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601989)_公司公告_中国重工: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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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2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分别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 公司2023年度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8%。

? 本次担保具有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考虑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过程中的担保需求等因素,为保证所属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推进,公司计划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上限,为所属各级子公司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等事项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48.75亿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26.25亿元。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2023年3月31日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00.00%80.44%38,000150,0001.78%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100.00%99.99%60,900112,5001.34%
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0.00%86.62%20,00062,0000.74%
中船重工(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100.00%90.68%5,00050,0000.59%
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97.59%82.12%-50,0000.59%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100.00%77.73%-40,0000.48%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100.00%84.19%21,44980,0000.95%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00%81.65%19,14043,0000.51%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0%94.11%61,69538,0000.45%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100.00%96.63%4,0734,0000.05%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45.06%235.19%3,34112,5000.15%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0.00%47.19%-10,0000.12%
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100.00%60.23%9,00010,0000.12%
大连船用阀门有限公司100.00%48.49%-3,0000.04%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0%49.08%34,14350,0000.59%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00.00%45.94%2,05415,0000.18%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0%38.38%1,11510,0000.12%
中国船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85.04%50.75%4,2526,0000.07%

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100.00%35.44%-4,0000.05%

就公司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事项说明如下:

1.2023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上限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上述担保额度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91420100177688517B1990武汉市姜涛金属船舶制造66.65363.89292.7171.18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91420000757020943U2004宜昌市刘吉顺船用配套设备制造13.1915.0515.050.00
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1420583182662063U1989宜昌市张世平船用配套设备制造4.319.047.831.21
中船重工(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9137022256856950702011青岛市王志平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0.7013.6412.361.28
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9137020073350970102002青岛市陈埥金属船舶制造38.91180.67148.3632.31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91420100177685180G2001武汉市刘志勇船用配套设备制造28.4643.8434.089.76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91120116MA0785H17C2021天津市王景东金属船舶制造5.0018.2915.402.89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9121024669603673X72009大连市贾晓旭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12.4419.1015.603.50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91211400120760100U2001葫芦岛市王海金属船舶制造22.4429.5327.791.74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91210212773048954R2005大连市贾晓旭船用配套设备制造0.657.156.910.24
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9142010030376251232014武汉市张泽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0.603.538.30-4.77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150000020284583761967重庆市谢远文船用配套设备制造5.6027.0312.7514.28
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9141030069056687902009洛阳市闫作为其他橡胶制品制造3.3110.596.384.21
大连船用阀门有限公司9121023111852179261984大连市厉健阀门和旋塞制造3.1110.755.215.54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9113035110531170211984秦皇岛市张立兵金属船舶制造54.5162.8130.8331.98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91210244MA106XUF5Q2020大连市李洪成船舶改装6.2610.244.705.54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9121028370215945451992大连市王常涛金属船舶制造0.072.290.881.41
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9137021166787681X72007青岛市鲍会勇金属船舶制造1.903.972.011.96
中船青岛北海船艇有限责任公司91370211MABYWDJ1752022青岛市代德民船用配套设备制造1.051.680.591.09

注: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公司下属子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新增担保金额是基于所属子公司经营接单情况及优惠利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需求情

况作出的预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事项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状况等,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且所属子公司均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该等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对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均系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均在可控范围。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上述担保所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28.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8%。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13.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下属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15.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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