部收回的款项,评估风险损失率为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率为100%。对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财会上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根据账龄和历史回款分析估计出评估风险损失作为扣除额后得出应收款项的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4、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在核对明细账、总账与评估申报表的一致性的基础上,对其中金额

较大的款项抽查了有关原始入账凭证。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相应物资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预付款额计算评估值。

5、存货类

存货包含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

对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主要采用市价途径进行评估,评估值由不含税市场购入价和其他合理费用确定。

(2)产成品(发出商品)

根据企业产品实际能实现销售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扣除与实现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根据实际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后确定评估单价,并在核实数量后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的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净利润折减率]

其中:

不含税销售单价:根据相应的合同或近期销售订单确定;

销售相关费用及相关税金,根据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计算得到相关费用率、税金率。

所得税率:根据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当年实际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

扣减的适当利润:根据产成品的预计销售状况,以估计的净利润折减率进行计算。

(3)在产品

在产品为被评估单位于基准日尚未完工的产品,在结合各在产品的完工进度和确定在产品数量的基础上,参照对应产成品的评估方法确定评估值。

对于服务类项目,本次根据在产品的账面值加部分利润确定评估值。

(4)库存商品

对库存商品,主要采用市价途径进行评估,评估值结合实际数量、近期不含税市场购入价和其他合理费用确定。对损坏、变质、不合格、过时淘汰等处于非正常状态的存货按可回收净值确定评估值。

6、长期股权投资

对全资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相关执业标准可以实施对其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的,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评估后再结合对被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7、不动产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不动产通常在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科目中核算。

执行不动产评估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本次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不动产评估值均不含增值税。

市场法:遵循可比较的原则,选择可比的交易实例作为参照物,通过对参照物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和不动产状况进行修正后得出评估对象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其中:交易情况修正是将参照物实际交易情况下的价格修正为正常交易情况下的价值。交易日期修正是将参照物成交日期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不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参照物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值,可以分为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

收益法:通过将不动产未来收益期限内的租金净收益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现

为现值确定评估对象不动产的市场价值。其中:未来收益期限根据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对应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租金净收益以其客观公允的市场租金为基础,扣减需承担的相关费用、税金后确定的未来净收益,如有租约限制的,租约期内采用租约约定的租金,租约期外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

成本法:采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分开评估再加总价值的思路得到评估对象不动产的市场价值。房屋建筑物类一般采用成本法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主要为市场法、成本逼近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方法,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和评估资料信息的掌握情况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成本逼近法:以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息、利润、应缴纳的税费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市场价值。

(2)假设开发法:对具有开发和再开发潜力的不动产,通过合理方法估算其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扣减其后续开发建设的必要支出和应得利润,包括:

后续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和取得待开发不动产的税费等,取得评估对象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3)基准地价修正法:利用政府部门公布的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等成果,在土地级别、用途、权益性质等要素一致的情况下,对其包括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使用年期修正和开发程度修正等调整内容的方式取得评估对象不动产的市场价值。

(1)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为企业自建厂房、属于为个别用户专门建造的工程,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

(2)房屋建筑物类

房屋建筑物类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沟槽等。本次

对房屋建筑物类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是指以现时条件下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思路,即在重建或者重置成本基础上,扣除相关贬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计算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重置成本为更新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不含增值税)、待摊投资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和资金成本。

A.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重编预算的方法,即根据建筑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各地方和行业定额标准、有关取费文件以及参照基准日的人工及主要材料的价格进行调整后,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重置价。

对于一般房屋建(构)筑物,主要采用“单位造价调整法”,即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或评估实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经修正调整后加计待摊投资费用,确定单位面积(或长度)重置单价。

B.待摊投资

待摊投资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根据国家各部委颁发的基准日有效的取价文件确定。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建设工期或建(构)筑物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假定建设资金在工程建设工期内按均匀投入计算。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年限法成新率与打分法技术测定成新率加权平均确定综合成新率。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对土地使用权本次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法评估。

8、设备类资产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本次通过对所涉及的各类设备特点、用途以及资料收集情况分析,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所涉及的各类设备特点、用途以及资料收集情况分析,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根据现行时点条件下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设备的思路,即基于社会一般生产力水平的客观必要成本为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一般为更新重置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资金成本、税费及合理的利润。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机器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由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组成,(或是购建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等确定)。对价值量较小的电子及其他设备,无需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直接参照现行不含税市场购置价格确定。

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故本次评估中对于符合上述条件设备的重置成本中均不含增值税。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设备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设备购置价(不含增值税)+运杂费(不含增值税)+安装调试费(不含增值税)+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资金成本

对价值量较小的电子及其他设备,无需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不含税市场购置价格确定。

A.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对大型关键设备,通过向设备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及经销商咨询评估基准日有效的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中小设备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设备报价信息确定;对没有直接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现行市场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有关规定、《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以及相关安装定额合理确定。

如果对应设备基础是独立的,或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情况下,设备基础费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类资产评估中考虑,其余情形的设备基础费在设备安装调试费中考虑。

对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前期工程及其他费用根据国家各部委颁发的基准日有效的取价文件确定。C.资金成本的确定按照设备安装调试或购建的合理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假定在各合理工期内资金按均匀投入计算。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K其中: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调整系数K=K1×K2×K3×K4×K5各类调整系数主要系对设备的原始制造质量、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故障频率、维护保养(包括大修理等)情况、设备的利用率、设备的环境状况等进行勘查了解后确定。

一般简单设备综合成新率直接采用理论成新率或观测值确定。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运输车辆设备

①重置成本的确定

按评估基准日的运输车辆设备的市场价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当地相关文件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确定其重置成本: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资产评估常用参数手册》中关于“车辆经济使用年限参考表”推算确定的运输车辆尚可经济使用年限和尚可经济行驶里程数,并以年限计算结果作为车辆基础成新率,同时以车辆的实际行使里程数量化为车辆利用率修正系数,再结合其它各类影响因素对基础成新率进行修正后合

理确定综合成新率。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对部分存在市场交易活跃的老旧电子设备如电脑等,直接采用类似二手设备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对部分生产厂家已停产的运输车辆,采用同款类似二手车辆交易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

9、在建工程

收集工程项目相关批准文件,现场勘察工程形象进度、了解付款进度和账面值构成。核实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建安工程造价对照工程监理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以及当地现行工程造价预算定额、取费标准、评估基准日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分析、估算建安工程造价;并且按前期费用、工程造价之和以合理工期计算资金成本。

10、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系电脑应用软件,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购电脑应用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已经升级版本的外购电脑应用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扣减应用软件升级费用后作为评估值。

11、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其实际尚存受益的权利或资产价值确定评估值。

12、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核算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次评估在调查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内容和形成过程,根据对应科目的评估处理情况,重新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系预付软件款,本次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14、负债

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以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施后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人和负债金额确定评估值。

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一)净利润预测

被评估单位根据其历史经营情况及未来展望,对未来收益做了详细的预测,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对联明包装单体口径盈利预测合理性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1)历史销售情况分析

联明包装历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7,039.858,505.014,859.48
其中: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1,635.392,044.88250.07
增长率/25.04%/
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3,805.964,053.892,547.79
增长率/6.51%/
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777.131,184.85840.76
增长率/52.46%/
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821.371,221.391,220.86
增长率/48.70%/

2021年至2025年预测如下: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被评估单位2020年营业收入有较大波动,2020年数据参考性较弱,本次预测主要以2019年数据为基础。

①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

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和制造业务中规划设计业务每年与上汽通用等客户签订固定协议,收入相对稳定,制造业务主要通过竞标取得,但由于与规划、设计业务粘性较高,从整车厂获取制造订单也有一定保证。对于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主要由子公司上海包装完成。联明包装主要从事包装器具的制造。

鉴于目前疫情总体得到控制,但部分地区仍存在反复的情况,企业管理层结合历史经营情况以及对行业未来的判断,预计2021年包装器具的制造业务恢复到2019年水平的75%,2022年进一步恢复性增长30%,2023年至2025年将逐年增长5%。

②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汽车零部件检测及配套服务

企业管理层结合历史经营情况以及对行业未来的判断,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汽车零部件检测及配套服务2021年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长5%,2022年至2025年在2021年的水平上逐年增长5%。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联明包装历年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主营业务成本4,942.145,709.582,428.16

对于工资薪酬,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发生数预测;以后年度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预测未来各年人员增加数,由于疫情的影响2020年企业员工数量有较大削减,管理层预计2021年将恢复;对于人均薪酬,由于疫情的影响,2020年人均薪酬存在异常情况,管理层预计2021年人均薪酬水平将恢复到2019年水平,预计为6.7万元/年,以后年度人均薪酬在2021年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管理层的判断预测按一定比例增长。

制造费用—折旧、摊销费用:该类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变动不大,按照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折旧、摊销的分摊水平预测。

制造费用—水电费、运输费、维修费、料架租赁费及其他费用,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发生数预测;未来年度由于上述成本与业务对应性较强,预测未来占收入比例保持在2019年的水平上。

被评估单位2018年、2019年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2020年由于受疫情影响,低毛利率的包装器具制造业务收入占比大幅下降,而高毛利率的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收入比例增长,因此2020年毛利率出现了上升。2021年开始随着疫情有所缓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务收入将逐渐恢复,随着公司收入结构逐渐恢复至疫情前的水平,毛利率呈现稳中略降的趋势。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毛利率水平是符合公司发展规律的。

3、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预测

联明包装的其他业务收入历史年度主要为零星废料收入及厂房租赁收入,零星废料收入未来不予分析预测;厂房租赁收入2020年11-12月按实际数据预测,以后年度在2020年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长预测。

联明包装的其他业务成本系租赁厂房的折旧,2020年11-12月按实际数据预测,以后年度按照租赁厂房原值以及折旧年限预测。

4、税金附加预测

评估对象的税项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等。增值税:税率13%、9%、6%;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4.5%。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按照当年应交增值税乘以相应税率进行预测。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数预测,车船使用税以后年度保持在2019年的水平上。由于2020年存在一个季度的疫情减免,故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低于以前年度。2021年房产税根据房产土地原值及税率确定,以后年度保持在2021年的水平上。2021年土地使用税根据土地面积及单价确定,以后年度保持在2021年的水平上。印花税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数预测,以后年度按照占营业收入比例预测。

5、销售费用预测

联明包装以前年度的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销售费用合计75.3172.8047.02
2占营业收入比例1.05%0.84%0.95%

联明包装近年的管理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管理费用合计445.31497.77358.26
2占营业收入比例6.19%5.76%7.24%
放款银行或机构名称发生日期到期日年利率%币种账面价值(万元)
交通银行武汉江夏支行2020/6/22021/6/24.785人民币2,000.00

联明包装以前年度的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营业外收入90.9888.060.00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营业外支出0.006.490.00
序号项目2020全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
1一、营业收入6,408.178,424.399,229.029,690.4710,174.9910,683.7510,683.75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302.168,316.799,116.049,571.8410,050.4310,552.9610,552.96
3其他业务收入106.01107.60112.98118.63124.56130.79130.79
4减:营业成本3,221.695,410.676,079.256,421.696,778.247,153.567,153.56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200.505,395.286,063.866,406.306,762.857,138.177,138.17
6其他业务成本21.1915.3915.3915.3915.3915.3915.39
7税金及附加124.19135.40137.73139.74141.84140.03140.03
8销售费用64.1370.2374.4777.4480.5083.7283.72
序号项目2020全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
9管理费用451.59507.50525.16536.89549.11561.85561.85
10研发费用-------
11财务费用75.5795.7095.7095.7095.7095.7095.70
12加:其他收益56.27------
13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37------
17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8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二、营业利润2,516.902,204.892,316.712,419.012,529.602,648.892,648.89
20加:营业外收入-------
21减:营业外支出-------
22三、利润总额2,516.902,204.892,316.712,419.012,529.602,648.892,648.89
23四、所得税634.49554.80583.10608.87636.72666.76666.76
24五、净利润1,882.411,650.091,733.611,810.141,892.881,982.131,982.13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0全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
1一、营业收入21,279.5228,156.6531,356.0032,923.7934,569.9836,298.4936,298.49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0,989.2628,049.0531,243.0232,805.1634,445.4236,167.7036,167.70
3其他业务收入290.26107.60112.98118.63124.56130.79130.79
4减:营业成本13,030.4019,062.3321,670.5122,836.6024,054.1925,333.6025,333.60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2,931.1219,046.9421,655.1222,821.2124,038.8025,318.2125,318.21
6其他业务成本99.2815.3915.3915.3915.3915.3915.39
7税金及附加198.22203.32211.67217.49223.58225.96225.96
8销售费用287.27390.37418.96436.35454.49473.50473.50
9管理费用1,043.891,161.511,209.161,244.901,282.051,320.771,320.77
10研发费用343.50394.17417.20441.27479.85534.17534.17
11财务费用65.0795.7095.7095.7095.7095.7095.70
12加:其他收益121.62------
13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4------
16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99------
17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6.13------
18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76------
19二、营业利润6,365.156,849.257,332.807,651.487,980.128,314.798,314.79
20加:营业外收入0.04------
21减:营业外支出0.18------
22三、利润总额6,365.016,849.257,332.807,651.487,980.128,314.798,314.79
23四、所得税1,601.941,722.531,844.621,924.852,007.622,091.912,091.91
24五、净利润4,763.075,126.725,488.185,726.635,972.506,222.886,222.88
25减:少数股东损-------
序号项目2020全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
26六、归属于母公司损益4,763.075,126.725,488.185,726.635,972.506,222.886,222.88

3、营运资本增加额

营运资本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生产性、销售型企业营运资本主要包括: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安全现金保有量、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预付账款)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预收账款等。通常上述科目的金额与收入、成本呈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需具体甄别视其与所估算经营业务的相关性确定(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或暂时性的往来作为非经营性);应交税金和应付薪酬因周转快,按各年预测数据确定。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本增加额为:

营运资本增加额=当期营运资本-上期营运资本

其中,营运资本=安全现金保有量+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安全现金保有量: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营,需要一定数量的现金保有量。结合分析企业以前年度营运资金的现金持有量与付现成本情况,确定安全现金保有量的月数,根据该月数计算完全付现成本费用。

月完全付现成本=(销售成本+应交税金+三项费用—折旧与摊销)/12

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应收款项周转率

应收款项融资=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主营业务成本总额/预付账款周转率

存货=主营业务成本总额/存货周转率

应付账款=主营业务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

合同负债(预收款项)=主营业务收入/合同负债(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主营业务成本总额/应付职工薪酬率

应交税费=营业收入总额/应交税费周转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经分析主要为员工备用金、报销款及押金保证金等,未来不会有较大波动,故本次按基准日固定金额预测。

2019年4月联众设计将其业务合并入上海包装,该合并仅将1-3月利润并入上海包装,而资产、负债未合并入。根据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模拟报表,营运资金相关科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合并报表数2019年联众设计报表数合计
应收账款9,330.77324.169,654.93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203.1995.01298.20
应付账款3,957.97983.664,941.63
预付账款116.3214.21130.53

??

eedd

WRWTRR??????1

式中:

dW

: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比率;

)(DEDW

d

??

eW

: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DEEW

e

??

T

:所得税率;

dR

:付息债务利率;

eR

:权益资本成本;

1、权益资本成本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

eR

??????MRPRRefe

式中:

fR

:无风险报酬率;

MRP

:市场风险溢价;ε:评估对象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e?

: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1(1(EDtt

e

???????

式中:

t?

为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D、E:分别为可比公司(或企业自身)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1)无风险报酬率

根据国内外的行业研究结果,并结合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的要求,本次无风险收益率选择最新的十年期中国国债收益率均值计算。数据来源为中评协网上发布的、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国债收益率曲线是用来描述各个期限国债与相应利率水平的曲线。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考虑到十年期国债收益每个工作日都有发布,为了避免短期市场情绪波动对取值的影响,结合本公司的技术规范,按照最新一个完整季度的均值计算,每季度更新一次,本次基准日取值为3.2%。

(2)市场风险溢价MRP的确定(MRP,?????)

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市场风险溢价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计算。

①??的计算:根据中国证券市场指数计算收益率。

指数选择:根据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选在沪深300全收益指数计算收益率。沪深300全收益因为修正了样本股分红派息因而比沪深300指数在计算收益率时更为准确。基期指数为1000点,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时间跨度:计算时间段为2005年1月截至当年年末。

数据频率:周。考虑到中国的资本市场存续只有30年,发展不成熟,指数波动较大,如果简单按照周收盘指数计算,则收益率波动较大且无意义。本次对周收盘价做技术处理,即按照之前交易日200周均值计算(不足200周的按照自指数发布周开始计算均值)。沪深300全收益指数自2005年开始到2020年底,年化收益率按照当年所在周数计算。

平均方法:分别计算算数和几何年化收益率,最终选取几何年化收益率。

②??的确定

无风险收益率采用同期的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数据来源同前)。和指数收益率对应,采用当年完整年度的均值计算。

③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通过上述计算,我们可以得出中国市场风险溢价。考虑到当前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增速开始趋缓,因此MRP的计算我们采用最近5年的均值计算,如下:

期间社会平均收益率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MRP,?????
均值7.00%
2020年9.90%2.94%6.96%
2019年9.87%3.18%6.69%
2018年10.48%3.62%6.86%
2017年10.53%3.58%6.95%
2016年10.38%2.86%7.52%

e?

: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1(1(EDtt

e

???????

式中:

t?

为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该系数是衡量委估企业相对于资本市场整体回报的风险溢价程度,也用来衡量个别股票受包括股市价格变动在内的整个经济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标。由于委估企业目前为非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难以直接对其测算出该系数指标值,故本次通过选定与委估企业处于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于基准日的β系数(即

t?

)指标平均值作为参照。

综合考虑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的可比性,最终选择5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目前中国国内同花顺资讯公司是一家从事于β的研究并给出计算β值的计算公式的公司。经查该5家可比公司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平均

t?

