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编号:2019-017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涛明、徐斌、李政涛、林学农、林晓峰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伍爱群、杨小弟、连向阳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19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自愿作出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向关联方租赁金额共计363.9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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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 (万元) |
向关联方租赁 | 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 | 租赁厂房 | 113.07 |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区域 | 47.36 | |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仓库 | 27.00 | |
烟台联明众驰机械有限公司 | 租赁厂房 | 162.02 | |
向关联方购买设备 | 烟台联驰机械有限公司 | 购买两台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14.50 |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3月底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租赁 | 烟台联明众驰机械有限公司 | ≤163 | 100 | 39.95 | 162.02 | 100 | 租赁厂房及办公楼 |
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 | ≤114 | 100 | 28.18 | 113.07 | 100 | 租赁厂房 | |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8 | 100 | 11.84 | 47.36 | 100 | 租赁办公区域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烟台联明众驰机械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徐涛明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4年01月15日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高新区延峰路11号主要经营业务:设计、生产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及相关配套设施、金属包装容器的设计及制造,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普通货运;提供上述产品和业务的相关技术服务及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烟台联明众驰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2、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玉兴
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09日
住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通用大道57号
主要经营业务:汽车金属包装容器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联明汽车包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3、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涛明
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07日
住所: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4幢6楼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汽车、摩托车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销售,本企业经营范围配套设施设计及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厂房租赁,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为根据当时、当地三方比价后的市场价及厂房实际情况后确定的承租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