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指数 | 最后1个交易日 (2020年5月15日) |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 (2020年4月14日) | 涨跌幅 | 公司股票收盘价(300629) | 11.38元/股 | 10.39元/股 | 9.53% | 上证综指(000001.SH) | 2,868.46 | 2,827.28 | 1.46% | 申万汽车零部件III指数(850921.SI) | 4,434.28 | 4,386.74 | 1.08%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 8.07%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8.45%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交易价格 | 联明包装100%股权交易作价58,200.00万元 | 联明包装100%股权交易作价54,900万元 | 股份发行数量 | 64,594,894 | 60,932,297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0月31日 | 审计基准日 | 2020年5月31日 | 2020年10月31日 |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 | 联明投资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联明股份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当年及其后两年,本次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日当年作为补偿期间的第一个会计年度计算,即,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0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1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以此类推。 联明股份与联明投资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承诺净利润数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净利润预测数(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计算),具体如下:2020年为4,190.00万元,2021年为5,673.00万元,2022年为6,138.00万元。如标的资产交割日时间延后导致业绩承诺期顺延,顺延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为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在该顺延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 | 联明投资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联明股份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当年及其后两年,本次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日当年作为补偿期间的第一个会计年度计算,即,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1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如本次购买资产于2022年度内实施完毕,则盈利预测补偿期间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以此类推。联明股份与联明投资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承诺净利润数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净利润预测数(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计算),具体如下:2021年为5,130万元,2022年为5,490万元,2023年为5,730万元。如标的资产交割日时间延后导致业绩承诺期顺延,顺延年度承诺净利润金额为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列明的标的资产在该顺延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额。 |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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