=0.8016。数据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简称原始β系数剔除财务杠杆后的β系数
1力合科创1.10190.9937
2奥瑞金0.54350.5957
3王子新材0.37760.5807
4华源控股1.09640.9288
5新通联0.88190.9091

被评估企业的实际债务利率。债务资本成本

dR

取企业自身贷款利率4.785%。

3、资本结构的确定

评估机构分析了委估企业所处发展阶段、未来年度的融资安排、与可比公司在融资能力和融资成本等方面的差异、资本结构是否稳定等各项因素,本次确定采用委估企业真实资本结构。

)(DEDW

d

??

=3.5%

)(DE

EWe

??

=96.5%

4、折现率计算

??

eedd

WRWTRR??????1

=11.2%。(取整)

(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DBE??

式中: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B: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D:评估对象付息债务价值。

???

iCPB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式中:r:所选取的折现率: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所在行业、被评估单位的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确定折现率。

Fi:评估对象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现金流);

n:明确的预测期期间是指从评估基准日至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状况的时间。

评估人员在对企业收入结构、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确定预测期。本次明确的预测期期间n选择为5年1期。

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协议与章程约定、经营状况、资产特点和资源条件等,确定预测期后收益期为无限期

g—未来收益每年增长率,根据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分析预测期后的收益趋势,本次评估假定n年后Fi不变,g取零。

ΣCi: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的价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溢余资产价值

考虑到基准日的货币资金期后要大量投入到运营资本中去,因此本次将基准日全部的货币资金都认定为运营资本,期后的货币资金按照正常经营需要的安全现金计算。即溢余的资金在满足期后的运营资本投入后,超出部分作为运营资本的回流处理(即运营资本的追加额出现负值的部分)。

经评估,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溢余资产为0。

3、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过资产清查,联明包装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评估值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名称内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小计1,934.741,784.76
1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1,701.241,701.24
2其他应收款工程设备款34.7734.77
3固定资产待报废资产6.175.53
4递延所得税资产由坏账准备等形成170.5921.25
5其他非流动资产软件款21.9721.97
科目名称内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负债小计744.43236.13
1短期借款借款利息10.9010.90
2应付账款软件款0.810.81
3其他应付款工程款等224.42224.42
4递延收益土地补偿款508.30-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
净利润4,763.075,126.725,488.185,726.635,972.506,222.886,222.88
加:折旧摊销143.08989.85989.85989.85989.85989.85989.85
减:资本性支出858.61567.69567.69567.69567.69989.85989.85
减:营运资金变动-131.691,240.83608.71330.13349.34367.13-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
股权自由现金流313.604,308.055,301.635,818.666,045.325,855.756,222.88
加:税后的付息债务利息12.1771.7871.7871.7871.7871.7871.78
企业自由现金流325.774,379.835,373.415,890.446,117.105,927.536,294.66
折现期(月)1.08.0020.0032.0044.0056.00
折现率11.20%
折现系数0.99120.93170.83790.75350.67760.60945.4411
折现后现金流量322.904,080.694,502.384,438.454,144.953,612.2434,249.87
经营性资产价值55,351.48
加:溢余资产0
加:非经营性资产1,548.63
企业价值56,900.10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11,192.818,445.66
I其中: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6,441.813,309.76
1增长率///
II包装器具维修保养等服务-880.73764.58
1增长率///
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887.23612.11
1增长率///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2,983.043,759.21
1增长率///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主营业务成本分析-7,796.185,612.90

费用—折旧、摊销费用、水电费、运输费、维修费、租赁费及其他费用。对于直接材料,本次2020年11-12月按实际数预测,以后年度预测保持在2019年各类直接材料占相应项目收入的比例上。

对于委外成本,系包装器具的外包制造成本,本次2020年11-12月按实际数预测,以后年度预测保持在2019年委外成本占包装器具的制造收入的比例上。对于工资薪酬,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发生数预测;以后年度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预测未来各年人员增加数;对于人均薪酬,管理层预计2021年人均薪酬水平为9.6万元/年,以后年度人均薪酬在2021年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管理层的判断预测按一定比例增长。制造费用—折旧、摊销费用:该类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变动不大,按照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折旧、摊销的分摊水平预测。

制造费用—租赁费: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发生数预测;经管理层预计2021年租赁费预计340万元,以后年度在2021年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管理层的判断预测按一定比例增长。

制造费用—水电费、运输费、维修费及其他费用,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发生数预测;未来年度由于上述成本与业务对应性较强,预测未来占收入比例保持在2019年的水平上。

3、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预测

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历史年度主要为零星废料收入及材料销售收入,未来不予分析预测。

4、税金附加预测

上海包装的税项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车船使用税及印花税等。增值税:税率13%、9%、6%;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1%;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5%。

车船使用税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数预测,以后年度保持在2020

年的水平上。

印花税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数预测,以后年度按照占营业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5、销售费用预测

上海包装以前年度的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销售费用合计-133.2094.48
2占营业收入比例/1.18%1.11%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管理费用合计-264.77344.50
2占营业收入比例/2.36%4.04%

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折旧、摊销的分摊水平预测。

(2)工资薪酬: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发生数预测;以后年度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预测未来各年人员增加数;对于人均工资,管理层预计2021年人均薪酬水平为26.8万元/年,以后年度人均薪酬在2021年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管理层的判断预测按一定比例增长。

(3)租赁费: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发生数预测;经管理层预计2021年租赁费预计80万元,以后年度在2021年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管理层的判断预测按一定比例增长。

(4)其他费用: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发生数预测;未来年度由于与业务对应性较强,预测未来占收入比例保持在2019年的水平上。

7、研发费用预测

上海包装近年的研发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研发费用合计-292.32285.37
2占营业收入比例/2.60%3.35%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财务费用合计--0.23-10.92
2占营业收入比例/0.00%-0.13%
序号项目2020全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
1一、营业收入10,648.5514,731.1616,688.0017,522.4018,398.5319,318.4619,318.46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547.3514,731.1616,688.0017,522.4018,398.5319,318.4619,318.46
3其他业务收入101.20------
4减:营业成本7,007.0110,418.4111,984.8212,588.9213,222.0513,885.4113,885.41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7,007.0110,418.4111,984.8212,588.9213,222.0513,885.4113,885.41
6其他业务成-------
7税金及附加39.8639.2243.5045.7348.0750.5350.53
8销售费用115.21172.82186.73194.21202.01210.15210.15
9管理费用415.69461.18482.00498.75516.10534.19534.19
10研发费用343.50394.17417.20441.27479.85534.17534.17
11财务费用-10.47------
12加:其他收益48.18------
13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4------
16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91------
17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6.13------
18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10------
19二、营业利润2,738.033,245.363,573.753,753.523,930.454,104.014,104.01
20加:营业外收入0.04------
21减:营业外支出0.18------
22三、利润总额2,737.893,245.363,573.753,753.523,930.454,104.014,104.01
23四、所得税688.57817.38900.28945.56990.161,033.921,033.92
24五、净利润2,049.322,427.982,673.472,807.962,940.293,070.093,070.09

包装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其他相关财务数据与前次申报文件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
前次申报数据(1)模拟合并差异=(1)-(2)-(3)前次申报数据(1)模拟合并差异=(1)-(2)-(3)
本次申报数据(2)联众设计(3)本次申报数据(2)联众设计(3)
主营业务收入
包装器具的设计和制造9,656.26-9,656.2609,056.726,441.822,614.900
包装器具的线旁服务2,573.69-2,573.6901,196.00880.73315.270
第三方质量服务1,521.76-1,521.7601,136.43887.23249.210
配套服务项目25.06-25.0603,310.622,926.66383.970
其他34.52-34.52075.4456.3819.060
合计13,811.30-13,811.30014,775.2111,192.813,582.400
主营业务成本及其他财务数据
主营业务成本9,683.01-9,683.01010,463.817,796.182,667.630
销售费用238.70-238.700218.97133.2085.770
管理费用458.40-458.400428.06264.77163.290
研发费用384.72-384.720395.57292.32103.250

烟台联驰历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6,951.795,049.153,365.06
I其中: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和制造1,026.821,001.69845.40
1增长率/-2.45%/
II包装器具维保服务3,939.362,675.001,641.78
1增长率/-32.10%/
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1,578.431,302.19839.53
1增长率/-17.50%/
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407.1870.2738.35
1增长率/-82.74%/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烟台联驰历年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主营业务成本4,987.303,293.872,194.19

3、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预测

烟台联驰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等。对于材料销售收入等,2020年11-12月按实际数据预测;未来不予分析预测。

4、税金附加预测

烟台联驰的税项主要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及其他。增值税:税率13%、6%;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数预测,未来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的5%。车船使用税,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数预测,以后年度保持在2020年的水平上。印花税,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数预测,以后年度预测未来占收入比例保持在2019年的水平上。

其他税费,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数预测,未来年度不予预测。

5、销售费用预测

烟台联驰近年的销售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销售费用131.38148.7388.48
2占营业收入比例1.85%2.93%2.61%

恢复到2019年水平,预计为6.6万元/年,以后年度人均薪酬在2021年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管理层的判断预测按一定比例增长。

(3)运杂费、其他费用:2020年11-12月按照实际发生数预测;未来年度由于与业务对应性较强,预测未来占收入比例保持在2019年的水平上。

6、管理费用

烟台联驰近年的管理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
1管理费用275.95208.41144.10
2占营业收入比例3.88%4.10%4.26%

等非经常性损益因其具有偶然性,本次不作预测。其他收益系政府补助,未来不予预测。

9、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预测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主要为非经营性的偶然收入和支出,未来不予考虑。10、所得税率预测按所得税税率为25%预测。根据目前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条例,业务招待费60%的部分,营业收入的0.5%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抵扣,40%的部分和超过0.5%的要在税后列支。所得税的计算按照该条例的规定计算。

11、净利润的预测

经上述分析,烟台联驰净利润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
1一、营业收入4,253.255,001.105,438.985,710.925,996.466,296.286,296.28
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170.205,001.105,438.985,710.925,996.466,296.286,296.28
3其他业务收入83.05------
4减:营业成本2,832.153,233.253,606.443,825.994,053.904,294.634,294.63
5其中:主营业务成本2,754.063,233.253,606.443,825.994,053.904,294.634,294.63
6其他业务成本78.09------
7税金及附加34.1728.7030.4432.0233.6735.4035.40
8销售费用107.93147.32157.76164.70171.98179.63179.63
9管理费用176.61192.83202.00209.26216.84224.73224.73
10研发费用-------
11财务费用-0.03------
12加:其他收益17.17------
13投资收益-------
14净敞口套期收益-------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6信用减值损失-7.71------
17资产减值损失-------
18资产处置收益-1.67------
19二、营业利润1,110.211,399.001,442.341,478.951,520.071,561.891,561.89
20加:营业外收入-------
序号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及以后
21减:营业外支出-------
22三、利润总额1,110.211,399.001,442.341,478.951,520.071,561.891,561.89
23四、所得税278.88350.35361.24370.42380.74391.23391.23
24五、净利润831.331,048.651,081.101,108.531,139.331,170.661,170.66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货币资金276.40276.40--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账款2,432.492,432.49--
4应收款项融资100.00100.00--
5预付款项26.6326.63--
6其他应收款11.9211.92--
7存货42.9256.7513.8332.22
8流动资产合计2,890.372,904.1913.830.48

存款余额调节表,平衡相符后,对人民币账户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

评估人员在核对明细账、总账与评估申报表的一致性的基础上,抽查了相关的票据,重点关注票据兑付日期。经过上述程序后,评估人员分析认为,账面金额属实,本次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主要为该公司经营应收的服务费等。

评估人员在核对明细账、总账与评估申报表的一致性的基础上,抽查了销售发票、出库单等资料,对其中金额较大或时间较长的款项核查了原始入账凭证,询问有关财务人员或向债务人发询证函,证实账面金额属实。

单位:万元

账龄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6个月以内(含6个月)2,246.8992.00--
6个月-1年(含1年)195.378.005.009.77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
关联方风险组合----
应收账款合计2,442.26--9.77

预计风险损失97,682.95元,原账面坏账准备97,682.95元评估为0。

4、预付账款

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餐费、汽油费等。经检查预付款项申报数据真实、金额准确,部分预付款项已经收到相应货物,其余预计到期均能收回相应物资,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社保款、工程质保金等。经过核查,评估人员分析认为,其他应收款账面值属实。

单位:万元

账龄金额占其他应收总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1年以内(含1年)12.5599.845.000.63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
3年以上0.020.16100.00200.00
应收账款合计12.57--0.65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存货—原材料16.3816.38--
2存货—在产品(自制半成品)26.5440.3713.8352.09
3存货合计42.9256.7513.8332.22
4减:存货跌价准备----
5存货净额42.9256.7513.8332.22

(1)原材料

原材料账面值主要为非弹簧动轮、捕捉器、万能胶及焊丝等等。经核对有关账册及凭证,并根据该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原材料清单,与存放地点核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近期采购入库亦不存在积压和损坏等现象的原材料,本次评估时对其进行了抽查及和近期购入存货价格进行比对分析差异不大的情况下,账面单价基本反映了存货的现行市价,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单价和数量确定评估值。

(2)自制半成品

自制半成品系料架租赁项目。经核对有关账册及凭证,并根据该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在产品清单,账账相符。经查在产品系生产成本归集,完工后全部属于正常服务类项目,本次根据在产品的账面值加部分利润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自制半成品评估值=账面单价×[1+成本费用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数量

根据对被评估企业2020年1-10月的料架租赁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其配套服务类项目成本费用利润率为69.46%,所得税税率取25%,则:

自制半成品评估值=账面单价×[1+69.46%×(1-25%)]×数量

评估举例:自制半成品评估明细表序号1

武汉美嘉机械塑料有限公司料架租赁项目,账面数量1项,账面单价265,419.64元/项,账面金额265,419.64元,经查其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相符。则:

武汉美嘉机械塑料有限公司料架租赁项目评估值=265,419.64元/件×[1+

69.46%×(1-25%)]×1项=403,690.00元

(二)负债的评估

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负债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短期借款2,010.902,010.90--
2应付账款658.99658.99--
3合同负债2.572.57--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4应付职工薪酬189.41189.41--
5应交税费217.68217.68--
6其他应付款1,932.901,932.90--
7其他流动负债0.330.33--
8递延收益508.30--508.30-100.00
9负债合计5,521.095,012.79-508.30-9.21

评估人员在核实账务的基础上采用函证或查验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的方法,确定债务的存在,确定其他应付款账面值基本属实,按照账面值评估。

7、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系待转销项税。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总账与评估申报表的一致性的基础上,核对了纳税申报表,金额无误。经过上述程序后,评估人员分析认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属实,本次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8、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系购置土地的政府补贴款。评估人员核实了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记账凭证,该款项实际无需支付,企业未来将分期结转营业外收入。经过核,相关所得税已于2019年进行一次性缴纳,本次评估为零。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评估人员核查了长期投资协议书、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收集被投资单位的相关资料,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账面价值整体评估或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评估值
1烟台联驰100.001,845.753,413.933,413.93
2上海包装100.001,000.004,976.744,976.74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投资性房地产241.87627.94386.07159.62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5,931.758,172.222,240.4737.77
3在建工程-土建类95.8597.781.932.01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447.683,314.141,866.46128.93

本次评估范围为联明包装的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账面原值3,239,339.88元,账面净值2,418,707.11元。

经评估,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2,418,707.11元,评估净值6,279,440.68元,增值3,860,733.57元,增值率159.62%。

房屋建筑物增值原因是:(1)至评估基准日时建设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上涨造成;(2)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造成净值增值较大。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

本次评估范围为联明包装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科目。

序号科目账面原值(万元)账面净值(万元)位置分布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7,720.055,925.29武汉市
2固定资产—构筑物7.606.46
合计7,727.655,931.75-
序号项目名称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完工进度付款比例账面价值(万元)
1消防工程2019/11/152020/11/1499%99%95.85
合计95.85

托单位在委托评估时所确定的范围,本次核查的对象如下: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土地位置取得日期用地性质和用途准用年限开发程度面积(㎡)
1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2980号等江夏区金港新区办事处杨咀村2014/2/17工业出让50五通一平60,468.13
合计60,468.13
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110695.97166.15
车辆9186.339.32
电子设备230309.2376.50
合计3491,191.53251.97
设备名称账面净值评估净值增值额增值率(%)
机器设备166.15318.09151.9491.44
车辆9.3277.0667.74727.08
电子设备76.50149.2672.7695.11
合计251.97544.40292.43116.06

是依据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结合设备的实际状况确定成新率的,比较客观地反映了设备的实际价值,二者有差异,致使评估增值。

②车辆:由于企业财务对电子设备的折旧较快,车辆均已超过财务折旧年限,账面净值已为残值,但尚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经评估后体现了其价值,致使评估大幅增值。

③电子设备:尽管近年来电子类设备更新较快,价格下滑幅度较大,但由于企业财务对电子设备的折旧较快,有较多的电子设备账面净值为零,而评估是依据设备的经济耐用年限结合设备的实际状况确定成新率的,二者有差异,致使评估净值有较大幅度增值。

综合上述因素,设备评估总体增值2,924,335.54元,增值率为116.06%。

(六)其他的长期资产的评估

其他的长期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在经过必要的评估程序后,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12.7126.1913.48106.13
2长期待摊费用---0.00
3递延所得税资产129.682.60-127.08-97.99
4其他非流动资产21.9721.97-0.00
5非流动资产合计164.3650.77-113.59-69.11

(2)评估方法

本次对于企业开发生产及管理软件按不含税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即:评估值=重置价/1.13

重置价通过查阅合同、咨询供应商报价以及市场查询相同或相似的软件价格确定。

(3)评估结论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27,052.89元,评估价值261,900.00元,增值134,847.11元,增值率106.13%,增值主要原因系部分软件摊销年限较短所致。

