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603006)_公司公告_联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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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认真研究,现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伍爱群、杨小弟、连向阳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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