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25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702.6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收款单位 | 金额 | 计入本年度收益 | 计入以后年度收益 | 发放主体 | 获得补助原因 | 补助依据 | 获取时间 |
1 | 九江七所精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343.20 | 343.20 | -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科技发展局 | 科技补助 | 《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 2022年2月28日 |
2 | 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98.00 | 198.00 | - |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小巨人”企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 2022年3月17日 |
3 | 重庆江增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 198.00 | 198.00 | - |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小巨人”企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 2022年3月17日 |
4 | 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48.00 | 148.00 | - |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拨付2020年永川区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的函》 | 2022年4月20日 |
5 | 单笔70万以下补助(共计83笔) | 815.46 | 815.46 | - | - | - | - | 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24日 |
合计 | 1,702.66 | 1,702.66 | - | -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1,702.66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收益41万元,增加公司2022年收益1,661.66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数据将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