2、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系由于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递延收益等缴税差异形成。通过核实账务,抽查相关的凭证,和纳税申报表等,确认账面属实。对于由递延收益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补贴无需支付而对应的所得税已支付,故本次评估为零。评估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内容或者名称估计坏账/递延收益所得税率评估金额
1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形成9.7725%2.44
2由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形成0.6525%0.16
3由递延收益形成-25%-
合计2.60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母公司报表股东权益账面值8,348.50万元,评估值19,089.33万元,评估增值10,740.83万元,增值率128.66%。其中:总资产账面值13,869.59万元,评估值24,102.12万元,评估增值10,232.53万元,增值率

73.78%。负债账面值5,521.09万元,评估值5,012.79万元,评估减值508.30万元,减值率-9.21%。

六、重要的下属企业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一)上海包装

评估基准日,上海包装股东权益账面值4,543.43万元,评估值4,976.74万元,评估增值433.31万元,增值率9.54%。其中:总资产账面值8,313.20万元,评估值8,746.51万元,评估增值433.31万元,增值率5.21%。负债账面值3,769.77万元,评估值3,769.77万元,无增减变动。

上海包装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主要增减值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7,827.228,104.28277.063.54
非流动资产485.98642.23156.2532.15
固定资产265.35434.99169.6463.93
无形资产108.12116.998.878.20
长期待摊费用85.7485.74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26.774.50-22.27-83.19
资产总计8,313.208,746.51433.315.21
流动负债3,769.773,769.770.000.00
负债总计3,769.773,769.77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4,543.434,976.74433.319.54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货币资金275.13275.13--
2交易性金融资产1,701.241,701.24--
3应收账款4,715.274,715.27--
4预付款项31.4831.48--
5其他应收款675.77675.77--
6存货428.34705.40277.0664.68
7流动资产合计7,827.228,104.28277.063.54
账龄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6个月以内(含6个月)4,651.3098.490.00-
6个月-1年(含1年)44.250.945.002.21
1-2年(含2年)25.490.5420.005.10
2-3年(含3年)----
关联方风险组合1.530.030.00-
应收账款合计4,722.58--7.31

账款历史回款状况,关联方不估计坏账。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估算了应收账款的评估风险损失,基本与审计后的坏账准备金额相符,评估人员认为在没有发现确切坏账依据的情况下,按审计确认的坏账准备金额估计为评估风险损失相对比较合理。本次评估共预计风险损失73,117.30元,原账面坏账准备73,117.30元评估为0。

(4)预付账款

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电费、安装费等。经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往来款、押金等。经评估,评估人员分析认为,其他应收款账面值属实。上海包装其他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金额占其他应收总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1年以内(含1年)16.742.445.000.84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19.742.8850.009.87
关联方风险组合650.0094.690.00-
其他应收款合计686.48--10.71

下,按审计确认的坏账准备金额估计为评估风险损失相对比较合理。本次评估共预计风险损失107,065.66元,原账面坏账准备107,065.66元评估为0。

(6)存货

存货账面值系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及发出商品。存货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存货—原材料140.93230.0089.0763.20
2存货—在库周转材料0.350.440.0925.00
3存货—产成品(库存商品)19.6678.7359.08300.55
4存货—在产品(自制半成品)16.7419.522.7816.62
5存货—发出商品250.66376.71126.0550.29
6存货合计428.34705.40277.0664.68
7减:存货跌价准备----
8存货净额428.34705.40277.0664.68

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经核实,库存商品均保存完好,可正常销售,原按库龄计提的跌价准备590,754.01元评估为0。

④自制半成品

自制半成品系配套服务项目,加工状态正常。经核对有关账册及凭证,并根据该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在产品清单,账账相符。经查在产品系生产成本归集,完工后全部属于正常服务类项目,本次根据在产品的账面值加部分利润确定评估值。

⑤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系已经发给客户的产成品。评估人员核查了相关的发出商品的交货单、出库单,并对大额的发出商品进行抽查函证,确认数量基本符合。

经核实,发出商品均保存完好,处于正常销售状态,原按库龄计提的跌价准备559,367.59元评估为0。

2、负债的评估

上海包装负债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应付账款2,374.982,374.98--
2合同负债67.9567.95--
3应付职工薪酬471.27471.27--
4应交税费338.83338.83--
5其他应付款508.04508.04--
6其他流动负债8.718.71--
7负债合计3,769.773,769.77--

合同负债系企业预收的货款,评估人员在核实账务的基础上采用函证或查验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的方法,确定债务的存在。经核实该负债内容真实有效,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按照账面值评估。

(3)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系本年度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等。评估人员核实了企业相关费用计提的比例及发放的依据,确定账面金额属实,按照账面值评估。

(4)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主要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评估人员核实了税金申报表以及完税凭证,确认账面金额属实,按照账面值评估。

(5)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系往来款、租赁费等。评估人员在核实账务的基础上采用函证或查验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的方法,确定债务的存在,确定其他应付款账面值基本属实,按照账面值评估。

(6)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系待转销项税。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总账与评估申报表的一致性的基础上,核对了纳税申报表,金额无误。经过上述程序后,评估人员分析认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属实,本次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设备类的评估

对于上海包装,此次委评的设备分类账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124231.77161.01
车辆9120.2190.44
电子设备21054.1913.89
合计343406.17265.35
设备名称账面净值评估净值增值额增值率(%)
机器设备161.01186.3625.3515.74
车辆90.44202.76112.32124.19
电子设备13.8945.8731.97230.15
合计265.35434.99169.6463.93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108.12116.998.878.21
2长期待摊费用85.7485.74--
3递延所得税资产26.774.50-22.27-83.17
4其他非流动资产----
5其他的长期资产合计220.63207.24-13.406.07

V4.0、桌面虚拟化软件、西门子UG软件、沈阳奉天北系统、智能化报表系统软件、译尔PT-SQE创新项系统软件、沪EUW233牌照费、沪DRB203牌照费、沪EVN896牌照费、沪FFW253牌照费、沪EPU287牌照费、沪DZS297牌照费,其中软件按3年进行摊销,牌照费按10年进行摊销,摊余价值1,081,179.18元。

评估人员核实了合同,抽查了部分原始发生凭证,核实有关摊销凭证及摊销年限并计算了摊销过程,确定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摊余价值与账面值一致。经评估,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081,179.18元,评估价值1,169,900.00元,增值88,720.82元,增值率8.21%,增值主要原因系软件摊销年限较短所致。

(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均系厂房的装修费用摊销。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合同、对摊销过程进行了复核,经过清查,企业摊销正常。按照账面值评估。

(3)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系由于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缴税差异形成。通过核实账务,抽查相关的凭证,和纳税申报表等,确认账面属实。对于由存货跌价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按照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相应计提跌价存货的评估值变动金额乘以所得税税率确认评估值。评估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或者名称估计坏账/跌价所得税率评估金额
1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形成7.3125%1.83
2由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形成10.7125%2.68
3由存货跌价准备形成0.0025%-
合计4.50

万元;同账面价值相比,无增减值变动。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主要增减值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流动资产3,219.803,237.0617.260.54
2非流动资产288.91501.38212.4773.54
3其中:固定资产净额263.47440.68177.2167.26
4无形资产净额11.2946.5535.26312.14
5递延所得税资产14.1414.140.000.00
6资产总计3,508.713,738.43229.736.55
7流动负债324.50324.50--
8非流动负债----
9负债总计324.50324.50--
10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184.213,413.93229.737.21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货币资金321.23321.23--
2应收账款净额1,165.211,165.21--
3预付账款净额95.4695.46--
4其他应收款净额1,591.941,591.94--
5存货净额45.9563.2117.2637.57
6流动资产合计3,219.803,237.0617.260.54
账龄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比例(%)(%)
6个月以内1,058.9589.080.00-
6个月-1年50.894.285.002.54
1-2年71.786.0420.0014.36
2-3年0.990.0850.000.50
3年以上6.170.52100.006.17
应收账款合计1,188.78100.00-23.56
账龄金额占其它应收总额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关联方1,550.0095.390.00-
1年以内9.930.615.000.50
1-2年-0.0020.00-
2-3年65.024.0050.0032.51
3年以上-0.00100.00-
其它应收款合计1,624.95100.00-33.01

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评估;对于账龄较长,企业提供的历年催债资料,债务人无力偿还的相关依据,对个别认定收不回的款项评估为零;在难以具体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按照账龄将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类,并对不同账龄其他应收款的历史坏账损失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各项其他应收款进行了风险分析,按财会上估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从其他应收款金额中扣除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估算了其他应收款的评估风险损失,基本与审计后的坏账准备金额相符,评估人员认为在没有发现确切坏账依据的情况下,按审计确认的坏账准备金额估计为评估风险损失相对比较合理,本次评估共预计风险损失330,065.58元,原账面坏账准备330,065.58元评估为0。

(4)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主要为加工费、仓储服务费等。经评估,本次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半成品、在产品。存货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存货—原材料40.4440.44--
2存货—委托加工物资1.061.02-0.04-3.68
3存货—在产品3.1020.3917.28556.74
4存货—库存商品1.341.360.021.17
5存货合计45.9563.2117.2637.57
6减:存货跌价准备----
7存货净额45.9563.2117.2637.57

评估,由于原材料账面值与市场价接近,周转较快,本次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②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账面原值为10,595.30元,存货跌价准备为0.00元,账面净额为10,595.30元,系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在产品。经核对有关账册及凭证,并根据该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委托加工物资清单,核查了相关的委托加工物资的交货单、出库单,确认数量基本符合。对于委托加工物资,评估根据企业提供不含税售价、产品的销售费用、营业利润情况并结合完工进度确定评估值。

③在产品

在产品账面原值为31,045.16元,存货跌价准备0.00,账面净额为31,045.16元,系尚未完工的在产品,加工状态正常。经核对有关账册及凭证,并根据该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在产品清单,与存放地点核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于在产品中的托盘产品,评估根据企业提供不含税售价、产品的销售费用、营业利润情况并结合完工进度确定评估值;对于料架租赁成本,本次根据在产品的账面值加部分利润确定评估值。

④产成品

产成品账面原值为13,427.92元,存货跌价准备为0.00元,账面净额为13,427.92元,系企业生产完工的产品。经核对有关账册及凭证,并根据该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产成品清单,与存放地点核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于产成品,评估根据企业提供不含税售价、产品的销售费用、营业利润情况确定评估值,

2、负债的评估

烟台联驰负债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流动负债合计324.50324.50--
2应付账款139.31139.31--
3应付职工薪酬122.88122.88--
4应交税费52.4152.41--
5其他应付款9.909.90--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6非流动负债合计----
7负债总计324.50324.50--
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54608.89233.61
车辆733.3021.25
电子设备8443.888.61
合计145686.07263.47
设备名称账面净值评估净值增值额增值率(%)
机器设备233.61382.31148.7063.66
车辆21.2534.9713.7264.54
电子设备8.6123.4014.79171.73
合计263.47440.68177.2167.26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1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11.2946.5535.26312.14
2递延所得税资产14.1414.14--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12,946.32元,评估价值465,500.00元,增值352,553.68元,增值率312.14%,增值主要原因系软件摊销年限较短所致。

(2)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系由于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形成。通过核实账务,抽查相关的凭证,和纳税申报表等,确认账面属实。评估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或者名称估计坏账所得税率评估值
1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形成23.5625%5.89
2由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形成33.0125%8.25
合计--14.14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面积(㎡)租赁到期日
1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武汉联明晨通物流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通用大道57号厂房4,000.002020/12/31

2、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办公经营场所系租赁使用,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面积(㎡)租赁到期日
1上海浦东新区曹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浦东新区瑞祥路160号4,120.1452021/12/31
2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联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4楼1,111.002020/12/31
3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联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春耘路201号1,200.002020/12/31
4烟台联明众驰机械有限公司烟台联驰机械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高新区延峰路11号1,850.002020/12/31

本次在收益法评估时,由于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被评估单位2020年营业收入有较大波动,2020年数据参考性较弱,本次预测主要以2019年数据为基础。鉴于目前疫情总体得到控制,但部分地区仍存在反复的情况,本次企业管理层结合历史经营情况以及对行业未来的判断,对于包装器具的制造业务,预计2021年恢复到2019年水平的75%,2022年进一步恢复性增长30%,2023年至2025年将逐年增长5%。对于其他业务预计在2019年的水平上逐年增长5%。除此以外,在对成本、费用等项目进行预测时,由于考虑到被评估单位2020年存在降薪、享受减免部分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对2021年起的成本、费用中的相关人工成本预测时考虑恢复到了正常水平。

(五)更换评估机构的原因,两次评估关于评估假设、评估方式、评估程序、评估依据存在的差异,及差异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更换评估机构的原因

公司前次评估的评估机构为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由于本次交易进度安排较为紧凑,对评估机构的工作质量及人员安排要求较高。经过沟通,因负责前次评估的评估机构不能满足人员安排及时间进度的要求,无法承接本次评估业务。为保证评估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2、两次评估关于评估假设、评估方式、评估程序、评估依据存在的差异,及差异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评估假设

两次评估关于评估假设情况如下:

评估假设前次评估本次评估
基础性假设1、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
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仍将按照原有的经营目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下去。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对资产拟进入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使用用途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宏观经济假设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在预测年份内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一般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2、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被评估单位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结论的影响。 3、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 4、被评估单位现在及将来的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
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1、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3、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设备等有形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
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预测假设(一)一般假设 1、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所耗费的原材料、辅料的供应及价格无重大变化;被评估单位的产品价格无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按评估基准日现有(或一般市场参与者)的管理水平继续经营,不考虑该等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3、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财务结构、资本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 4、收益的计算以中国会计年度为准,收入与投入均均匀发生。 5、假设与经营业务相关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后能顺利得以续展。 6、假设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后依然能重新申请继续经营。 7、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特殊假设 1、被评估单位能够按照企业管理层规划的经营规模和能力、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方针进行正常且持续的生产经营。 2、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存在的不良、不实资产和物权、债权纠纷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影响预测收益期的正常生产经营。 3、被评估单位经营管理所需资金均能通过股东投入或银行借贷解决,不存在因资金紧张造成的经营停滞情况。 4、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生产经营场地系自有产权,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地均采用租赁方式。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业务合同以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签署的协议,审计报告、财务资料等所有证据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 6、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COVID-19)疫情在中国爆发,至本报告日,此次疫情事件仍在延续且对中国以及全球经济的潜在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公司提供的盈利预测已按第一季度所受的影响情况对2020年的商业规划进行了调整,但无法判断疫情在一季度后收益法评估特别假设 1、被评估单位目前及未来的管理层合法合规、勤勉尽职地履行其经营管理职能,本次经济行为实施后,亦不会出现严重影响企业发展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 2、未来预测期内被评估单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变动事项。 3、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性方面保持一致。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5、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多处租赁取得的生产经营等场所,本次评估假设租赁合同到期后,被评估单位能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条件获得续签继续使用,或届时能以市场租金价格水平获取类似条件和规模的经营场所。
的未来是否会对经营收益造成更进一步的影响。
限制性假设1、本评估报告假设由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文件、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等评估相关资料均真实可信。我们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除非另有说明,本评估报告假设通过可见实体外表对评估范围内有形资产视察的现场调查结果,与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本次评估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声明章节内容: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未来盈利预测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前次评估本次评估
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人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等相关当事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2、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确定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4、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勘查,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包括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并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对实物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性能。 5、确定评估方法并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对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的调查了解,确定适当的评估方法,同时收集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市场资料及信息,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 6、财务经营状况分析 分析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商业模式、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分析被评估单位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 7、评定估算及内部复核 整理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收集到的市场资料及信息,在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经营状况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当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按评估准则的要求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8、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与委托人及资产评估相关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一)评估准备阶段 1、接受本项目委托后,即与委托人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和评估对象范围、评估基准日等问题进行了解并协商一致,订立业务委托合同,并编制本项目的资产评估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指导并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的申报工作,以及准备资产评估所需的各项文件和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本次项目整体时间安排,现场评估调查工作阶段是2020年12月中下旬。经选择本次评估适用的评估方法后,主要进行了以下现场评估程序: 1、对企业申报的评估范围内资产和相关资料进行核查验证: (1)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相关内部制度、经营状况、资产使用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内容进行核实,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或补充;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内容,对实物类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和抽查盘点; (4)查阅收集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核实资产权属情况。统计瑕疵资产情况,请被评估单位核实并确认这些资产权属是否属于企业、是否存在产权纠纷; (5)根据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分析拟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设备、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类资产,了解管理制度和实际执行情况,以及相应的维护、改建、扩建情况,查阅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合同文件、决算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土地规划文件等。对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价格信息等资料;对房屋建筑物、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通过调研市场状况数据、房地产交易案例相关信息、当地造价信息等; (7)对所涉及到的无形资产,了解其成本构成、历史及未来的收益情况,对应产品的市场状况等相关信息; (8)对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主要了解被评估
通,听取各方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并引导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合理理解和使用资产评估结论,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以恰当的方式提交给委托人。单位实际应承担的债务情况。 2、对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经营现状以及所在行业的现实状况进行了解,判断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的发展趋势。具体如下: (1)了解被评估单位存续经营的相关法律情况,主要为有关章程、投资及出资协议、经营场所及经营能力等情况; (2)了解被评估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存货成本入账和存货发出核算方法等,执行的税率及纳税情况,近几年的债务、借款以及债务成本等情况; (3)了解被评估单位业务类型、经营模式、历史经营业绩,包括主要经营业务的收入占比、主要客户分布,以及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4)获取近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各业务收入和成本费用明细表等财务信息数据; (5)了解企业资产配置及实际利用情况,分析相关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情况,并与企业管理层取得一致意见; (6)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访谈方式,了解企业的核心经营优势和劣势;未来几年的经营计划以及经营策略,如市场需求、研发投入、价格策略、销售计划、成本费用控制、资金筹措和预计新增投资计划等,以及未来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构成及其变化趋势等;主要的市场竞争者情况;以及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如国家政策风险、市场(行业)竞争风险、产品(技术)风险、财务(债务)风险、汇率风险等; (7)与被评估单位主要供应商、销售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其与被评估单位的业务合作情况、主要的合作基础条件、未来的合作意向等情况; (8)对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复核,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以及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讨论未来各种可能性,并分析未来收益预测资料与评估假设的适用性和匹配性;

