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601989)_公司公告_中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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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25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十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十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

况。财务公司2022年上半年关键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件及缺陷,未发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风险。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存款、贷款、外汇交易等业务往来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其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良、姚祖辉、柯王俊、杨志忠、陈埥、付向昭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0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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