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分别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 公司2022年度对所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上限拟定为人民币117亿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74亿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96%。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重工”)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2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2022年度所属各级子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担保需求等因素,为保证所属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推进,公司计划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17亿元的上限,为所属各级子公司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其中,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上限为59亿元,公司二级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上限为58亿元。明细如下:
1.中国重工2022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担保金额上限预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持股比例 | 资产负债率 | 担保上限 |
1 |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90.83% | 63,500 |
2 | 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 97.59% | 78.57% | 200,000 |
3 |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77.60% | 30,000 |
4 | 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76.53% | 20,000 |
5 |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74.93% | 190,000 |
6 | 洛阳双瑞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59.67% | 18,000 |
7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50.45% | 24,000 |
8 | 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50.03% | 10,000 |
9 | 大连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 | 100% | 45.25% | 10,000 |
10 | 大连船用阀门有限公司 | 100% | 42.33% | 24,500 |
合计 | —— | —— | 590,000 |
2.中国重工二级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上限预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二级子公司名称 | 被担保的二级以下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资产负债率 | 担保上限 |
1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限公司 | 100% | 93.54% | 4,000 |
2 |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100% | 80.22% | 100,000 | |
3 | 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76.44% | 84,000 | |
4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100% | 63.09% | 27,000 | |
5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长兴岛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62.70% | 20,000 | |
6 |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46.28% | 90,000 | |
7 |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32.36% | 5,000 |
(二)2022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说明
就公司2022年度为所属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17亿元上限说明如下:
1.2022年度的担保额度上限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上述担保额度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限为89.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限为27.2亿元。
3.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宝丰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其余均为全资子公司。
4.上述担保额度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8 |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7.25% | 2,000 | |
9 |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 45.06% | 126.99% | 57,600 |
10 | 武汉武船重型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81.55% | 30,000 | |
11 | 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 97.59% | 78.57% | 68,900 | |
12 | 武汉宝丰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4% | 60.01% | 25,000 | |
13 | 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 85.04% | 52.26% | 6,500 | |
14 | 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 | 中船重工(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 100% | 91.12% | 50,000 |
15 | 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 85.04% | 52.26% | 10,000 | |
合计 | —— | —— | 580,000 |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限为所属子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82亿元,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8%。其中,公司为所属子公司使用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等事项向其提供反担保1.08亿元;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13.66亿元,下属子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20.08亿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所属子公司,该等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该等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对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均系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均在可控范围。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上述担保所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