(9)了解与被评估单位属同一行业,或受相

同经济因素影响的可比企业、可比市场交易案例的数量及基本情况。

(三)评估结论汇总阶段

对现场评估调查阶段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地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选定的评估方法,选取正确的计算公式和合理的评估参数,形成初步估算成果;并在确认评估资产范围中没有发生重复评估和遗漏评估的情况下,汇总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并进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分析。

(四)编制提交报告阶段

在前述工作基础上,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与委托人就初步评估报告内容沟通交换意见,并在全面考虑相关意见沟通情况后,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履行完毕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4)评估依据

两次评估关于评估依据情况如下:

评估依据前次评估本次评估
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4、《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39号公告);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 6、《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8年9月10日); 7、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8、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依据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修订); 10、《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12、《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159号); 14、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评估准则依据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8、《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3、《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5、《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0、《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1、《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3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1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1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1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1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产权依据1、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章程复印件; 3、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571号)复印件; 4、被评估单位不动产权证; 5、被评估单位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6、其他有关产权证明。1、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不动产权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3、房屋租赁合同; 4、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记账凭证; 5、固定资产台账、记账账册等; 6、其他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取价依据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手册》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3、机械工业部机电产品价格信息中心最新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4、评估基准日市场有关价格信息资料; 5、与被评估单位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其他会计资料; 6、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和负债评估明细表; 7、经实地盘点核实后填写的委估资产清单; 8、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 9、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10、同花顺金融工具; 11、评估人员收集的各类与评估相关的佐证资料。1、基准日有效的现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2018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广联达指标网”公布的造价案例; 4、湖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5、湖北省建筑工程相关费用的有关规定; 6、2020年武汉市江夏区基准地价; 7、3房网公布的土地交易案例; 8、《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 9、《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机械计(1995)1041号);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1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

定》(财建[2016]504号);

12、中国汽车网、易车网信息;

13、设备购置合同和发票;

14、评估资讯网等有关网络、专门网

站的询价;

15、设备网上可予查询的价格信息资

料;

16、被评估单位及其管理层提供的评

估基准日会计报表、账册与凭证以及资产评估申报表;

17、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财务报表;

18、被评估单位主要业务目前及未来

年度市场预测相关资料;

19、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未来收

入、成本和费用预测表;

20.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在手合

同及目标客户信息资料;

21、同花顺证券投资资讯系统有关资

本市场信息资料;

22、资产评估师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

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综上,本次更换评估机构是由于前次评估机构不能满足本次交易时间进程及人员安排的要求,两次评估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一致,评估假设、评估程序及评估依据均符合评估准则的要求,除对新冠疫情的假设外,两次评估假设没有重大差异,评估依据和评估程序没有重大差异。

(六)评估机构采信管理层预测数据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执业履职要求的情况,及采信依据及合理性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二十三条要求:对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提供并保证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与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讨论未来各种可能性,结合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考虑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未来收益预测资料与评估目的及评估假设的适用性。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关注未来收益预测中经营管理、业务架构、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资本结构等主要参数与评估假设、价值类型的一致性。当预测趋势与历史业绩和现实经营状况存在重大差异时,资

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要求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说明差异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与评估假设、价值类型核查一致后,在资产评估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评估结合标的公司历史经营情况,管理层根据企业制定的发展规划,签发了管理层盈利预测。资产评估师对标的公司盈利预测的合理性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过与标的公司管理层多次讨论,标的公司进一步修正、完善后,资产评估机构采信了标的公司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符合评估准则及评估师执业要求,具备合理性。

对上海包装、烟台联驰的评估,评估师也对相关盈利预测的合理性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过与标的公司管理层多次讨论,标的公司进一步修正、完善后,资产评估机构采信了标的公司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符合评估准则及评估师执业要求,具备合理性。

综上,评估机构采信的管理层预测数据具有可信度,评估结论具有独立性。

八、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分析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评估机构、评估假设前提、评估方法的意见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东洲评估为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东洲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东洲评估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

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东洲评估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与评估目的及目标资产状况相关的评估方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目标资产采取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在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基础上,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

东洲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东洲评估进行评估时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相关公司实际情况,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目标资产定价公允,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二)对主要评估参数合理性分析

1、合并口径收入合理性分析

本次预测中,预测期2020年至2025年合并口径预测收入增长情况如下表:

产品2020年E2021年E2022年E2023年E2024年E2025年E
营业收入增长率-25.34%32.32%11.36%5.00%5.00%5.00%
预测期复合增长率4.95%

月经审计数据加上2020年11-12月预测数据。

(1)历史数据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增长情况如下表:

项目2018年2019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8.93%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1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2022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
002014.SZ永新股份5.3019.0914.8912.94
002117.SZ东港股份-21.0529.7112.684.89
002191.SZ劲嘉股份4.9816.4015.2912.10
002243.SZ力合科创1.3916.6810.689.40
002522.SZ浙江众成16.3514.3817.1015.94
002585.SZ双星新材13.1720.2816.9916.78
002701.SZ奥瑞金12.6812.1313.3012.70
002752.SZ昇兴股份8.8257.0114.2124.96
002787.SZ华源控股6.8130.8718.3318.27
002846.SZ英联股份13.8226.4120.5520.15
300501.SZ海顺新材14.9431.4126.2524.00
603429.SH集友股份-30.8853.8336.3013.17
平均数3.8627.3518.0515.65
最小值-30.8812.1310.684.89
中位数7.8223.3516.1415.94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1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2022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
000338.SZ潍柴动力13.277.366.739.08
000581.SZ威孚高科46.67-2.8811.1616.56
001696.SZ宗申动力36.4014.5614.6621.45
002048.SZ宁波华翔-1.499.689.525.77
002126.SZ银轮股份13.5314.6815.8914.70
002283.SZ天润工业22.9211.6616.6016.97
002406.SZ远东传动23.492.7220.4315.17
002454.SZ松芝股份-0.6526.579.1411.13
002472.SZ双环传动13.2428.9721.2520.98
002516.SZ旷达科技-5.1911.7813.136.23
002715.SZ登云股份11.0117.053.8110.49
002906.SZ华阳集团-0.2730.4822.3516.77
300428.SZ四通新材-1.387.477.064.30
300432.SZ富临精工21.2436.8749.1135.25
300816.SZ艾可蓝19.6470.0467.7950.57
600660.SH福耀玻璃-5.6719.8015.279.21
600699.SH均胜电子-22.3821.3210.881.45
600741.SH华域汽车-7.259.007.982.96
600742.SH一汽富维9.8439.0711.0019.25
600933.SH爱柯迪-1.3823.6517.5812.76
601311.SH骆驼股份6.8321.5818.6415.50
601689.SH拓普集团21.4153.1527.2633.26
601717.SH郑煤机3.0612.319.888.34
601799.SH星宇股份19.0320.7121.3020.34
603166.SH福达股份16.8717.5521.2418.54
603179.SH新泉股份21.2431.3528.3526.91
603305.SH旭升股份48.3359.2132.0746.11
603358.SH华达科技-1.0415.8414.059.35
603596.SH伯特利-3.6332.6920.1915.40
603950.SH长源东谷45.25-0.8617.2719.08
603982.SH泉峰汽车10.8130.1129.4523.12
603997.SH继峰股份-12.6017.1310.864.31
605068.SH明新旭腾22.8120.1426.3623.08
688386.SH泛亚微透13.2343.8637.1430.72
688667.SH菱电电控42.3237.3331.6537.03
平均数12.5423.2019.9218.06
最小值-22.38-2.883.811.45
中位数12.1220.1417.2716.56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2021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2022年预测营业收入增长率(%)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
600297.SH广汇汽车-7.0510.055.352.52
601965.SH中国汽研24.0612.6313.4516.60
00881.HK中升控股19.5914.6713.5815.92
03669.HK永达汽车9.2912.4811.3211.02
平均数11.4712.4610.9311.52
最小值-7.0510.055.352.52
中位数14.4412.55512.38513.47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E2021年E2022年E2023年E2024年E2025年E
营业收入26,164.5128,502.2021,279.5228,156.6531,356.0032,923.7934,569.9836,298.49
收入增长率/8.93%-25.34%32.32%11.36%5.00%5.00%5.00%

2021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1.21%,两年复合增长率为-0.61%,2021年的营业收入基本维持在2019年水平。

2021年及以后收入增长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A.汽车行业景气度虽然近几年放缓,但已经出现复苏的迹象我国汽车工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81亿辆,已较早年有大幅提升。受国内经济增速下行、环保政策趋严以及城市交通拥堵等因素影响,汽车行业经历了2018年及2019年的下滑,其中,2018年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4.2%和

2.8%,2019年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2018年和2019年,我国汽车产业面临了较大的下行压力,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呈现负增长。2020年以来,伴随着扩大内需战略以及各项促进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汽车行业形势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2020年,汽车产销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下降2.0%和1.9%,与上年相比,分别收窄5.5个百分点和6.3个百分点。其中11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4.7万辆和277.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2.6%,11月汽车销量继续呈现两位数增长;12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

284.0万辆和28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7%和6.4%。我国汽车产业产销下滑趋势已逐渐放缓,并出现复苏迹象。

以2019年国家统计局总人口14亿人测算,截至2020年底,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已达200辆,已经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千人保有量差距较大,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国家(如2018年美国780辆/千人,日本587辆/千人),也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如2017年巴西210辆/千人,墨西哥288辆/千人,泰国235辆/千人,马来西亚410辆/千人),千人汽车保有量相当于日本60年代、韩国80年代的水平。总的来说,目前我国汽车工业处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预计我国汽车工业仍将有20年的发展时间,从成长期进入成熟期,并达到400辆/千人的千人保有量,4,000-4,300万辆/年的汽车销量,年销量较目前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B.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和汽车行业鼓励政策落地执行,汽车消费需求将得到释放和恢复

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爆发的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居民出行不便,严重抑制了汽车终端需求。2020年一季度,乘用车综合销量306.73万台,同比下降

40.80%。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出行受限,私家车具有安全性及私密性的特点,一定程度也触发了无车消费群体的购车需求。随着目前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企业复工复产,社会秩序基本得到恢复,疫情期间被抑制和被触发的购车需求将逐步得到释放。

汽车产业链长、影响面宽,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之一;汽车消费占社会零售总额比重高,消费拉动效果显著,是社会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内容;汽车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具有加快科技进步、增加税收、促进贸易等重要功能。汽车行业从生产到使用环节对政策敏感度较高,2020年上半年,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因此,随着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落地实施,汽车行业的产销规模将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2020年11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4.7万辆和277.0万辆,环比分别增长11.5%和7.6%,同比分别增长9.6%和12.6%。截至2020年11月,我国汽车产销已连续8个月呈现增长,其中销量已连续7个月增速保持在10%以上。2020年12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284.0万辆和283.1万辆,产量环比下降0.3%,销量增长2.1%,同比增长5.7%和6.4%。我国汽车产销同比继续保持增长,行业形势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

C.上汽通用逆势发力,稳步迈入上升通道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上汽通用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49%、77.76%和66.33%。上汽通用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其经营业绩发展的情况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影响。

虽然受我国2018年和2019年汽车消费放缓及2020年初新冠疫情影响,上汽通用2020年实现销售1,467,470辆,同比下降8.29%,但是自2020年10月以来,其单月产销量均保持在两位数的增长率,表现出其在疫情冲击下生产经营的

韧性和弹性。面对消费放缓和疫情的双重冲击,上汽通用2020年仍实现了稳健经营,市场份额保持稳定,这充分体现了其强大的体系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上汽通用2020年7-12月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辆

指标名称上汽通用当月产量同比增长率上汽通用当月销量同比增长率上汽通用当年累计产量累计同比增长率上汽通用当年累计销量累计同比增长率
2020年7月115,72316.81%112,7671.08%640,834-29.89%668,973-29.26%
2020年8月128,017-14.84%129,262-3.37%768,851-27.76%798,235-26.05%
2020年9月149,680-4.04%153,3269.47%918,531-24.73%951,561-21.97%
2020年10月163,91633.13%156,01414.03%1,082,447-19.43%1,107,575-18.34%
2020年11月157,75617.05%166,01639.15%1,240,203-16.10%1,273,591-13.69%
2020年12月169,74222.54%193,87955.73%1,409,945-12.79%1,467,470-8.29%

但标的公司仍能保持收入增长,其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除原有业务外,不停地在开拓新的业务和新客户,从而使企业得以良性发展。

从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看,标的公司目前可向客户提供全面的包装器具服务,标的公司具备整车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和制造能力,是目前汽车行业内少数采用该模式的包装器具服务商,与客户具有较高的合作紧密度,能深入融合到客户的生产物流体系,具有高效率和成本效益优势。随着汽车产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该模式可以拓展到更多的整车制造商,目前标的公司已与华人运通、上汽大众、奇瑞捷豹路虎、华晨宝马、江苏时代、威马、上汽大通、联合电子、上柴股份等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行了接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标的公司新客户拓展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新客户拓展情况
1华人运通2020年9月,上海包装与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合同预估总金额为2,174,190.60元(不含税)。
2上汽大众2020年12月,上海包装与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业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上海包装已经通过上汽大众考核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就上汽大众的多次采购需求进行了报价。
3江苏时代2021年1月,上海包装与宁德时代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采购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190,120.00元(不含税)。
4联合电子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282,920.00元(不含税)。
5上柴股份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45,152.00元(不含税)。
6上汽大通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签订业务订单。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05,000.00元(不含税)。

2、毛利率合理性分析

(1)被评估单位毛利率数据分析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预测2022年 预测2023年 预测2024年 预测2025年 预测
毛利率31.80%31.56%38.77%32.30%30.89%30.64%30.42%30.21%
证券名称2018年销售毛利率(%)2019年销售毛利率(%)2020年1-6月销售毛利率(%)
喜悦智行42.8644.6645.11
项目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10月
营业收入26,164.5128,502.2016,827.20
营业成本17,843.8219,508.1510,241.06
营业毛利润8,320.708,994.056,586.14
毛利率31.80%31.56%39.14%
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及以后
营业收入28,156.6531,356.0032,923.7934,569.9836,298.4936,298.49
营业成本19,062.6821,670.8622,836.9524,054.5425,333.9525,333.95
营业毛利润9,093.979,685.1410,086.8410,515.4410,964.5410,964.54
毛利率32.30%30.89%30.64%30.42%30.21%30.21%

势。

标的公司与上汽通用在包装器具方面已深入合作多年,已成为其包装器具的主要供应商。上汽通用采用与标的公司合作的业务模式也已经多年,已经构成上汽通用零部件供应链体系中的一部分,改变现有模式的成本较高,双方的业务合作具有较高的持续性。在此合作背景下,标的公司未来期间业务构成预计不会发生改变,与主要客户的黏性较强,相关订单的取得和定价的安排不会发生改变,整体经营仍将保持目前的情况,维持现阶段毛利率水平的可行性较高。

(4)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真实反映标的资产行业地位和技术优势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为客户提供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保养等综合化服务的企业。标的公司自2002年开始就与上汽通用在包装器具领域进行合作,是国内较早专门从事相关业务企业,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可向整车制造商在整个产品研发周期提供服务,是国内包装器具行业内少数拥有类似服务能力的企业之一,拥有较强的竞争力。

标的公司目前以提供服务类业务为主,包括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维修保养服务,以及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等,并已将包装器具批量化生产予以外包,具有典型的轻资产经营特点,在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拥有整车规划设计能力、标准化开发能力、专业的测试能力,相关技术可替代性、可复制性较低,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标的公司经过多年与上汽通用的合作,在包装器具业务方面形成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得到上汽通用的认可,建立了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相关的资料库。上汽通用采用将包装器具业务外包给标的公司的模式也已运行多年,双方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较高。

因此,标的公司在行业内的经营模式和地位,所拥有的技术水平及其较低的可替代性、可复制性,以及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的长期合作关系,给标的公司较高的毛利率水平提供了支持,其毛利率水平真实反映了

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技术优势。

(5)标的公司预测期保持较高毛利率水平的预测依据、可实现性

①中国目前宏观经济情况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爆发,对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受疫情影响,一季度中国主要经济指标出现下滑,消费、生产、贸易等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在此背景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尽管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依然偏弱,疫情的冲击尚未完全消除,外部市场也存在变数。但随着复工复产深入推进,中国经济体现出强大韧性,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恢复,供需两端持续回暖,就业物价整体平稳,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向好。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2020年第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而第二季度GDP同比下降缩小为1.6%,第三季度GDP同比增长0.7%,实现了经济增速的由负转正,2020年我国GDP初步核算同比增长2.3%,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国家,我国宏观经济呈现稳步向上的趋势,整体经济形势正在稳健恢复中。

②汽车行业发展情况

A.汽车行业景气度虽然近几年放缓,但已经出现复苏的迹象

我国汽车工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81亿辆,已较早年有大幅提升。

受国内经济增速下行、环保政策趋严以及城市交通拥堵等因素影响,汽车行业经历了2018年及2019年的下滑,其中,2018年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4.2%和2.8%,2019年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2018年和2019年,我国汽车产业面临了较大的下行压力,产销量与行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呈现负增长。

