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度,作为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鞠伟宏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10月出生,本科。2021年至今任上海百理溪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上海北航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任上海藤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7 | 7 | 0 | 0 | 0 | 否 | 1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就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深入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公司治理、公司战略、内部控制有效性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法律风险的防范,规范运作,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同时,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业务拓展与战略发展规划,利用自身的产业资源与渠道,积极开展市场调研与产业交流,助力公司市场开发与客户拓展的有效推进。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与公司高管人员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是否发生影响运营的重大事项。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本人现场考察,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人核查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四)积极监督公司的财务核算与年度审计活动
本人认真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会计师积极沟通公司的审计安排与计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已于2024年5月23日实施完成该项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方案。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特别是重点关注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推动公司加强重大项目投资的规范性管理。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经本人了解核实,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九)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未解锁及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业绩不达标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43,5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合法合规。
(十)海外资本运作布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通过新加坡子公司在马来西亚全资持股设立公司。此次对外投资旨在建设公司海外生产制造基地,提升公司生产制造与技术服务能力,更好贴近海外市场与客户需求,实现公司业务的持续性增长,有效推进公司国际市场拓展、技术研发、全球化生产投资的战略布局。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以及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向马来西亚子公司增加投资额度。此次对马来西亚子公司进行增资系为购买的土地厂房进行布局设计与改造,并实施无尘室装修、厂务系统以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以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确保生产制造基地的顺利建设和运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 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鞠伟宏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