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周佳兴为合规总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周佳兴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合规总监任职条件;董事会聘任周佳兴先生为合规总监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刘力、萧伟强、贲圣林、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