2020年以来,伴随着扩大内需战略以及各项促进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汽车行业形势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2020年,汽车产销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下降2.0%和1.9%,与上年相比,分别收窄5.5个百分点和6.3个百分点。其中11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4.7万辆和277.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2.6%,11月汽车销量继续呈现两位数增长;12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284.0万辆和28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7%和6.4%。我国汽车产业产销下滑趋势已逐渐放缓,并出现复苏迹象。以2019年国家统计局总人口14亿人测算,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已达200辆,已经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千人保有量差距较大,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国家(如2018年美国780辆/千人,日本587辆/千人),也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如2017年巴西210辆/千人,墨西哥288辆/千人,泰国235辆/千人,马来西亚410辆/千人),千人汽车保有量相当于日本60年代、韩国80年代的水平。总的来说,目前我国汽车工业处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预计我国汽车工业仍将有20年的发展时间,从成长期进入成熟期,并达到400辆/千人的千人保有量,4,000-4,300万辆/年的汽车销量,年销量较目前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B.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和汽车行业鼓励政策落地执行,汽车消费需求将得到释放和恢复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爆发的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居民出行不便,严重抑制了汽车终端需求。2020年一季度,乘用车综合销量306.73万台,同比下降40.80%。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出行受限,私家车具有安全性及私密性的特点,一定程度也触发了无车消费群体的购车需求。随着目前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企业复工复产,社会秩序基本得到恢复,疫情期间被抑制和被触发的购车需求将逐步得到释放。汽车产业链长、影响面宽,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之一;汽车消费占社会零售总额比重高,消费拉动效果显著,是社会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内容;汽车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具有加快科技进步、增加税收、促进贸易等重要功能。汽车行业从生产到使用环节对政策敏感度较高,2020

年上半年,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因此,随着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落地实施,汽车行业的产销规模将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2020年11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4.7万辆和277.0万辆,环比分别增长11.5%和7.6%,同比分别增长9.6%和12.6%。截至2020年11月,我国汽车产销已连续8个月呈现增长,其中销量已连续7个月增速保持在10%以上。2020年12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284.0万辆和283.1万辆,产量环比下降

0.3%,销量增长2.1%,同比增长5.7%和6.4%。我国汽车产销同比继续保持增长,行业形势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

C.汽车行业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发展,给标的公司带来业务机会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减负”,将自身非核心业务外包给相应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提供商,而自身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以提高经营效率,节约经营成本。对于汽车产业而言,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也已形成了专业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逐渐形成零部件供应商、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整车制造商、销售和售后服务商等覆盖整个汽车产业链的分工协作局面,给整个汽车产业带来了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未来随着汽车科技程度越来越高,整车企业也存在将除整车研发、制造、销售外的业务外包给专业服务提供商的趋势,以将资源集中于自身的优势环节,进一步降低自身的研发、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这种趋势一方面推动了外包服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服务提供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标的公司所从事的包装器具业务,目前主要用于汽车行业,是汽车行业的配套产业。对于像标的公司一类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而言,在汽车行业分工日趋专业,整车制造环节向高端化、智能化、模块化发展的趋势下,能突出自身的核心业务优势,提高对下游客户的专业服务能力,将有利于在产业分工日趋专业的情况下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因此,汽车行业外包服务的发展,给标的公司带来了行业分工进一步专业化的发展机会。

D.新车型推出速度的加快增加了包装器具的需求不同型号、规格的零部件通常对应不同的包装器具方案,因此包装器具业务规模与新车型的推出存在正相关的关系。根据太平洋汽车网统计,2017-2019年,我国每年发布的新车型(含新推车型、改款、换代)数量分别为817款、849款、1,091款,呈逐年增加趋势,主要是在行业竞争逐渐激烈的趋势下,各整车制造商加快了新车型开发投放的速度。随着行业的发展和产业集中度提升,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整车制造商为提升竞争力,预计将加快新车型投放,相应将给包装器具服务带来持续的业务机会。

③标的公司预测期保持较高毛利率水平的预测依据、可实现性毛利率的预测主要由收入和成本构成,收入和成本的预测主要考虑了标的公司历史水平及未来经营规划、在手订单情况、新业务拓展等因素。标的公司历史数据及未来预测数据分析: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 预测2021年 预测2022年 预测2023年 预测2024年 预测2025年 预测
毛利率31.80%31.56%38.77%32.30%30.89%30.64%30.42%30.21%

具方面采用现有模式已运行多年,若改变现有业务模式则需要投入较多的资源和时间,变化成本较高,成本效益较差。因此,在未来期间,标的公司与上汽通用仍会保持持续的业务合作关系,双方的合作内容和合作模式仍会持续保持。C.标的公司目前向客户提供全面的包装器具服务,由标的公司统一进行整车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和制造,是目前汽车行业内少数采用该模式的包装器具服务商,与客户具有较高的合作紧密度,能深入融合到客户的生产物流体系,具有高效率和成本效益优势。随着汽车产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趋势,该模式可以拓展到更多的整车制造商,为标的公司提供新客户、新业务的发展机会,为未来业务增长和维持毛利率水平提供保障。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报告期有着相对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且基本保持稳定,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未来期间,标的公司预计仍将保持现有业务结构和业务模式,与主要客户仍能继续维持现有业务关系;标的公司也可以拓展更多的新客户和新业务,因此,预测期的毛利率水平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3、折现率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近期披露的已完成交易项目折现率统计情况如下:

基准日2017年2018年2019年
样本数55122
平均折现率10.08%11.39%10.8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包装器具业务,对标的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分析”。对标的公司未来预测情况分析详见本报告“第六章 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情况”。

2、行业地位及竞争力

对标的公司行业及竞争力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之“(九)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3、行业发展趋势

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之“(一)行业基本情况”。

4、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

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情况的分析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之“(八)行业的竞争格局”。

对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详见“第四章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综上,本次评估体现了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结合标的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情况、行业地位及竞争力、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因素分析,本次评估的依据合理。未来财务预测与报告期财务情况也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联明包装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技术、行业、重大协议、技术许可等方面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评估相关指标的敏感性分析

本次评估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折现率指标的变化,预计将对标的公司的评估值产生较大影响,相关指标变动对评估价值变动情况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营业收入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营业收入变动率-3%-2%-1%0%1%2%3%
评估值变动(万元)44,600.0048,000.0051,500.0054,900.0058,300.0061,800.0065,200.00
评估值变动率-18.76%-12.57%-6.19%0.00%6.19%12.57%18.76%
营业成本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营业成本变动率-3%-2%-1%0%1%2%3%
评估值变动(万元)62,000.0059,700.0057,300.0054,900.0052,500.0050,100.0047,800.00
评估值变动率12.93%8.74%4.37%0.00%-4.37%-8.74%-12.93%
折现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动率-3%-2%-1%0%1%2%3%
评估值变动(万元)56,400.0055,900.0055,400.0054,900.0054,400.0053,900.0053,400.00
评估值变动率2.73%1.82%0.91%0.00%-0.91%-1.82%-2.73%

限公司等。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包装器具业务,上市公司以此将形成较为完整的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在重组双方业务得到有机整合的基础上,推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在对客户方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客户重叠,上市公司通过优化配置客户资源,统一客户服务渠道,统筹客户管理策略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整体服务客户的效率和能力,能向客户提供覆盖汽车车身零部件、零部件包装器具、零部件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上述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协同效应,无法予以量化计量,未将其纳入评估范围,故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值和交易对价未考虑该部分协同效应的影响。

(七)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与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的比较分析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作价为54,900.00万元,标的公司截至2019年的净利润为5,051.09万元,2020年10月31日净资产为13,230.38万元,据此测算,本次交易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分别为10.87倍和4.15倍。

由于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是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制造及维修保养等服务,选取截至2020年10月31日止纳入申万三级行业(包装印刷III)的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进行比较,相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000659.SZ珠海中富154.403.91
000695.SZ滨海能源106.663.90
000812.SZ陕西金叶87.811.55
002014.SZ永新股份19.162.73
002117.SZ东港股份21.913.79
002191.SZ劲嘉股份14.991.80
002228.SZ合兴包装20.981.65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002229.SZ鸿博股份103.172.16
002243.SZ力合科创27.372.65
002303.SZ美盈森12.591.40
002522.SZ浙江众成96.003.28
002565.SZ顺灏股份-23.782.42
002585.SZ双星新材61.921.33
002599.SZ盛通股份16.131.29
002701.SZ奥瑞金19.702.21
002735.SZ王子新材110.308.41
002752.SZ昇兴股份89.932.69
002787.SZ华源控股32.661.39
002799.SZ环球印务46.734.77
002803.SZ吉宏股份43.608.23
002831.SZ裕同科技24.823.79
002836.SZ新宏泽63.084.35
002846.SZ英联股份34.123.37
002951.SZ金时科技31.004.17
002969.SZ嘉美包装35.682.99
003003.SZ天元股份33.682.31
300057.SZ万顺新材32.081.27
300501.SZ海顺新材53.994.67
300849.SZ锦盛新材43.024.06
300883.SZ龙利得86.385.51
600076.SH康欣新材8.570.85
600210.SH紫江企业12.861.27
600836.SH*ST界龙-30.662.85
601515.SH东风股份19.571.91
601968.SH宝钢包装45.752.46
603022.SH新通联97.004.34
603058.SH永吉股份26.703.40
603429.SH集友股份69.2811.99
603499.SH翔港科技129.423.09
603607.SH京华激光23.572.87
603687.SH大胜达40.832.64
平均数51.223.31
中位数34.122.85
标的公司10.874.15

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注2:计算平均数时剔除负值。

由上表可知,与包装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标的公司市盈率水平较低,明显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和行业中位数,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市净率水平略高于包装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数,主要是标的公司是属于轻资产经营公司,主要业务专注于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维修保养服务等服务类业务,该类型的业务并不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资产,而包装器具制造等需要固定资产投入的业务已主要采用外协模式进行,因此标的公司的资产规模较小,使得其市净率水平较高。此外,由于标的公司的服务和产品主要用于汽车行业,选取截至2020年10月31日止纳入申万三级行业(汽车零部件III)的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进行比较,相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000030.SZ富奥股份15.242.01
000338.SZ潍柴动力13.182.55
000559.SZ万向钱潮36.123.72
000581.SZ威孚高科11.431.39
000622.SZ恒立实业130.907.66
000678.SZ襄阳轴承178.011.82
000700.SZ模塑科技51.772.24
000757.SZ浩物股份19.581.66
000760.SZ*ST斯太-3.33
000887.SZ中鼎股份22.371.51
000903.SZ云内动力66.132.21
000980.SZ*ST众泰-0.260.45
001696.SZ宗申动力21.492.13
002048.SZ宁波华翔10.441.12
002085.SZ万丰奥威20.472.56
002101.SZ广东鸿图145.850.91
002126.SZ银轮股份29.272.49
002213.SZ大为股份2,081.219.05
002239.SZ奥特佳129.512.50
002265.SZ西仪股份370.642.78
002283.SZ天润工业21.231.64
002284.SZ亚太股份-39.931.48
002328.SZ新朋股份37.631.58
002355.SZ兴民智通297.581.27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002363.SZ隆基机械38.281.00
002406.SZ远东传动16.291.53
002434.SZ万里扬39.032.53
002448.SZ中原内配39.901.33
002454.SZ松芝股份22.561.16
002472.SZ双环传动53.651.17
002488.SZ金固股份360.122.08
002510.SZ天汽模41.431.38
002516.SZ旷达科技34.261.60
002536.SZ飞龙股份45.061.43
002553.SZ南方轴承56.893.50
002590.SZ万安科技31.182.09
002592.SZST八菱-2.960.83
002625.SZ光启技术370.075.52
002662.SZ京威股份-3.022.06
002684.SZST猛狮13.9126.24
002703.SZ浙江世宝-21.272.22
002708.SZ光洋股份257.822.09
002715.SZ登云股份746.535.65
002725.SZ跃岭股份72.062.49
002765.SZ蓝黛科技-18.351.80
002813.SZ路畅科技-5.866.75
002863.SZ今飞凯达54.342.98
002865.SZ钧达股份108.222.03
002906.SZ华阳集团120.612.61
002921.SZ联诚精密41.192.72
002997.SZ瑞鹄模具24.116.31
200030.SZ富奥B5.922.31
200581.SZ苏威孚B5.511.60
300100.SZ双林股份-7.534.09
300258.SZ精锻科技38.863.35
300304.SZ云意电气43.863.07
300375.SZ鹏翎股份31.211.90
300428.SZ四通新材21.932.50
300432.SZ富临精工15.454.54
300473.SZ德尔股份52.881.40
300507.SZ苏奥传感67.204.48
300547.SZ川环科技24.293.27
300580.SZ贝斯特30.993.42
300585.SZ奥联电子138.866.03
300611.SZ美力科技126.693.69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300643.SZ万通智控160.727.40
300652.SZ雷迪克36.802.98
300680.SZ隆盛科技134.737.40
300681.SZ英搏尔-31.924.49
300694.SZ蠡湖股份28.712.50
300695.SZ兆丰股份21.232.43
300707.SZ威唐工业92.105.21
300733.SZ西菱动力150.692.81
300742.SZ越博动力-2.918.41
300816.SZ艾可蓝63.1721.81
300863.SZ卡倍亿133.4725.86
300893.SZ松原股份67.3114.87
600081.SH东风科技25.202.67
600148.SH长春一东103.944.76
600178.SH东安动力300.961.69
600480.SH凌云股份-99.941.51
600523.SH贵航股份46.242.46
600609.SH金杯汽车116.7316.82
600626.SH申达股份52.841.04
600660.SH福耀玻璃32.444.19
600676.SH交运股份43.000.93
600698.SHST天雁192.932.64
600699.SH均胜电子31.562.36
600741.SH华域汽车15.181.99
600742.SH一汽富维14.691.43
600933.SH爱柯迪26.492.85
600960.SH渤海汽车44.520.68
601311.SH骆驼股份15.591.42
601689.SH拓普集团88.555.48
601717.SH郑煤机17.171.40
601799.SH星宇股份56.779.18
603006.SH联明股份25.611.69
603009.SH北特科技-15.731.32
603013.SH亚普股份21.002.49
603023.SH威帝股份103.313.30
603035.SH常熟汽饰19.991.83
603037.SH凯众股份21.412.05
603040.SH新坐标26.034.28
603085.SH天成自控-7.178.05
603089.SH正裕工业35.803.24
603109.SH神驰机电33.712.99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603121.SH华培动力33.782.98
603158.SH腾龙股份38.374.41
603161.SH科华控股24.681.58
603166.SH福达股份29.041.80
603178.SH圣龙股份-9.753.29
603179.SH新泉股份51.485.54
603197.SH保隆科技29.434.90
603239.SH浙江仙通41.614.07
603286.SH日盈电子53.283.14
603305.SH旭升股份89.6711.93
603306.SH华懋科技26.052.57
603319.SH湘油泵40.014.64
603335.SH迪生力230.073.70
603348.SH文灿股份87.712.75
603358.SH华达科技37.162.18
603390.SH通达电气28.362.36
603586.SH金麒麟15.981.49
603596.SH伯特利35.606.37
603655.SH朗博科技266.5812.39
603701.SH德宏股份42.293.48
603730.SH岱美股份24.754.14
603758.SH秦安股份30.051.44
603767.SH中马传动36.331.88
603768.SH常青股份137.791.99
603786.SH科博达54.197.94
603788.SH宁波高发20.031.93
603809.SH豪能股份42.213.24
603917.SH合力科技22.811.78
603922.SH金鸿顺-24.122.08
603926.SH铁流股份17.451.86
603950.SH长源东谷23.775.86
603982.SH泉峰汽车45.382.66
603997.SH继峰股份26.861.77
605018.SH长华股份30.434.47
605088.SH冠盛股份26.754.17
605128.SH上海沿浦25.114.33
605255.SH天普股份30.064.59
605333.SH沪光股份61.7211.64
688386.SH泛亚微透87.6913.60
900946.SHST天雁B93.170.39
平均数86.563.13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倍)市净率(倍)
中位数34.932.45
标的公司10.874.15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100%股权交易作价(万元)归母净利润(万元)静态市盈率(倍)
1000800.SZ一汽解放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2019.03.312,700,914.02145,255.8218.59
2601127.SH小康股份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2019.06.30769,858.2079,955.869.63
3600148.SH长春一东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2018.02.2833,141.052,164.4915.31
4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8.02.2859,692.316,491.389.20
5600081.SH东风科技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2020.03.31129,135.0114,969.338.63
6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2020.03.31109,541.9012,196.798.98
7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2020.03.3138,679.934,250.609.10
8东风佛吉亚(襄阳)排2020.03.312,936.91127.6123.01
气系统有限公司
9东风富奥泵业有限公司2020.03.3111,876.49975.9712.17
10300375.SZ鹏翎股份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2018.06.30120,000.005,087.4723.59
平均值-428,419.5429,598.6512.74
中位值-59,692.316,491.389.63
11603006.SH联明股份联明包装2020.10.3154,9005,051.0910.8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动态市盈率(倍)
预测期第一年预测期第二年预测期第三年预测期前三年平均
1000800.SZ一汽解放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2019.03.3124.3925.4725.1524.99
2601127.SH小康股份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2019.06.3022.5219.8312.2016.97
3600148.SH长春一东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2018.02.287.327.298.557.68
4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8.02.288.026.826.767.16
5600081.SH东风科技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2020.03.3110.3810.2210.2510.28
6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2020.03.3110.3810.4710.0210.29
7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2020.03.3110.679.108.209.22
8东风佛吉亚(襄阳)排气系统有限公司2020.03.3113.1510.699.8111.04
9东风富奥泵业有限公司2020.03.3115.7412.559.5912.12
10300375.SZ鹏翎股份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2018.06.3010.008.637.578.62
平均值-13.6212.4911.1712.19
中位值-10.6710.479.8110.29
11603006.SH联明股份联明包装2020.10.3110.7110.009.5910.08

二/三年预测净利润合计数。注2:标的资产动态市盈率(预测期前三年平均)=标的资产100%股权交易作价÷预测期第一/二/三年平均预测净利润。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预测期前三年平均动态市盈率低于近期收购汽车零部件行业公司交易的预测期前三年平均动态市盈率平均值。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评估作价公允合理。

