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6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7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7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