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2021-02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30日 9点3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6.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 √ |
6.01 |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原则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预计交易上限的议案 | √ |
6.02 |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服务提供原则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预计交易上限的议案 | √ |
6.03 |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原则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预计承租/出租上限的议案 | √ |
6.04 | 关于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预计存/贷款余额上限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 √ |
9 |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989 | 中国重工 | 2021/6/22 |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6月23日9:00-12:00,13:30-16:30;接待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604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6月23日16:30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573292。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6月23日16:30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csicl601989@163.com。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6月23日16:3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44。
2. 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参会股东须遵守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将对参会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会人员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会议现场。
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电话:010-88508596
传 真:010-88573292 邮 编:100044
5. 联系邮箱:csicl601989@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6.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 |||
6.01 |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原则协议(2021年度)》及 |
2021年度预计交易上限的议案 | ||||
6.02 |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服务提供原则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预计交易上限的议案 | |||
6.03 | 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原则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预计承租/出租上限的议案 | |||
6.04 | 关于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1年度)》及2021年度预计存/贷款余额上限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 |||
9 |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截至2021年6月22日下午15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 持股数量: |
是否要求发言: 是□ 否□ 发言或提问要点: | |
股东传真号码: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出席人姓名: | |
出席人联系电话: |