(八)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之间,未发生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期后重大事项。

(九)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说明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的评估值为54,900.0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为54,900.00万元,交易价格和评估结果无差异。

(十)标的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上汽通用产销量

上汽通用2020年7-12月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辆

指标名称上汽通用当月产量同比增长率上汽通用当月销量同比增长率上汽通用当年累计产量累计同比增长率上汽通用当年累计销量累计同比增长率
2020年7月115,72316.81%112,7671.08%640,834-29.89%668,973-29.26%
2020年8月128,017-14.84%129,262-3.37%768,851-27.76%798,235-26.05%
2020年9月149,680-4.04%153,3269.47%918,531-24.73%951,561-21.97%
2020年10月163,91633.13%156,01414.03%1,082,447-19.43%1,107,575-18.34%
2020年11月157,75617.05%166,01639.15%1,240,203-16.10%1,273,591-13.69%
2020年12月169,74222.54%193,87955.73%1,409,945-12.79%1,467,470-8.29%

上表可见,自2020年7月以来,上汽通用逐渐摆脱新冠疫情对经营的影响,并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020年10月-12月,上汽通用单月产销量同比增幅均超过两位数,增长势头显著。

面对消费放缓和疫情的双重冲击,上汽通用2020年仍实现了稳健经营,市场份额保持稳定,这充分体现了其强大的体系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标的公司目前经营状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0660号《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经营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0月
总资产20,644.21
总负债7,413.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230.38
营业收入16,827.20
营业成本10,241.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5.63

897.44万元。评估报告中计算2020年预测净利润时,2020年前10个月的数值用的是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口径,而前述标的公司2020年全年未经审计的净利润4.649.80万元用的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口径(=2020年前10个月的扣非归母净利润3,751.29万元+2020年11-12月未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898.51万元),故二者存在差异。

联明包装2020年实际经营数据与评估预测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经营数据2020年1-10月2020年11-12月(未经审计)2020全年(未经审计)
归母净利润(1)3,865.63994.174,859.80
非经常性损益(2)114.3495.66210.00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1)-(2)3,751.29898.514,649.80
评估预测数据2020年1-10月2020年11-12月2020全年
评估报告披露净利润3,865.63897.444,763.07

联明股份2019年度实现每股收益0.38元,按照调整前发行价格9.13元/股计算,本次发行于2019年对应的市盈率为24.03倍;标的公司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市盈率为10.87倍,低于联明股份发行股份的市盈率。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定价符合《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股份发行定价合理。

十、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东洲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除为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东洲评估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中,东洲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组提供定价参考依据。东洲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系参考东洲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公允。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等评估依

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根据市场参考价确定,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定价基准日2020年5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9.13元/股。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3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9.01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和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十一、结合规划、设计与制造环节的收入实现和确认依据,标的资产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及收入受疫情影响程度,与制造业务受疫情影响的差异,标的资产定制、排他的具体包装方案在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可能出现滞缓的情况下,实现相关收入可行性

(一)规划、设计与制造环节的收入实现和确认依据

标的公司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通过与主要客户商务谈判方式取得,合同通常一年一签,并约定一年内的合同总金额。该项业务的收入实现和确认依据为:

在提供服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月末按当月实际提供服务量及与客户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主要依据为客户签字确认的服务验收单。

标的公司包装器具制造业务主要通过竞标取得,根据竞标情况签署业务订单。该项业务的收入实现和确认依据为:标的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对产品的质量、品种规格等验收确认,标的公司在收到客户确认反馈信息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收入确认的主要依据为客户签字确认的送货单。

(二)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及收入受疫情影响程度,与制造业务受疫情影响的差异

2020年初新冠疫情在国内大规模爆发,对标的公司2020年的业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其中,2020年包装器具规划、设计业务收入较2019年下降13.54%,包装器具制造业务收入较2019年下降64.32%。

标的公司包装器具制造业务按订单实际销售金额进行结算,业务量与客户汽车产量存在一定关联度。因此,受新冠疫情对国内汽车制造业的冲击,标的公司包装器具制造业务收入出现大幅下降。

标的公司规划设计业务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形式,并约定了当年的合同金额。规划设计业务一般采取每月结算的方式,标的公司每月根据其实际提供的服务量与合同约定的价格标准与客户进行结算。该业务合同金额通常与客户预计新规划车型或改款车型数量有关,与产量关联度较低,且按月根据服务量结算,因此规划设计业务2020年受疫情影响程度较制造业务受疫情影响程度较低。

(三)标的资产定制、排他的具体包装方案在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可能出现滞缓的情况下,实现相关收入可行性

标的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具体车型信息制定具体的包装器具规划方案。一种全新的车型通常会匹配一套新规格、新型号的零部件,而新零部件往往需要匹配新的包装方案及新设计的包装器具,因此会形成定制、排他的具体包装方案。报告期内,上述定制、排他的具体包装方案的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

上汽通用自2020年7月以来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辆

时间上汽通用当月产量环比增长率
2020年7月115,723-17.25%
2020年8月128,01710.62%
2020年9月149,68016.92%
2020年10月163,9169.51%
2020年11月157,756-3.76%
2020年12月169,7427.60%

关停工厂,再加上对车市的预测偏悲观,作为以订单情况来规划产能的半导体制造商,在没有接到足够订单的情况下,也主动降低了产能。随着中国疫情逐渐受到控制,乘用车市场也得到显著恢复,车企产能增加也带动了芯片需求量的提升,与供应侧出现“错配”。本次汽车芯片短缺主要为MCU(微控制器)。从原材料角度来看,汽车芯片主要使用8英寸晶圆制造,属于成熟制程工艺。中芯国际、华虹半导体、华润微等企业均有8英寸晶圆生产线,国内企业不存在因受限于技术水平无法生产的情形。从芯片生产角度来看,国内企业如比亚迪电子、杰发科技、芯旺微电子均具备供应车规级MCU的能力。目前,半导体芯片厂商已经开始着手扩大产能来应对突然增加的需求。根据粤开证券的研究报告预计,汽车芯片短缺预计持续至2021年四季度。从长期来看,汽车芯片短缺终将在市场的调节作用下缓解、消除。本次评估预计2021年包装器具的制造业务仅恢复到2019年水平的75%,已对疫情及由疫情带来的芯片供给影响做了谨慎考虑。对于规划、设计业务,由于客户系以长线的未来规划车型为考量,随着汽车产业的复苏及车市的回暖,客户新车型的增加,规划设计业务也会同步增长。另外,汽车芯片的供需变化短期内仅对个别车企或是个别地区影响较大。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上汽通用2020年7-12月产量为884,834辆,相较于2019年同期产量801,797辆仍有10%的增幅,并且上汽通用2021全年预计产量较2019年仍然略有增长。同时考虑到新客户的拓展,上海包装目前已陆续与华人运通、江苏时代、上汽大通无锡分公司、上柴股份、联合电子签署了业务订单合同/业务订单。因此,对整体业务也将预计持续增长。

综上,本次评估以2019年作为预测基础是合理的,联明包装未来年度毛利率稳定,收入持续增长,能够覆盖相关成本费用,汽车芯片供需变化对联明包装的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十三、结合汽车芯片供需变化对整车制造影响的风险、新客户拓展、现有客户稳定性、在手订单、同行业企业预测等情况,说明

包装器具制造、维修保养等服务和汽车零部件检测及配套服务预测期增长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以及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一)汽车芯片供需变化对整车制造影响的风险

受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初大部分芯片供应商降低产能或关停工厂,再加上对车市的预测偏悲观,作为以订单情况来规划产能的半导体制造商,在没有接到足够订单的情况下,也主动降低了产能。随着中国疫情逐渐受到控制,乘用车市场也得到显著恢复,车企产能增加也带动了芯片需求量的提升,与供应侧出现“错配”。此外,受车企对2020年车市景气度回升预计不足、消费电子对芯片需求挤占产能、汽车芯片原材料8英寸晶圆短缺等共同影响,导致2020年末汽车芯片出现产能紧张,供给不足的情况。本次汽车芯片短缺主要为MCU(微控制器)。从原材料角度来看,汽车芯片主要使用8英寸晶圆制造,属于成熟制程工艺。中芯国际、华虹半导体、华润微等企业均有8英寸晶圆生产线,国内企业不存在因受限于技术水平无法生产的情形。从芯片生产角度来看,国内企业如比亚迪电子、杰发科技、芯旺微电子均具备供应车规级MCU的能力。受汽车芯片供需不平衡的影响,2021年1月以来,国内乘用车产量环比出现下降趋势。虽然短期内汽车芯片短缺的问题难以解决,国内车市上涨的势头带来的需求增加,供需矛盾有所增加,部分汽车电子企业及车企生产受到芯片短缺的影响。但是,目前半导体芯片厂商已经开始着手扩大产能来应对突然增加的需求,考虑到半导体行业的交付时间,目前供应短缺的情况预计可能将在6-9个月的时间内才能改善。根据粤开证券的研究报告预计,汽车芯片短缺预计持续至2021年四季度。从长期来看,汽车芯片短缺终将在市场的调节作用下缓解、消除。

2021年1-2月全国乘用车产量和上汽通用的产量分别为2019年同期产量的

97.43%和80.28%。因此,在新冠疫情和汽车芯片供需变化的影响下,国内汽车制造产业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因标的公司包装器具制造业务与汽车产量关联度较大,因此本次评估预测2021年包装器具制造业务恢复至2019年的75%与行业发

展趋势基本一致,收入预测具有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二)新客户拓展

从联明包装的业务模式看,其可向客户提供全面的包装器具服务,联明包装具备整车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和制造能力,是目前汽车行业内少数采用该模式的包装器具服务商,与客户具有较高的合作紧密度,能深入融合到客户的生产物流体系,具有高效率和成本效益优势。随着汽车产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该模式可以拓展到更多的整车制造商,目前标的公司已与华人运通、上汽大众、奇瑞捷豹路虎、华晨宝马、江苏时代、威马、上汽大通、联合电子、上柴股份等整车制造商、汽车部件供应商进行了接洽。截至目前,联明包装新客户拓展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新客户拓展情况
1华人运通2020年9月,上海包装与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合同预估总金额为2,174,190.60元(不含税)。
2上汽大众2020年12月,上海包装与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业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上海包装已经通过上汽大众考核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就上汽大众的多次采购需求进行了报价。
3江苏时代2021年1月,上海包装与宁德时代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采购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190,120.00元(不含税)。
4联合电子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282,920.00元(不含税)。
5上柴股份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145,152.00元(不含税)。
6上汽大通2021年3月,上海包装与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签订业务订单。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105,000.00元(不含税)。

系基本保持稳定。联明包装已向上汽通用提供包装器具制造、维修保养等服务和汽车零部件检测服务多年,双方业务关系保持了良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的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和安吉智行,包括向上汽通用提供的搬运设备管理服务和向安吉智行提供的汽车顶衬总成装配服务等。联明包装与上汽通用的搬运设备管理服务合同通常一年一签,报告期内联明包装持续为上汽通用提供搬运设备管理服务。联明包装与安吉智行的汽车顶衬总成装配服务业务合同覆盖相关车型的整个存续生产周期。考虑到客户的发展需求和汽车行业的外包趋势,以及双方已建立的合作关系,预计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也将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对于制造类在手合同,由于联明包装制造类业务客户下单周期较短、采购频次较高,订单从下单至完成交货确认收入的时间跨度较短,故在手订单对于业绩预测的可参考性不强。

对于服务类在手合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明包装服务类在手合同统计如下:

业务种类2018年度合同数量2019年度合同数量2020年度合同数量2021年目前在手合同数量
维修保养服务类8888
汽车零部件检测和配套服务类4887

标的公司包装器具制造业务同行业公司选取申万三级行业(汽车零部件III)的上市公司作为比较对象,同行业企业营业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申万三级行业(汽车零部件III)企业2019年2022年预测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000030.SZ富奥股份1,006,380.801,436,100.00
000338.SZ潍柴动力17,436,089.2522,629,014.41
000581.SZ威孚高科878,435.701,390,975.70
000887.SZ中鼎股份1,170,610.441,319,583.33
001696.SZ宗申动力559,387.741,002,200.00
002048.SZ宁波华翔1,709,343.562,022,662.60
002085.SZ万丰奥威1,078,773.451,512,200.00
002126.SZ银轮股份552,074.36833,056.76
002239.SZ奥特佳321,064.83641,900.00
002283.SZ天润工业360,256.35576,555.50
002406.SZ远东传动175,419.93267,988.00
002434.SZ万里扬509,983.46947,213.33
002454.SZ松芝股份340,599.88467,447.00
002472.SZ双环传动323,582.43572,991.00
002516.SZ旷达科技157,399.31188,700.00
002715.SZ登云股份33,569.5345,280.00
002906.SZ华阳集团338,340.99549,888.89
300258.SZ精锻科技122,921.02179,334.71
300428.SZ四通新材642,688.981,550,600.00
300432.SZ富临精工151,171.89374,059.00
300580.SZ贝斯特80,185.72148,677.00
300680.SZ隆盛科技40,655.22198,537.25
300733.SZ西菱动力52,500.71109,845.00
300816.SZ艾可蓝56,597.92193,191.43
300912.SZ凯龙高科106,670.31231,563.00
600480.SH凌云股份1,177,925.591,757,800.00
600660.SH福耀玻璃2,110,387.752,749,031.41
600699.SH均胜电子6,169,890.306,442,075.84
600741.SH华域汽车14,402,362.6115,721,586.46
600742.SH一汽富维1,777,058.043,013,375.50
600933.SH爱柯迪262,665.11376,621.69
601311.SH骆驼股份902,339.421,390,400.00
601689.SH拓普集团535,895.381,268,022.53
601717.SH郑煤机2,572,122.723,271,142.86
601799.SH星宇股份609,179.841,061,658.57
603035.SH常熟汽饰182,432.60356,438.00
603037.SH凯众股份49,369.2568,482.00
603040.SH新坐标33,565.4073,800.00
603085.SH天成自控145,613.89281,333.33
603158.SH腾龙股份103,354.24237,800.00
603161.SH科华控股162,334.64269,950.00
603166.SH福达股份151,477.43252,300.00
603179.SH新泉股份303,564.49620,522.00
603197.SH保隆科技332,096.43442,600.00
603239.SH浙江仙通64,247.90111,300.00
603305.SH旭升股份109,719.86342,210.57
603306.SH华懋科技98,571.94127,777.00
603319.SH湘油泵100,163.31198,256.67
603348.SH文灿股份153,771.01534,342.40
603358.SH华达科技417,753.49546,180.47
603596.SH伯特利315,661.13490,792.45
603730.SH岱美股份481,788.85619,345.00
603786.SH科博达292,213.90486,702.67
603788.SH宁波高发94,405.93146,364.17
603809.SH豪能股份92,770.25178,800.00
603950.SH长源东谷115,522.04195,086.00
603982.SH泉峰汽车125,052.03233,400.00
603997.SH继峰股份1,800,125.612,042,914.29
605068.SH明新旭腾65,813.24122,700.00
605333.SH沪光股份163,179.32341,300.00
688386.SH泛亚微透24,527.8054,794.00
688386.SH菱电电控53,569.48137,838.67
合计64,757,196.0285,954,608.46
行业2019年-2022年复合增长率9.90%
标的公司包装器具制造业务预测期复合增长率2.06%

预测标的公司维修保养等服务、汽车零部件检测及配套服务等服务类业务同行业公司选取申万三级行业(汽车服务III)的上市公司和港股中主营业务包含汽车零部件/汽车维修及保养服务等服务类业务的公司作为比较对象,同行业企业营业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包含汽车服务相关业务企业2019年2022年预测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600297.SH广汇汽车17,045,595.0018,369,712.78
601965.SH中国汽研275,452.31436,620.33
00881.HK中升控股12,404,252.0019,320,333.33
03669.HK永达汽车6,270,738.008,581,258.18
合计35,996,037.3146,707,924.63
行业2019年-2022年复合增长率9.07%
标的公司维修保养等服务、汽车零部件检测及配套服务等收入预测期复合增长率5.34%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销售收入(预测收入,注1)26,164.5128,502.2021,279.5228,156.6531,356.0032,923.79
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注1)4,465.454,957.844,649.805,130.005,490.005,730.00
销售净利率(注2)17.07%17.39%21.85%18.21%17.50%17.39%

车包装器具规划设计能力的服务提供商之一,具有为整车制造商提供与新车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制造包装器具的一体化服务能力。其次,在整车制造商日益聚焦主业的背景下,将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等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服务机构,有利于整车制造商集中优势资源提升主业竞争能力。标的公司在与上汽通用长期合作过程中,深入融合在整车制造商的生产物流体系之中,逐步形成了对上汽通用新车型、改款车型或升级车型所需包装器具的同步规划和设计能力。再次,上汽通用从成本效益角度出发,如果改变与标的公司现有的分工协作模式,自行规划、设计整车零部件包装不仅成本高,而且后续更新维护耗时、费力。综上,标的公司与上汽通用之间的合作模式,不仅能够实现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包装配套服务商之间在产业链上下游专业分工所带来的生产效率提升和资源节约,而且有利于上汽通用进一步聚焦新车型研发、制造主业,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在为上汽通用提供全方位深度服务的同时,标的公司近年来也不断加大新客户的开发力度。例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就积极开拓了对安吉智行的新业务,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标的公司对安吉智行的服务收入分别为166.48万元、1,646.16万元和3,063.04万元,占标的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64%、5.78%和18.20%,呈逐渐上升的趋势。此外,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标的公司陆续与华人运通、上汽大众、奇瑞捷豹路虎、华晨宝马、江苏时代、威马、上汽大通、联合电子、上柴股份等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进行了接洽,并与部分客户的业务合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新客户拓展情况
1华人运通2020年9月,标的公司与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合同预估总金额为2,174,190.60元(不含税)。
2上汽大众2020年12月,标的公司与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业务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上海包装已经通过上汽大众考核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就上汽大众的多次采购需求进行了报价。
3江苏时代2021年1月,标的公司与宁德时代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采购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190,120.00元(不含税)。
4联合电子2021年3月,标的公司与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282,920.00元(不含税)。
5上柴股份2021年3月,标的公司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截至目
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45,152.00元(不含税)。
6上汽大通2021年3月,标的公司与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签订业务订单。截至目前,累计订单金额为105,000.00元(不含税)。

