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肖玲女士的辞职报告,肖玲女士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肖玲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肖玲 | 董事、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 2025年7月24日 | 2026年10月11日 | 工作安排调整 | 否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肖玲女士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玲女士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他需特别说明或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事项,并已按相关要求做好交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潘志鹏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肖玲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