(二)汽车零部件包装行业发展趋势

标的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包装行业,附着于汽车行业。为充分说明该行业的发展趋势,下面将从其下游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零部件包装行业发展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1、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

(1)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已出现触底反弹的迹象

近年来,受国内经济增速下行、环保政策趋严、城市交通拥堵以及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汽车行业经历了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的产、销量下滑。2020年下半年以来,在国内新冠疫情陆续控制以及国家不断出台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政策的有利环境下,国内汽车行业逐步复苏,整个行业呈现稳中有进的增长态势。国内2017年-2020年汽车产、销量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辆

年度当年产量同比增长率当年销量同比增长率
2017年2,901.543.2%2,887.893%
2018年2,780.92-4.2%2,808.06-2.8%
2019年2,572.10-7.5%2,576.90-8.2%
2020年2,522.50-2%2,531.10-1.9%
月度当月产量同比增长率当月销量同比增长率
2020年04月210.202.3%207.004.4%
2020年05月218.7018.2%219.4014.5%
2020年06月232.5022.5%230.0011.6%
2020年07月220.1021.9%211.2016.4%
2020年08月211.906.3%218.6011.6%
2020年09月252.4014.1%256.5012.8%
2020年10月255.2011.0%257.3012.5%
2020年11月284.709.6%277.0012.6%
2020年12月284.005.7%283.106.4%
2021年01月238.8034.6%250.3029.5%
2021年02月150.20427.0%145.50369.4%
2021年03月246.2071.6%252.6074.9%
年度当年产量同比增长率当年销量同比增长率
2017年200.556.9%200.026.0%
2018年196.00-2.3%197.01-1.5%
2019年161.68-17.5%160.01-18.8%
2020年140.99-12.8%146.75-8.3%
月度当月产量同比增长率当月销量同比增长率
月度当月产量同比增长率当月销量同比增长率
2020年04月10.64-8.00%11.00-12.35%
2020年05月12.981.64%13.62-3.61%
2020年06月13.98-4.71%13.09-6.79%
2020年07月11.5716.81%11.281.08%
2020年08月12.80-14.84%12.93-3.37%
2020年09月14.97-4.04%15.339.47%
2020年10月16.3933.13%15.6014.03%
2020年11月15.7817.05%16.6039.15%
2020年12月16.9722.54%19.3955.73%
2021年01月13.1025.52%13.013.68%
2021年02月8.161,388.07%7.66906.56%
2021年03月12.91229.27%12.91179.94%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0.00

5,000.0010,000.0015,000.0020,000.0025,000.00

30,000.00

2006年-202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及增长情况

汽车保有量(万辆)增长率

数据来源:公安部尽管如此,但我国千人保有量仍有提升空间。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已经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千人保有量差距较大,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国家(如2018年美国780辆/千人,日本587辆/千人),不仅如此,也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2017年巴西210辆/千人,墨西哥288辆/千人,泰国235辆/千人,马来西亚410辆/千人),目前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相当于日本60年代、韩国80年代的水平。在汽车行业发展空间方面,目前我国汽车工业处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在综合考虑我国人均GDP、人均公路里程、人口密度、公路里程密度等因素后,预计我国汽车工业仍将有20年的发展时间,从成长期进入成熟期,并达到400辆/千人的千人保有量,4,000-4,300万辆/年的汽车销量,较目前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未来,随着汽车产业由成长期向成熟期的发展,国内汽车的保有量有望进一步上升,国内汽车行业仍面临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3)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在经历了多年高速增长之后,2019年补贴政策退坡使得国内新能源车市场十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叠加2020年以来疫情的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在2020年一季度触底。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复苏,以及新能源汽车爆款车型的放量,2020年下半年开始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回暖,重回高速增长。国外以特斯拉为代表以及国内以蔚来、理想、小鹏为代表的新能源新势力

汽车企业的兴起,加速了我国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及进程,使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为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0月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的目标要达到20%左右。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进程的加速,2021年伊始,华为、小米等IT企业也开始涉足新能源汽车市场。在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朗的情形下,传统车企如奔驰、宝马、奥迪、大众、通用也正在逐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投入力度。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上汽通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也早已有所布局。早在2015年,上汽通用发布“2020年战略”,就提到“未来五年将推出超过10款新能源产品,且每年推出1款国产混合动力车,覆盖从弱混到强混到插电式的全类型新能源产品。”2019年3月,上汽通用提出,从2019到2023年的未来五年,上汽通用汽车将总计推出60款以上全新或改款车型,包括超过9款国产全新插电或纯电动车,覆盖轿车、SUV和豪华车所有主流细分市场。2021年4月,在以“Hello TECH, Hello FUTURE”为主题的“2021科技体验日”活动现场,上汽通用汽车公布了其在电动化、智能网联化领域的领先科技与战略布局。在电

动化方面,上汽通用汽车目前已布局混动、插电式混动和纯电动等多样化新能源技术型谱,以及轿车、SUV、MPV等主流车身形式的产品型谱。预计到2025年,上汽通用汽车在电动化和智能网联化新技术领域的规划投入将超过500亿元。基于Ultium平台,上汽通用将推出10款以上国产新能源车型,覆盖凯迪拉克、别克、雪佛兰三个品牌,平均每年将推出2款以上的新车型。截至目前,上汽通用别克品牌旗下已推出微蓝6纯电动车、微蓝6插电式混动车、微蓝7纯电动SUV三款新能源车型;雪佛兰品牌旗下已推出畅巡纯电轿跑;凯迪拉克纯电概念车Lyriq也已于第十九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即2021上海车展)正式亮相,其量产车型将于2021年年内开启预售,2022年上半年国内交付。

2、汽车零部件包装行业的发展趋势

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属于工业包装中的一种,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和生产线旁,为汽车零部件在运输、装卸、配送等过程中提供相关保护。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对于汽车零部件在供应链运输中的效率具有显著影响。该行业是汽车行业重要的配套产业。

(1)目前国内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模式

完整的包装器具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的规划、设计、生产制造等环节。零部件包装服务商如要与整车制造商之间建立可持续的合作关系,需要具备积极促进整车制造商包装业务优化、升级的能力。Frost & Sullivan的调查研究显示,根据汽车零部件包装服务商的专业性以及和整车制造商的合作深度,可将包装业务分为4个等级:1级,包装服务商只承担包装器具的制造工作;2级,包装服务商能根据整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包装器具的设计;3级,包装服务商能够介入整车制造商的包装方案制定中,为整车制造商提供系统的零部件包装方案规划咨询;4级,包装服务商参与到整车制造商的同步工程中,与整车制造商基于包装规划进行零部件的开发交流。

在包装器具的服务演变过程中,满足第3个等级及以上要求的,通常被业内视为提供一体化包装服务的业务模式。一体化业务模式需要包装服务商具备较强的包装规划能力,拥有成熟的包装设计和管理经验。如果没有实现第3个等级及以上要求的,则被理解为包装器具的分包业务模式。目前,在国内整车

制造商中,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奇瑞捷豹路虎等厂商采用了全部或部分包装器具一体化的业务模式。

一体化意愿

一体化程度

主要整车制造商包装器具一体化情况分布

资料来源:Frost & Sullivan发布的《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模式及未来趋势分析》

(2)国内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分包模式存在以下弊端,例如:包装服务商欠缺设计经验,对汽车零部件熟悉程度有待提升;整车零部件包装成本较高;整车制造商拥有多家包装服务商,项目管理复杂,管理效率低;零部件包装破损率较高,影响零部件产品质量。与分包业务模式相比,一体化业务模式具备以下优势:①成本优化优势——包装一体化通过规划、设计、制造环节的合理调配,有助于实现提升包装器具装载效率和空间利用率,进一步降低了远程物流运输成本以及运营管控成本;②统一管理优势——在包装器具一体化模式中,通过将包装业务与少数几家、甚至一家服务商合作,服务商负责从前期规划到后期制造的整体过程,整车制造商只需对关键项目节点进行检查,极大地提升了管理效率;③质量保障优势——在包装器具一体化模式中,规划和设计由一家服务商统筹完成,前后环节具有很好的一致性;同一家服务商在做包装规划时,就会将自身的设计理念和能力考虑在内,因而包装规划方案与设计实际高度契合,设计理念能很好地反映包装规划要求;通过一体化模式开发的零部件包装,产品质量能很好地符合规划需要。

根据Frost & Sullivan发布的《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模式及未来趋势分析》报告内容,一体化业务模式在降低汽车供应链成本、业务环节统一管理、质量保障等方面具有诸多优势,有利于解决分包业务模式在成本、业务管理、质量等方面的痛点,将成为未来整车制造商包装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

(3)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有望进一步加大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市场需求

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相比主要变化为汽车的动力系统,这一变化并没有引起单个汽车零部件总数的大量减少。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的各个组成部件如驱动电机、转向电机、动力电池等在运输、存储过程中依然需要包装器具的保护,存在对包装器具的需求。根据Frost & Sullivan发布的《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模式及未来趋势分析》报告内容,传统燃油车需要进行包装规划的零部件超过1,200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需进行包装规划的零部件则超过1,500种。汽车产业电动化发展趋势对包装器具服务商规划、设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更大的市场需求空间。此外,随着越来越多传统车企及新兴企业开始涉足新能源汽车领域,将会加速新能源新车型的推出,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市场对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的需求。

综上,从长远来看,汽车零部件包装“一体化”在零部件包装业务中具有十分广阔的应用空间。

(三)盈利预测增长的可实现性及风险应对措施

1、盈利预测增长的可实现性

标的公司在未来期间的预测业绩已考虑了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现状以及行业较为良好的发展趋势,具体如下:

(1)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上汽通用合作关系稳定持续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包装器具业务的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标的公司在包装器具业务方面与上汽通用保持了近20年的合作关系。凭借标的公司在包装器具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标的公司与第一大客户上汽通用形成了整车包装器具规划同步开发的业务关系,双方合作深度较深,合作关系稳定。

上汽通用目前对2021年全年生产计划较2019年产量161.67万辆略有提升;

上汽通用对于未来推出新车型也有较为明确的计划——“从2019到2023年的未来五年,上汽通用汽车将总计推出60款以上全新或改款车型,包括超过9款国产全新插电或纯电动车,覆盖轿车、SUV和豪华车所有主流细分市场。”因此,标的公司核心包装器具业务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为标的公司未来盈利预测的实现提供了基本保障。

(2)标的公司新客户开拓已取得成效

在为上汽通用提供全方位深度服务的同时,标的公司近年来也不断加大新客户的开发力度。目前,标的公司已与多家整车制造商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签订了合作协议或采购合同,并且已开拓的新客户涉及业务类型涵盖了包装器具设计及制造(包括新能源汽车客户)、汽车零部件服务等多项主营业务。这将使得上汽通用在标的公司收入中的占比逐渐下降,降低标的公司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为标的公司未来盈利预测增长的可实现性提供进一步保障。

(3)行业未来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就汽车行业发展趋势而言,为减轻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我国政府多部门陆续出台积极鼓励政策,切实推动了汽车行业复苏;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上汽通用的产销量水平自2020年4月以来也呈现复苏反弹态势。同时,与发达国家汽车保有量水平相比,我国200辆/千人的汽车保有量水平仍较低,千人汽车保有量仍有提升空间。国内汽车行业仍面临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就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行业发展趋势而言,汽车零部件包装“一体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整车制造商面临的包装业务问题,将成为未来整车制造商包装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汽车产业电动化发展趋势对包装器具服务商规划、设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更大的市场需求空间。随着越来越多传统车企及新兴企业开始涉足新能源汽车领域,将会加速新能源新车型的推出,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市场对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业务的需求。从长远来看,汽车零部件包装“一体化”在零部件包装业务中具有十分广阔的应用空间。下游汽车行业的发展空间及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行业的发展趋势为标的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外在基础。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未来盈利预测增长具备可实现性。

2、风险应对措施

标的公司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保障盈利预测的可实现性:

(1)现有优质客户是标的公司发展的基石。标的公司与现有优质客户的业务一直保持稳定,标的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现有优质客户的交流与合作,保持现有优质客户和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借助汽车行业整车制造商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的趋势以及包装器具业务一体化发展趋势,标的公司将加大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制造一体化服务的市场推广力度。通过加大标准化规划设计研究的投入,持续提升标的公司在包装器具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质量。对于现有客户,在维持现有业务订单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订单量和客户其他类型的业务订单;对于新市场、新客户,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进入更多的整车制造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积极取得新客户的业务订单。

(3)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客户的开拓力度,通过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客户合作,紧跟汽车产业电动化发展趋势,扩大标的公司服务的客户范围。目前,标的公司已取得了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商华人运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供应商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江苏时代的业务订单,未来标的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客户的开拓力度。

(4)以包装器具业务为根本,通过核心包装器具业务与客户建立稳定、相互信任的业务合作关系后,积极了解客户其他服务需求,拓展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上其他类型的配套服务,增加标的公司盈利增长点。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0年5月27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购买资产协议》。2021年3月3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予以调整。

(二)交易作价及定价依据

双方同意并确认,根据东洲评估于2021年2月26日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986号”《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明包装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0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为54,900.00万元,以该评估值为基础,本次标的资产的收购价格为54,900.00万元。

甲方将通过发行股份60,932,297股股份的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联明包装100%股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联明包装股东联明投资。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9.1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3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9.01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向联明投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本次向联明投资发行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股份价格。联明投资按照其持有的、拟用于认购联明股份本次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价值确定其应认购的股份数量。联明股份拟向联明投资发行 60,932,297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联明包装100%的股权。

发行股份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若依照上述公式确定的发行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则联明投资放弃余数部分所代表的股份数。最终发行对价股份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联明股份如有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安排如下:

联明投资在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联明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明投资应就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不足联明投资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以股份或现金方式对联明股份进行补偿(详见双方签署的

《盈利补偿协议》),因此,联明投资除应遵守上述关于限售期的承诺外,补偿期间届满,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及减值情况予以审核,并确认联明投资无需以股份或现金方式对联明股份补偿,或联明投资已以股份或现金方式对联明股份进行了补偿后,联明投资持有的联明股份的股份方可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限届满后,联明投资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联明股份的股份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本次交易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五)交割安排

联明投资应自《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至联明股份的必要法律手续,联明股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联明投资办理该等资产过户手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全部盈亏将由联明股份享有和承担,于标的资产之上已现实存在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任何权利、权益、风险、损失、义务、责任、债务均由联明股份享有及承担,有关或有债务及诉讼事项亦由联明股份承担。

经双方同意,在交割日起45日内,联明股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期间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完成交割审计。

在资产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联明股份应为联明投资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妥股票登记手续。

(六)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和承担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利润归属于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亏损由联明投资对联明股份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七)合同的生效和无效

《购买资产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下

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协议项下联明投资有权内部决策机构作出批准本次资产购买的决议或决定;

(2)联明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的决议;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准文件。

《购买资产协议》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即生效,双方应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享有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若《购买资产协议》无效,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其他方解除协议。解除《购买资产协议》的书面通知自通知到达其他方之日起生效。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作为《购买资产协议》的组成部分,成立条件及生效条件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同

(八)违约责任条款

1、双方同意,若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

(1)一方不履行《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义务,并且在其他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仍未采取有效的弥补措施加以履行;

(2)一方未按《购买资产协议》的规定办理本协议项下各种批准、备案或登记程序;

(3)一方在《购买资产协议》或与《购买资产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其他方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准确、有重大遗漏或有误导;

(4)违反《购买资产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2、若任何一方(违约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要求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为此次交易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可预见的其他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为此进行诉讼或者仲裁而产生的费用;

(4)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获得的利益应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守约方;

(5)法律法规或《购买资产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二、《盈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0年5月27日,上市公司与业绩补偿方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2021年3月3日,上市公司与业绩补偿方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盈利补偿协议》中业绩补偿情况予以调整。

(二)业绩承诺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联明投资为本次交易前联明包装的唯一股东,应承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的补偿责任。

联明投资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联明股份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当年及其后两年,本次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日当年作为补偿期间的第一个会计年度计算,即,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1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2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以此类推。

联明股份与联明投资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承诺净利润数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净利润预测数,具体如下:2021年为5,130万元,2022年为5,490万元,2023年为5,730万元。如标的资产交割日时间延后导致业绩承诺期顺延,顺延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为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在该顺延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

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须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三)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双方一致确认,《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补偿测算对象为标的资产所涉及之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计算。

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须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四)业绩补偿

按照《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进行专项审核后,若联明包装在补偿期间内截至各年末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高于或等于对应期间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联明投资无需对联明股份进行补偿。否则,联明投资应就专项审核报告核定的联明包装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以股份方式对联明股份进行补偿,具体措施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截至当年末标的公司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末标的公司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联明投资出售标的资产的作价÷发行价格-联明投资已补偿股份数量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若含有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上述联明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总数及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均不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当年联明投资持有股份如有不足补偿的部分,应以现金补偿,股份补偿不足时的现金补偿的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上述发行价格指双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联明投资应在需补偿当年的年报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依据以上所列公式计算并确定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将其持有的该等股份划转至联明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

的权利。若依据《盈利补偿协议》所列公式计算出来的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负数或零,则计算当年不新增锁定股份数量,也不减少原已锁定股份数量。补偿期限届满后,联明股份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意见。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联明投资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则联明投资应另行补偿股份。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联明投资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依照下述公式计算: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联明投资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发行价格。若在补偿期间联明股份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则应补偿股份数量和已补偿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联明股份应在上述减值测试工作完成后的30日内,依据以上所列公式计算并确定联明投资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联明投资自前述需补偿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其持有的该等股份划转至联明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如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发生需联明投资对联明股份进行补偿的情形,联明投资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联明股份股票数量。

补偿期间及补偿期届满时,如发生联明投资对联明股份进行股份补偿的情形,联明股份应在补偿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按照《盈利补偿协议》进行专项审核后,就上述锁定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尽快召开股东大会,联明投资将回避表决。若该等事宜获股东大会通过,联明股份将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回购上述锁定专户中存放的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

(五)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盈利补偿协议》在经双方签署(即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且自《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若本次交易生效后因任何原因终止实施,则《盈利补偿协议》相应终止。

《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作为《盈利补偿协议》的组成部分,成立条件及生效条件与《盈利补偿协议》相同。

(六)违约责任

若联明投资未依《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如期足额向联明股份进行补偿的,联明股份有权要求联明投资立即履行,并可向联明投资主张违约责任。

第八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就联明股份本次交易发表的意见,主要依据如下假设: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及审阅和评估等文件真实可靠;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权益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5、交易各方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6、无其它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发生。

二、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现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情况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联明包装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联明包装100%股权,并通过联明包装间接持有上海包装100%股权和烟台联驰100%股权。

联明包装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的设计、制造、维护保养等业务,属于汽车物流体系内的零部件包装器具行业,主要产品包括标准包装器具(金属箱、塑料箱等)和特殊包装器具(车身料架、GA料架、动力总成料架、线旁料架等),联明包装属于从属于汽车物流体系内的零部件物流包装行业,

2019年2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24个部门发布了《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支持集装箱、托盘、笼车、周转箱等单元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以及托盘服务运营体系建设,推动二手集装箱交易流转。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联明包装在环境保护方面不存在违反任何资质、许可或授权或者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联明包装自有土地使用权已经取得了夏国用(2014)第234号土地使用权证,经核查,报告期内,联明包装在土地管理方面不存在违反任何资质、许可或授权或者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垄断行为的产生,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之相关规定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2、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社会公众不包括:

(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根据本次交易方案,联明股份将向联明投资发行60,932,297股。仅就本次交易所引起的股本变化而言,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明股份总股本将变更为252,010,483股,联明投资持有联明股份175,521,885股。

经核查,仅就本次交易所引起的股本变化而言,自本报告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明股份非社会公众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类别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1联明投资持股10%以上 股东114,589,58859.97%175,521,88569.65%
2吉蔚娣持股10%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6,699,2003.51%6,699,2002.66%
3联明保安持股10%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239,9400.13%239,9400.10%
4林学农董事114,0000.06%114,0000.05%
5赵桃董事16,0000.01%16,0000.01%
6林晓峰董事/总经理338,0000.18%338,0000.13%
7杨明敏董事会秘书18,0000.01%18,0000.01%
8钟定辉副总经理32,0000.02%32,0000.01%
合计122,046,72863.87%182,979,02572.61%

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标的资产的购买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联明包装100%股东权益的估值为54,900.00万元,根据该评估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54,900.00万元。

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肯定性意见,资产的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按照《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格的90%。可选的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考虑除息因素应减少的股票交易金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序号定价基准日(即2020年5月28日)前均价 ①底价 ①×90%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即2020年5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调整前发行价调整后发行价
120个交易日10.1349.12111.389.139.01
260个交易日11.25110.126
3120个交易日11.13910.025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3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9.01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再次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61,145,019.52元(含税)。前述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根据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联明包装100%股权。根据联明包装工商登记资料及交易对方的说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能够按照交易合同约定进行过户,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联明包装在交割日前享有或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由联明包装继续享有或承担。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5、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两大板块。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将新增“汽车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业务”,该业务将与现有的“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进行有机整合,从而提升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继而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联明股份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未因违反独立性原则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独立经营能力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联明股份自上市以来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形成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各项要求。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

1、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联明包装主要业务为“包装器具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明包装将被上市公司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标的公司的业务将与现有业务进行有机整合。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10月/2020年10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营业收入67,125.7883,828.04
营业利润9,829.1814,908.40
净利润7,897.4111,760.24
总资产195,319.33215,950.21
净资产115,962.88129,190.45
项目2020年1-10月/2020年10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毛利率23.24%26.47%
项目2020年1-10月/2020年10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净利率11.77%14.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2%8.51%
资产负债率26.49%27.3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972.67
存货周转率(次)1.651.94
总资产周转率(次)0.340.38

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明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联明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明股份股东大会对有关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为联明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同时,联明投资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使上市公司与联明投资产生新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不产生新的同业竞争问题,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维护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能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交易对方联明投资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联明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今后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联明股份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

2、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联明股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如联明股份提出要求,本公司承诺将出让本公司在前述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给予联明股份对前述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3、如出现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联明股份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为联明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3、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联明股份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742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告、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联明股份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目录的查询结果,联明股份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联明包装100%股权。根据联明包装工商登记资料及交易对方的说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能够按照交易合同约定进行过户,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重组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联明包装在交割日前享有或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由联明包装继续享有或承担。

6、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没有显著协同效应的,应当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之间存在协同效应,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实施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两大板块。上市公司“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主要为车身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目前的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为乘用车配套,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整车制造商及部分零部件供应商,产品配套车型包括上汽通用别克品牌、雪佛兰品牌、凯迪拉克品牌,上汽大众的大众品牌、斯柯达品牌等诸

多车型。

上市公司“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冷链物流,主要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信息管理、集散管理、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目前具体业务主要包括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业务、供应商管理库存、入场物流业务等,主要客户为大型制造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等。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业务”,主要为汽车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提供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的设计、制造、维修等业务,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等。

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包装器具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两大主业形成协同效应,前述协同效应在市场、产品、技术、管理方面的体现如下:

1、市场方面

标的公司业务和上市公司业务均主要集中在汽车行业,双方在市场开拓方面可以互相助力,共享资源。上市公司的部分客户,尤其是物流业务的客户可以作为包装器具业务的目标客户。同时,对于标的公司的部分客户,上市公司也可以利用自身在汽车零部件和物流服务领域的经验进行新市场和新客户开拓。

2、产品和业务方面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包装器具业务,包装器具是零部件供应链的基础载体,贯穿零部件供应链的整个环节。上市公司现有的物流服务业务与标的公司的包装器具业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可实现一定协同,上市公司在物流领域能形成覆盖包装器具规划、设计和制造、物流供应链管理的服务能力,打通了物流产业链的上下游,提高了业务的竞争能力。

3、技术方面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都拥有技术团队,双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与汽车行业相关,双方在技术、产品开发项目管理等方面可以进行充分的整合

和经验交流。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技术将能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现有产品或业务报价中物流相关方面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上市公司在汽车零部件和物流服务中积累的技术经验将能在自动化集成和CAE分析等方面给予标的公司较大支持。

4、管理方面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与汽车行业相关,管理体系可以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在业务团队、管理流程、财务管理等方面也可以进行整合和统一规划,从而提高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发挥主业协同效应,上市公司拟实施的具体整合计划如下:

1、市场开发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对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原有市场开拓团队进行整合,优化配置市场开拓团队资源,统一客户服务渠道,统筹客户管理策略,并建立定期交流沟通机制,对市场信息进行充分沟通,对市场机会进行甄别和判断,对于有市场开拓机会的,集中力量进行开拓,提升公司整体的市场开拓能力。

2、经营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目前的管理体系进行梳理,结合上市公司目前的管理体系,统一管理流程,搭建技术、业务交流支持的平台,提高业务流程的效率。同时,上市公司将协助标的公司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规范和市场发展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保证其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规范运行。

3、财务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将纳入上市公司管理范围,上市公司将以标的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为基础,协助其搭建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统筹财务资源,防范运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合

理运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工具和渠道,为标的公司提供业务资金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尽管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与汽车行业相关,但双方各自的业务流程和管理体系仍存在一定差异,整合过程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流程冲突和管理效率下降的情况。同时,双方业务和管理人员在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方面存在的差异也对双方在整合期间维持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体来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资产和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在业务经营、内部管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可能会给上市公司带来挑战,若上市公司不能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整合,可能导致管理效率下降,进而导致重组效果不如预期,因此本次交易存在潜在的整合风险。

为应对潜在的整合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成立专门的业务整合小组

本次交易完成,上市公司将抽调现有的管理、财务、审计、内控核心人员组成专门的业务整合小组,对于标的公司的现有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业务和管理流程的整合工作,减少流程冲突和摩擦。

2、加强团队建设和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上市公司管理团队与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的团队共建工作,同时也做好上市公司目前管理团队的人力资源储备工作,为团队的不可预期变动制定好预案,保证业务的顺利整合。

3、建立并不断完善薪酬激励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进行整合,努力提高核心研发和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把相关人员的贡献和薪酬紧密联结起来,维持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及技术核心团队的稳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191,078,186股,其中联明投资持有公司114,589,588股,持股比例为59.97%,为公司控股股东,徐涛明先生直接持有联明投资89.00%股权;吉蔚娣女士持有公司6,699,200股,持股比例为3.51%;联明保安持有公司239,940股,持股比例为0.13%,联明投资持有联明保安100%的股权。徐涛明、吉蔚娣夫妇合计控制公司63.6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4,589,58859.97%
2吉蔚娣6,699,2003.51%
3张桂华3,760,0001.97%
4林茂波1,530,0000.80%
5马宁1,252,3000.66%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56%
7黄如凤1,000,0000.52%
8叶平812,6000.43%
9李政涛794,0000.42%
10戴财根774,6000.41%
合计132,278,57369.23%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5,521,88569.65%
2吉蔚娣6,699,2002.66%
3张桂华3,760,0001.49%
4林茂波1,530,0000.61%
5马宁1,252,3000.50%
6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1,066,2850.42%
7黄如凤1,000,0000.40%
8叶平812,6000.32%
9李政涛794,0000.32%
10戴财根774,6000.31%
合计193,210,87076.67%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合理性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2020年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联明包装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联明包装合并报表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3,230.38万元,评估值为54,900.00万元,评估增值41,669.62万元,增值率

314.95%

参考上述评估值,经上市公司和联明投资协商,共同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为54,900.00万元。

(二)标的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东洲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东洲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该等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从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分析交易标的定价的公允性

联明包装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包装器具的设计和制造,主要是为上汽通用、华域汽车等整车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提供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的设计、生产、维修等服务,具有与整车制造商新车型研发实现同步开发的设计能力,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对未来财务预测分析详见本报告“第六章 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因此,此次交易定价较为公允。

3、对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

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联明包装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行业和技术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协同效应分析

本次交易实施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两大板块。上市公司“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主要为车身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目前的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为乘用车配套,主要客户为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整车制造商及部分零部件供应商,产品配套车型包括上汽通用别克品牌、雪佛兰品牌、凯迪拉克品牌,上汽大众的大众品牌、斯柯达品牌等诸多车型。

上市公司“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冷链物流,主要为客户提供数据分析、信息管理、集散管理、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目前具体业务主要包括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业务、供应商管理库存、入场物流业务等,主要客户为大型制造企业,包括上汽通用、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等。

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将新增“汽车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业务”,该业务将与现有的“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进行有机整合,从而提升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继而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5、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发生重要变化的事项。

6、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说明

本次交易中,联明包装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4,900万元,根据该评估值,联明包装100%股权的作价为54,900万元,本次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与交易定价不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本次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和定价具有合理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股份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按照《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格的90%。可选的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考虑除息因素应减少的股票交易金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5月28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9.13元/股。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3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9.01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办法》等相关规定,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充分保护了联明股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份发行定价合理。

五、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定价,对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的核查意见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适当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东洲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估值方法对联明包装100%股权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综上分析,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需要,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公允反映本次评估目的下武汉联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所以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东洲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重要估值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对标的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所选取的评估方法是适当的,评估假设前提是合理的,重要评估参数的取值是合理的。

六、结合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12月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万元)203,371.25224,30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110,950.30120,315.05
营业收入(万元)103,601.05130,295.72
净利润(万元)7,894.3912,607.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03.3712,016.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7
项目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0月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万元)195,319.33215,950.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115,962.88129,190.45
营业收入(万元)67,125.7883,828.04
净利润(万元)7,897.4111,76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05.5111,168.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4

及其他零部件供应商提供配套服务;“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为包括上汽通用等在内的大型制造企业提供循环物流器具管理、供应商管理库存、入场物流等供应链管理服务。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汽车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业务”,主要是为上汽通用、华域汽车等整车制造商和零部件供应商提供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的设计、生产、维修等服务,具有与整车制造商新车型研发实现同步开发的设计能力,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汽车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业务”,该业务将与现有的“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进行整合,打通上市公司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领域的产业链,实现客户、研发等资源的协同共享,提高客户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从而实现汽车零部件产业链上下游的有机衔接,提升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和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增强,财务状况得到改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治理机制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市场地位、经营业绩、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经营战略和业务模式

(1)本次交易后的业务构成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两大板块,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在“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的基础上,新增“汽车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业务”,凭借着重组双方业务之间的协同性,公司在未来将有机整合双方业务,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领域打造

覆盖零部件、零部件物流器具、供应链管理、入场服务等综合性配套服务体系,从而在未来的发展中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

(2)未来经营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领域拥有较为全面的综合性配套服务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坚持既有发展战略,以制造与物流为重要业务发展方向,稳定发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向智能制造和智慧物流方向进行外延式发展,将公司打造成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

(3)未来业务管理模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标的公司的独立经营模式,以全资子公司的模式进行管理,公司将主要在整体层面负责其投资决策、风险管控、资源整合等宏观管控工作,其日常具体经营仍由现管理团队为主。

在法人治理、规范运作方面,标的公司将按上市公司的要求,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在规范运作方面与公司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以此丰富,业务之间存在的协同效应将得到有效利用,公司发展战略得到有效落实,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有力的保障。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优势和劣势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竞争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以此将形成较为完整的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在重组双方业务得到有机整合的基础上,推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一方面,公司依托双方在各自业务领域的经验和能力,打通汽车零部件供应链服务的上下游,在零部件研发生产、零部件物流器具研发生产、零部件供应商库存管理、零部件入场物流等环节,形成上下游有机衔接的业务体系,提高公司在零部件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

另一方面,标的公司纳入公司体系后,公司可充分利用双方在研发、客户、生产等方面的协同效应,通过优化配置研发资源,统一客户服务渠道,提高生产规模效应,统筹经营战略规划等方式,有效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竞争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竞争优势将更加明显,但由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领域、管理水平、经营模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重组后公司是否能有效利用双方优势,实现共同发展仍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了《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八、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对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对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联明投资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涉及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针对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1、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

鉴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发展状况,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综合考虑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公司制定了“以制造与物流为重要业务发展方向,稳定发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向智能制造和智慧物流方向进行外延式发展,将公司打造成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的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收购联明包装后,联明包装目前从事的“汽车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业务”将纳入公司范围,该业务将与公司现有的“汽车车身零部件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相整合,以此形成覆盖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设计制造和管理、零部件供应链管理的业务体系,从而提升公司作为汽车整车制造商配套企业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因此,本次交易是公司落实既有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综合服务供应商的重要举措。

2、实现集团内汽车相关业务整体上市,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联明包装从事“汽车零部件物流包装器具业务”,是除上市公司外,控股股东联明投资旗下唯一从事汽车相关业务的经营主体。

本次交易完成后,联明投资旗下与汽车相关的业务将全部纳入上市公司体系,从而有利于统筹集团层面的相关业务和资源,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原有业务与标的公司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实现相关业务的有机整合,进一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经核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已经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十、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或提出填补每股收益具体措施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补偿安排或具体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在该协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实际盈利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作出了补偿安排。具体详情可见本报告“第七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盈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已经就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情况的补充措施进行了约定,该等补充安排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补充安排具有可行性、合理性。

十一、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亦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有资金、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九章 独立财务顾问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了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内部核查机构,在保持独立判断的前提下,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进行充分论证与复核,并就所出具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提出内部核查意见。

一、内核程序

1、全部申报材料编制完毕后,项目组、项目所在业务部门进行初审和复审,并根据审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在确认申报材料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后,向公司内核机构提出内核申请,同时就项目的概况、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等形成项目报告,提交内核机构。

2、内核机构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认为具备内核条件时,正式启动内核程序。内核机构指派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业务、财务、法律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核查,并就有关问题与项目组随时沟通。

3、内核机构排定审议项目的内核委员会会议日期和外部委员名单,项目组将申报材料分送各外部委员。

4、内核机构汇总外部委员和内核人员对申报材料提出的反馈问题并交项目组组织答复。

5、召开内核委员会会议,由项目组对项目进行陈述并对委员提问进行答辩,最后由与会委员以投票方式决定出具同意或否定的内核意见。

6、内核委员会会议投票通过后,项目组根据内核委员会的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后,由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方可加盖公司印章报出。

二、内核意见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规定,同意就《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联明股份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材料的必备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第十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次重组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律师、会计师和评估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合理、公允,资产评估所选择的评估方法、假设前提和重要参数取值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

5、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6、交易各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合法、有效。一方面,在交易各方如约履行协议并遵守各自承诺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利润补偿安排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保护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7、上市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有资金、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目录

1、联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

2、联明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联明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

4、联明股份出具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

5、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国浩律师出具的《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法律意见书》;

7、大华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10月审计报告;

8、东洲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资产评估报告》;

9、联明股份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备查文件地点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东楼5楼电话:021-58560017传真:021-58566599联系人:林晓峰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电话:021-68801575、68801584传真:021-68801551、68801552联系人:朱林、马忆南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马忆南

财务顾问主办人:

朱明强 朱 林

业务部门负责人:

相晖

内核负责人:

林 煊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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